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頁 文 / 葆琳
蠢斃了,這聽起來不就等於是在宣告自己很在乎他對自己的看法,心情受他的一舉一動所影響?她怎麼會說出這麼蠢的話?!
「那很好。」
才不好呢!瞧他得意的,嘴角都上揚了。
「你可別誤會,我這句話沒別的意思,不是你所想的那個意思。」她鼓起雙頰,急忙解釋。
「我所想的——『哪個』意思?」
喉嚨一乾,安麒舔著唇,結巴地說:「譬……譬如說我喜歡上你啦……之類的……」
「你喜歡上我了?」他狡猾地反問。
「我就是不希望你這麼誤會才說的。」她馬上澄清。
「那真遺憾。」
遺憾?安麒猛眨眼睛,有點不敢相信他說的話。她沒聽錯,他真的說了「遺憾」兩字嗎?
「看來我還得加把勁了。」他笑了笑,轉身繼續走下樓梯。
安麒整個人愣在那兒,連自己叫住他其實是為了告訴他——「我也沒想像中那麼討厭你」這件事都忘得一乾二淨,腦海中淨是迴盪著他所說的最後一句話……
加把勁?加什麼勁?喂,把最後的一句話說清楚啊!
這樣下去不就像是令人痛恨的八點檔連續劇,播到精彩處,卻打上「明天歡迎按時收看」?要不就是言情小說裡面,男女主角打滾得正高潮時,寫上一句「就這樣,天亮了」?害得人想朝天怒吼:「喂喂,吊人胃口也要適可而止吧!」
還有,不要在這種時候朝她露出笑容,那是種對心臟有害,絕對該被列入「槍炮彈藥管制條例」中的武器!
「姊,你一個人在那兒自言自語什麼?」看見她垂頭喪氣走回來的迪渥,好奇地一問。「你跟桑狄鵬說了什麼?怎麼臉色那麼紅?」
「我不認識桑狄鵬,不要跟我提他的名字。」陰沈地瞪弟弟一眼,拐個彎轉進自己的臥室中,「砰」地用力甩上門。
「……怪怪,我踩到哪枚地雷了?」迪渥惶恐地後退半步。
狄鴻安慰地拍拍他肩膀說:「不要放在心上,迪渥哥,這一種疾病在初期症狀浮上檯面的時候,病人自身往往是無法控制的。」
「初期症狀?安麒患了什麼病?」
狄鴻以超齡的成熟口吻微笑地說:「橫寫念『LOVE』,中文學名叫『愛』,有些人的說法則是『眼睛糊到蛤仔肉』。」
哈哈哈地,迪渥笑到肚子痛。
忽然,原本關閉的門又被打開,像個母夜叉似的安麒頂著張臭到不能再臭的臉說:「迪渥你有時間笑,還不去洗碗!狄鴻,你睡覺的時間到了,去睡!不要再讓我聽到你們倆無聊的鬼扯淡。」
「砰!」門二度被狠狠地關上。
☆☆☆
「真是傷腦筋,怎麼會被破壞成這樣呢?」負責偵辦殺童案的警官,看到凌亂不堪的現場,搔搔腦袋,掏出了香菸盒,正打算抽出一根時,瞥見了身後神情嚴肅的男人,順便一問:「檢察官大人,要來一根嗎?」
「我不抽菸。」狄鵬搖頭說。
「那……不介意我來一根吧?」警宮咧嘴笑說。
「請便。」
踏過散落一地的雜物,狄鵬犀利的目光由空蕩蕩的電視櫃,接著再看到了同樣被搬空的衣櫃與置物箱。犯罪現場遭竊的事,要是讓傳播媒體知道,不知又要如何大肆報導這個醜聞了。
「呼」地吐出一口煙圈後,警官也跟在狄鵬身後說:「這小偷真傷腦筋,八成是聽到新聞,知道房子主人被收押,所以趁著半夜三更來大搬家。那小偷不知來這兒勘查過幾次,不但對我們派駐現場的警員值勤時間表查得一清二楚,就連這棟大樓哪裡裝上了監視器都摸得很透徹,據判斷,小偷應該是從大樓的安全門將東西搬走的。」
由臥室敞開的門看進去,裡面同樣被翻得亂七八糟,衣物、床單散落了一地。
「被搬走的都是些家電產品,我們問過被羈押的被害人,他家中還有哪些貴重物品?被害人一樣不肯回答,我們也傷透了腦筋呢。」
「查過指紋了嗎?」
「在那邊的櫃子上找到幾枚可疑的,不過和慣竊檔案比對過後,沒有什麼好消息。看樣子也只能當成一般的失竊案處理。」
「這裡是十七樓沒錯吧?」狄鵬檢視著留在電視櫃後面的插頭,粗魯扯斷的兩三根電線,都是被搬走的家電所留下的,接著蹲下來打開電視櫃——
「是啊。」警官不懂他為何這麼問。
「有哪個小偷這麼勤快,大台北普通的公寓樓房那麼多不去偷,卻選擇一戶十七樓高的人家,辛辛苦苦地扛著一台二十九寸的大電視,走樓梯下去?」狄鵬轉頭指著被搬走的家電所遺留下的空位說:「還有,你過來看,你們前次搜查的時候,都沒有人發現這個電視櫃裡還有一個夾層嗎?」
仔細一看,果然和外頭的尺寸一比,裡頭木板的深度是淺了許多。
「啊……抱歉……不過上次搜查的人不是我……」
「不論來搜查的人是誰都改變不了事實,這夾層裡被拿走的是什麼樣的東西,我們永遠也無法知道了。」狄鵬拍拍手,起身說。「在這次失竊的東西裡面,也許犯人真正的目標就是這個。其餘的家電恐怕早被送進回收場了。」
「是,桑檢察官說的是。」
「去詢問每一層樓的住戶,盡量問出目擊證人,就算只看見車型也可以,搬那麼多東西,又是走樓梯,目標應該滿明顯的,趁事情發生沒多久,快去查。」狄鵬走出大門,跨越封鎖線,回頭說:「一旦有新的消息進來,請盡快告訴我。」
「是,桑檢察官慢走。」
一等桑狄鵬消失在眼界中,滿頭大汗的警官不由得鬆了口氣。
「老前輩,不要緊吧?」
「唉,說什麼檢警平等,但我們這些警察在檢察官面前就是抬不起頭來,老把我們當成跑腿的在使喚,真是氣人啊!」
「可是剛剛檢察官說的也沒錯,這些地方我們竟都沒發現。老前輩,現在該怎麼辦呢?」
「還能怎麼辦,盡量去做嘍!能問出多少就問出多少。」
「好。不過我還有一點不太明白的地方,老前輩。」年輕警員脫下帽子,搔著腦袋問道:「這次殺人案不是已經罪證確鑿了?幹麼還要管人家從這裡拿走什麼東西?反正那個殺人犯絕對會被判刑,所以同仁們才會在巡邏這裡時有所疏忽。」
「因為那犯人遲遲不肯供出其他受害孩童的下落。找不到那些孩子的屍體,就不能結案,也無法起訴啊!而兩個月一到,檢察官又非得起訴他不可,當然希望在那之前能找到關鍵線索,好結束偵察。」
「原來如此,還是老前輩知道得多。」
「好了,快去工作吧!要是這次又出了什麼紕漏,那位可怕的檢察官,還會再度出現也不一定。」
「嗚哇哇,說得也是。」
離開那棟大樓,一陣不知從哪兒吹來的涼風,讓狄鵬縮了縮脖子。
「桑檢察官,如果沒什麼其他的事,那我就先帶這些資料回去地檢署了。」陪同他一起過來的助理,捧著一些查扣的證物說。
「嗯,麻煩你了。」
揮揮手,狄鵬看一下時間,決定再繞著大樓四周走一圈,看看會不會有什麼新發現,順便匯整一下目前的各項事證。
以兇嫌家中井然有序的情況,以及左右鄰居的證辭來說,兇嫌有些微的神經質,表面看起來和氣,其實是為了與週遭所有的人保持距離。這樣的人多半在犯罪時也不會選擇成群結隊才是,因此單獨犯案的可能性很高。可是矛盾之處就在於——
這樁竊案絕非偶然,那些藏在夾層中被人偷走的東西,很可能是兇嫌的「同夥」為了不讓警方發現自己的存在,而甘冒被人目擊的危險,前來毀滅證據。遺憾的是,那些證據此刻說不定已經石沈大海了。
還是只能回去審問兇嫌有關同夥的問題嗎?
「嘟嚕嚕嚕——」手機鈴聲打斷了他的沈思,狄鵬接起電話說:「喂?」
「告訴我,你不是因為要『加把勁』,才會出現在我面前的。桑狄鵬,這只是湊巧吧?」沒頭沒尾的,手機裡的女聲失去平時的爽朗,有點氣急敗壞地說。
「你面前?你在哪裡?」抬起頭,狄鵬左右張望。
「看到你右前方有間小雜貨店沒有?站在雜貨店入口處,那個提著菜籃,包著花頭巾的女人——是我。」
狄鵬一下子就看到她偽裝的婦人,「啪」地切斷手機,走過對街去。
「你過來幹什麼?噓、噓,到一邊去,別干擾我的工作。」急著跳腳的「婦人」拿起一根店門前大拍賣的掃帚,生氣地對狄鵬說。
「你所謂的工作就是穿著這麼可笑的開喜婆婆裝,在街上跳舞嗎?」狄鵬好笑地說。
「才不是,我正在監視著教會的出入口。我跟你提過吧?就是南宮悠最後送貨的地方,那間教會在對面。在目前所有的線索都沒有著落的情況下,我只好回到原點,看看他們在搞什麼鬼。當初急著要南宮悠送過來的祭典用品,就是為了今晚的祭典所用,可惜他們不讓非教友進入,我只好留在這邊觀察,順便接應以新教友身份混進去的迪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