第25頁 文 / 葆琳
(喂喂,言歸正傳吧!)
咳!說得也是。再怎麼痛哭,該做的事要是不做完的話,也無法好好睡覺。話說這本書在書寫期間,我手邊還卡著另一本「不務正業」的書,結果雙管齊下,將近二十萬字的東西得在半個月內完成的下場就是身子開始發出哀嚎。
事到如今隱瞞也沒有什麼用:六字開頭的人,卻有著五字開頭、四字開頭的破爛身子,長期坐在電腦前面,姿勢不良下說,還常常因為打字速度過快,而搞得我一下子脖子扭到,一下子手指頭抽筋,雙眼發昏,痛得我想求饒都不行。
即使買了什麼低周波治療器,那些電流似乎也拯救不了我早就發硬的筋骨,所以現在只好歪著脖子打後記了。(笑)
假如大家有什麼改善葆琳健康的良策,不妨寫信告訴我吧!雖然是很沒耐心去運動的人,但是做點小體操還可以。
這本《天女萬事通》和平一本《魔子萬事通》是一個系列。(這應該不用我再說了吧?)
彷彿快要成為慣例了,某端木又出來串場,戲分特別減低一點,省得大家又丟出一堆抱怨,問我為什麼不寫他的故事?說實在的,端木揚的真命天女(子)在哪兒,我都想問問那個花心大蘿蔔呢!因此,請不要再追問我嘍。
關於檢察官或是律師,葆琳也只接觸過少數的兩、三人,觀察他們工作的情形是很有趣的。最讓我意外的大概就是——這真是比想像中還要枯燥的工作。當然不是說這是份沒價值的工作,但是或許是看多了什麼洛城法網、HERO之類的影集、連續劇,會以為和嫌犯鬥智很刺激,其實他們多半的時間都是得咬文嚼字,運用法律條款和智慧,在曖昧的界線中三方拉扯。哪三萬?就是法官、律師和檢察官嘍。
而且很多人都誤以為法庭是「宣洩怒氣」或是「狡辯」、「吵架」的場所,滿腦子都想好對自己有利的台詞,殊不知法官可沒時間聽當事人(不管是加害者或受害者)把壓箱底的仇恨全都帶進法院,不等你開口說廢話,當場就叫你「退庭」,哈哈!
咦,畢竟現實生活中沒有那麼多怪事嗎?嗯,葆琳受教了。
但我還是認為能在成千上萬的條款中奮鬥的男人(女人也一樣)真是很帥氣呢!若個性帶點小小頑固更好。
加油吧!法官、檢察官、律師先生們!為維護正義而戰吧!我們掌聲鼓勵鼓勵!
(附帶小小希望,那種時有所聞的烏龍判決,也請改善一下∼∼吐舌ing)
話說……
「天女」兩字的現代引申義就是:「天才大美女」,我在小說裡面也提過了。不知大家認為「魔子」的現代引申義會是什麼呢?猜不猜得到呢?可以告訴大家,絕對不是「魔鬼一般的男子」喔!
那就等下一本再告訴大家了。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