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老地方見

第6頁 文 / 衛小游

    他的表演結束了,緊接著是一個妙齡少女展現她的歌喉。

    在我凝神傾聽的時候,身旁的他碰了碰我的手臂,我偏過臉,挑了挑眉。

    他傾靠向我,用壓低的音量說:「我們送花給心儀的人,如果對方收下,就表示她願意接受他的追求。」

    「啊?」我吃驚地看著手中的花,突然覺得它有些燙手。果然是有問題的,雅各怎麼不告訴我?

    我的手被他握住,我憂慮地看著他。

    他低聲問:「你願意留下來嗎?」

    留下來?留在這裡?我搖搖頭,他露出一個憂傷的笑。

    「我瞭解。」他說:「雅各說,你有一個漂泊的靈魂,你仰頭看天空的表情就好像你是天上的浮雲,今天停駐在一個山頭,但明天又會消失無蹤。我知道我留不住一朵雲,但是我對你一見鍾情,我總得試一試。」說完,他舉起我的手,在他頰邊摩挲了下,便放開了我。

    他的話在我心底撩起一陣漣漪。我是浮雲?我有漂泊的靈魂?我茫然地看向雅各,又隨著他的視線看向小院中央的那堆火。

    我是浮雲?我搖搖頭,說:「不,我不這麼認為。」但我要怎麼解釋體內常湧現的那股彷彿永遠也無法平息的衝擊與渴望?不,我不渴望流浪,我所渴望的是找到一個安身立命的地方,就此棲息,不再離開。何況我是那麼樣的畏懼飛行,我怕高呵。

    「謝謝你的花,」我說:「而我無法留下來的原因是因為我不屬於這裡。」

    我曾經屬於一個人,但如今,我什麼也不屬於。一股強烈的空虛幾乎將我淹沒,我趕緊收回心神,將注意力放在唱歌的阿美族少女身上。

    年輕的他在我耳畔低語:「我叫瀾沙,希望你能記得我,請你記得,請你……」

    我回過頭,握住瀾沙粗糙的雙手,緊緊的握住。

    「不,忘記我,請你,拜託……」

    記得一個人於我來說,總是那麼痛苦、失落的。

    啊,相憶不如相忘。

    第三章

    回到城市,回到熟悉的工作崗位上,已經過了兩個星期。這期間,每有人問起過去我消失的那一段日子發生了什麼,又經歷了什麼,我皆一笑置之,輕描淡寫答說:「只是覺得日子悶,出去走走而已,沒什麼。」

    是的,沒什麼,千言萬語不若一句話就這樣。

    我不是小說裡白裙飄逸、不食人間煙火的女主角,我得工作,不然就沒飯吃,現實不容許我成天傷春悲秋。我放逐過一段時間,不管心中的傷口治癒與否,我都得回到現實裡來,重新面對茶米油鹽的逼迫。這就是人生。

    而過去那些心底的情感變化,不足為外人道,即使說了,也沒人懂,只是浪費口水罷了。

    一趟旅行回來,我變得更加不愛說話,常常一整天,我只是看稿、圈點錯字或文句。

    我不愛修改別人的文字。語言這種東西很妙,它完全沒有章法,也沒有邏輯可言,只有習慣成自然。每個人所處的語言環境不同,在書寫時,自然就形成饒富個人風格的行文方式。我特欣賞這些文字有風格的作家,他們的文字或冷或熱、或濃或淡,但都獨樹一格,令人讚歎。

    然而羅曼史這個圈子深受市場的影響,這是頗無奈的事實。有時為遷就市場的反應,我們常得犧牲掉一些較純粹的東西,但又不願意太過妥協,所以在通俗與精緻之間,那把尺,衡量得非常辛苦。

    我品嚐著字裡行間所流露的情感,流連在其中,無法自拔。

    下班時間到了,同事一個個離開出版社,回家相夫教子去。我翻了翻手上厚厚的一疊稿,還剩一半左右,便決定把手邊的稿子看完再離開。

    獨身就是有這種好處,愛做什麼就做什麼,愛待在哪裡就待在哪裡,全然沒有拘束,更不必向誰報備,真正自由,雖說有一點寂寞……

    我甩甩頭,把那份落寞丟開,專注於手邊的稿子。一個小時後,我讀完稿,把它往二審的桌上擺,然後又捉了另一份稿子塞進皮包裡,準備晚上睡覺前看。

    老編的小辦公室仍亮著燈,我走過去打了聲招呼,便離開了。

    回公寓的,我先在飯館裡吃了碗麵,之後在市區裡晃了一會兒,看看百貨公司的櫥窗擺設和當季的新裝。

    我走馬看花,並不特別留意什麼,直到一家喜餅店的櫥窗擺設吸引了我。我趨前一看,發現櫥窗裡放置的是一套古代的嫁衣,鳳冠霞帔、精繡嫁裳,真是美呆了。我不知我在櫥窗前站了多久,直到有人拍了我的肩,我才回過神來。

    「亞樹……齊亞樹,是你嗎?」

    我回過頭,看向叫住我的人,心頭一片困惑。她是誰?怎麼知道我的名字?

    「你是……」

    「真的是你!我果然沒認錯人。」她興奮地拉住我的手,急切地道:「你好嗎?好久不見了,你最近好嗎?」

    我瞇著眼,看著她姣好的臉龐,腦海中浮現一個人名。「米虹……你是王米虹?」我的天!好巧。

    她用力地點頭。「是啊,就是我,真的好久不見了,沒想到我才剛回台灣,就在街頭遇見你,真巧。」

    我打量著她時髦的裝束和外表,難以置信地道:「我的天,你變了好多!」

    她也打量著我,笑說:「但你還是認出我了。我們多久沒見過面了?八年?十年?」

    「十一年了。」我說。

    「可見這十一年來,我們都沒改變多少,否則要一眼認出對方,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說。

    「你看起來真變了好多,要不是你先叫住我……」街上行人太多,我根本不可能去留意每一個經過身邊的人,自然也不可能認出她。

    米虹笑說:「老實講,我剛還真怕認錯人呢,你看起來也跟以前差好多。」

    「那是當然的了,我們都不是小孩子了。」也都老了——但是這句話我保留。沒有一個女人會喜歡聽見自己芳華已逝,自覺已老,純粹是心境上的問題。我看著渾身散發著自信與光采的米虹,心想她應沒有年老的疑慮,這是好現象,我時常覺得自己未老先衰。

    儘管不覺得自己老,米虹還是輕輕歎了口氣。

    我挑眉,她聳聳肩,笑著伸出手臂摟住我,說:「我的好友,亞樹,真高興見到你。」

    我回摟了她。

    人來人往的大街上不是敘舊談話的地方,我帶著剛回台灣的米虹往一家我近來常去的咖啡館泡。

    台北東區的「夜貓子咖啡館」有兩個丰姿綽約的女老闆。我不知道她們的名字,除了點咖啡以外,也從沒和她們交談過,但我帶著米虹進去咖啡館時,看到其中一位老闆,她送來menu,頷首向我一笑。我覺得很窩心。

    這裡不論氣氛、音樂、咖啡,或者是主人,都給我一種溫暖的感覺,米虹立刻也察覺到了,她吹了聲口哨,說:「好正的地方。」

    我點了一杯義大利特調,米虹則點了一杯摩卡。

    熱騰騰的咖啡很快就送上桌來。我們坐在窗邊,密閉的大片玻璃在夜色的襯托下,宛如一面明鏡,將我的疲憊與對生活的厭倦、煩悶,毫無遺漏地映照出來。我訝異地別開臉,將注意力重新放回米虹身上。

    米虹是我國中時的知交,那時我們時常分享彼此的心情與對未來的憧憬。

    但國中畢業後,米虹與家人移民到加拿大,我們從此沒再見過面。

    米虹移民之前,我們曾約定要時常通信,而而且一年聚一次,頭一年她回來台灣找我,次年就換我去找她。

    然而頭一年米虹才剛到加國,很多事情還沒安頓好,無法回台灣。

    第二年,我的家人墜機過世,我頓失依靠,在台灣沒有其他親近親人的我接受了近半年的心理治療後,因因為成年,由政府指派一個法定監護人負責觀護,後來我搬離原來的住處,也就此與米虹失去聯絡。

    雖然我搬了家,但米虹並沒有,我若真心要找米虹,絕不會找不到,但那時我心灰意冷,凡事提不起勁,我連試都沒試,便與過去斬斷一切聯繫。

    我愧對我們的友情。

    米虹說:「過去幾年,我回來過台灣幾次,但都來去匆匆,沒有時間停留。我寄給你的信在我們分開的第二年後就被退了回來,你是不是搬了家?為什麼沒有與我聯絡?」

    我面有愧色的攪動著咖啡,猶豫著該怎麼告訴米虹。

    畢竟分別了十一年之久,我們的生活已相距太遠,我不知道此刻我與米虹的心靈能有多貼近。

    但無論如何,我的確是欠她一個交代。我說:「時間會改變很多事,你到加拿大的第二年,我爸媽和我小弟搭機出了意外,我失去了他們,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過去,我不十分想回憶,但如果你堅持,我還是會告訴你。」

    米虹訝異地睜大眼。「伯父他們……過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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