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 文 / 寄秋
「大姊,別在孩子面前說這些。」縱有諸多不是也已是過去式,何必提起來傷了孩子。
「小彤呀!姑姑是有口無心你別想太多,你那時髦的母親真不是好女人。」根本不配當個母親。
哪有孩子生下不養跑去蘭嶼和男人同居,然後被人拋棄了又搭上一間車行的老闆,聽說人家是有妻有子,沒多久讓人抓奸在床告上了法院,關了六個月才放出來。
後來好像跟了個跑車的司機,一年四季身邊的男人都不是同一個,越混越回去的攀上個老頭當人家的地下情婦,很少有空回來探望十月懷胎的親生女兒。
少數的幾次是來要錢的,二嫁四嫁也不知道要叫她羅太太好還是張太太,說不定下回來伸手又改了。
「姑姑,你哭夠了吧!我來打電話給仙仙的同學問看看。」沒有童年的雷秋彤表情微黯的轉移話題。
她已經大得不需要母親,即使她從來不曾擁有。
猛然一怔,雷靄芳失神的摸著臉。「呃!不必打了,一大早擾人清夢多不好意思。」
那我們不算人嗎?雷嘯天父女無奈的一視,倦意全寫在臉上。
「大姊,你不怕仙仙發生危險嗎?」一個小女孩在外總是不太好。
「怕又有什麼辦法?她幾時走的我都不知道,真有個萬一我怎麼向她父親交代。」沒事出什麼差,臨時有事找不到人商量。
她也不想老是麻煩打小相依為命的弟弟,可是一時間上哪找人來幫忙,總不好一而再、再而三的讓警方疲於奔命,人家領的薪水也不過那麼一點點。
「姑姑可別又哭了,你想想仙仙最近有沒有想到哪去,或是有什麼朋友會邀她出遊?」人不會無緣無故的出遊。
「我哪知道呀!女孩子一大就神神秘秘,不是上網就是看小說……啊!小說。」
她忽地想到一件相當重要的事。
「小說?!」
「是呀!那孩子愛看小說,每隔幾天就弄個幾本回來,她還吵著要去見和她通信的作者。」該不會真去了吧!
「有地址嗎?」雷嘯天現在是一個頭兩個大,不曉得十五歲大的女孩子在想些什麼。
像他的女兒從小乖乖巧巧的不需人費心,手頭不寬裕那幾年會自己起床梳洗、做早餐,背著小包包等校車上幼椎園。
等到環境稍微改善了以後,她依然不用人操心地自行打理一切,唸書、考試、換學校都自己來,有時家裡的傭人還會覺得沒事做,老說她不像小孩。
或許是沒媽的小孩較常人看得遠,一間又一間的餐廳讓他忙得分身乏術人又女倆兩、三天見不到一次面是常有的事,所以她很少和他談起自己的需要。
女人心海底針,小女孩的心思更複雜,他永遠也猜不透她們要的是什麼。
雷靄芳上樓拿了一疊信下來,林林總總少說有二、三十封。「都在這裡了。」
「台北市林森北路二段……嗯!應該是出版社的地址。」章蓋的地址和書頁上的相同。
「那要怎麼辦,上出版社問人嗎?」她一臉求助的望著小她七歲的弟弟。
不用說又是他的責任。「出版社為了保護旗下的作者是不會透露他們的私人住址。」
「去問問看嘛!好過我們在這乾著急。」肚子有點餓,待會叫春姊煮碗雞肉粥。
「問是一定要問,但別抱太大希望,看能不能由來信中查到些線索。」雷嘯天準備將所有信件帶走,期望能從其中發現一些蛛絲馬跡。
也許他信還沒看完人已經回來了。
「你要全拿去一封也別留,省得我越看越心煩。」雷靄芳停了一下,似乎想到了什麼,然後讓女傭上樓搬了二、三十本同一人所寫的小說。
「唔!就是這個作者,仙仙最崇拜的偶像,奉她為毒門師父。」是滿好看的,但她怎好在女兒面前承認。
「獨門師父?!」是武俠小說嗎?雷嘯天看了一下書面上的鉛字。
歡喜樓,作者──和風。
※※※
「呼!呼!呼!累死人了,你走慢一點好不好?我腳快斷了啦!」
陽光下,一個皮膚黝黑的大男孩像在和人賭著氣,步伐非常大的直往上坡走,一雙機伶的大眼盛滿不可思議,彷彿不相信這種事會發生在他身上。
但是事實證明它的確發生了,而且近在眼前,他不被打死也會被控誘拐未成年少女,即使他從頭到尾都是處於被動的一方。
而在他身後追趕的是一位十分可愛的高中女生,尖尖的下巴小小的臉,眼睛骨碌碌的相當活潑,好奇的邊跑邊打量騎著單車的小學生。
她也很想試試,可是怕跟不上前方的男孩,所以失望的抱緊她懷中的貓,嘟著嘴埋怨想像和事實實在差距太大了,叫人有受騙的感覺。
「你到底要走到哪去,你都不累嗎?」他一定不是人。
「少囉唆啦!就快到了。」他可是窮學生,供不起她五星級的享受。
不坐公車要坐計程車,而且要賓士級的,鄉下地方有車好坐就該偷笑了還要求東要求西,活該要坐十一號公車慢慢拖。
「這句話你講了五次,快這個字的定義由你改寫了嗎?」她就不信有多快。
汪水仙不走了,她找了個乾淨的大石頭坐下用手扇風,無聊地扯扯綁在石頭上的紅布。
「本來就快了……」走在前頭的男孩一回頭差點嚇死了,趨緊跑向她一拉。
「你……你要死也別拖我下水,趁沒人看見快走。」
「急什麼嘛,人家真的很累耶!」怎麼了,有人追殺他嗎?
跑了一段路後,他才停下來往後一眺。「你到底是笨蛋還是白癡?隨隨便便亂坐。」
好險附近沒熟人經過,否則他的皮肯定四分五裂包不住肉。
「我哪有亂坐,石頭擺在路旁不就是給人休息用的。」她家的日式庭院就放了五十八顆大白石,具有水晶成份的那一種。
「真被你氣死,你沒常識好歹也看過電視吧!有哪顆石頭前面會放香爐的。」人家還圍上紅布耶!
「對喔!幹麼放香爐,拜土地公嗎?」怎麼沒看到小廟?
敗給她了,好個城市大土包。「是石頭公啦!我們鎮上最靈驗的神,你小心祂晚上壓死你。」
「不……不會吧!我剛剛坐在……石頭上……」汪水仙害怕地靠近他。
她不要被石頭壓啦!肯定會把她剛發育的小籠包壓扁,變成平胸族的她會被人笑太平公主,那她會嫁不出去的,不要,不要……
好不容易下定決心要離家出走怎可客死異鄉,她還沒見到她最崇拜的掌門人耶!好歹讓她見上一面才好含笑九泉,不然她不是虧大了。
受了小說的影響,原本只是外向的汪水仙變得更大膽了,二話不說地拎起流浪天涯的小包包,一路坐著南下火車隻身來到開發中的小鄉鎮。
天下沒有做不到的事,只有不想做的事,這句話改變了她的人生觀,因此她留下字條出走。
不去做做看怎知不行呢!
「拜託,你很重吶!別拖著我的手走,我還要拿你的行李。」裝石頭不成,重得要命。
「我很輕啦!而且行李也不大,你哇哇叫個什麼勁。」真沒用,個大中看不中用。
男孩用殺人般的目光一瞪。「這叫不大?你叫脫拉庫來載載看。」
起碼有他高中的書包五倍大,裡面也不曉得裝醬油還是狗罐頭,撞來撞去地相當沉──他以為的醬油和狗罐頭其實是化妝品及保養品。
「脫拉庫?!」是樂團名稱嗎?
「大、卡、車,我的大小姐。」天哪!他一定是被貞子詛咒了。
早知道就聽老姊的話別老上網聊天,結果一個不小心招來這個絕天滅地的大禍害,他真的後悔極了。
「卡車就卡車嘛!幹麼說是拖拉庫,誰聽得懂。」汪水仙嘀嘀咕咕地怕人聽見。
「嘴巴動來動去在幹麼,有口香糖也不分我一片。」小氣鬼。
「我哪有……口香糖,我在做臉皮運動不行吶!」這人眼睛真尖,不能偷罵。
算了,他也不是很想吃。「待會到了我家別亂說話,知道嗎?」
「要到你家呀?」她以為要送她去住飯店呢!附近看來沒什麼好房子。
「怎麼,你敢嫌棄,不要和風的親筆簽名書了嗎?」他也是拗了好久她才肯給。
「要要要,你不能賴皮,說好是新系列的十本簽名書喔!賴了我會哭給你看。」好幸福哦!親筆簽名書十本耶!她都要不到。
「好啦!好啦!引狼入室……哎呀!你的貓抓人。」完了,完了,老媽一定會當他和一中的女生亂來。
一世清名毀於一旦。
揚起下巴一得意,汪水仙嘲笑他活該。「誰叫你說我是狼,可樂才會抓你。」
「你的貓叫可樂?」好好笑哦!這人和老姊是同類,她叫她們大廈的中央電腦芬達。
可樂和芬達,汽泡飲料。
「很可愛的名字對不對,我取的喔!」她沾沾自喜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