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搶婚花花女

第6頁 文 / 寄秋

    而且是往下方瞧。

    「中國人就是這點不好,關起門來做得昏天暗地卻不許說,有病就要找醫生……」他應該還行吧?不像遭遇重大傷害而不舉。

    張網巧「啪」地一聲往女兒後腦拍去。「你以為每個人都像你一樣行為不檢,老是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

    「我哪有,你少冤枉人,我都躲得很隱密不讓你瞧見……」咦?好像有人在瞪她。

    直覺反應一瞧,果然那雙老是讓人看不清楚含意的眼正直瞅著她,似乎她做了什麼對不起他的事。

    見鬼了,他憑什麼指責她?兩人早在十年前就不相往來,而且他現在也算是使君有婦了,更沒資格用「抓奸」的目光審判她,她有擇友的自由。

    「小問問,你幾百年沒瞧過女人呀!我跟你可沒有半點關係。」真是的,瞧得她莫名其妙的心慌。

    「小問問?!」季緲緲低聲一呼,信心垮了一角,他們似乎……交情很不尋常。

    「不要再那麼叫我。」他臉上有一抹狼狽的警告。

    「再?!」季太太也起了一絲懷疑,他們當真是普通朋友?

    「好吧!好吧!隨你高興,鄭、先、生。」也對,拉遠關係是她目前最需要的。

    「晴兒,你想惹我發火。」鄭夕問的表情深沉,不怒而威的神色給人一股壓迫感。

    可唯一不受影響的是依然不甩他的於弄晴,其他人都有些怕怕地三緘其口。

    於弄晴站了起來。「喂!你這人有分寸點行不行?我是來負責規劃你婚禮佈置事宜的,不是來看你的臭臉,你要沒誠意我大可不做了。」哼!威脅我!

    她這輩子什麼都吃,就是不吃虧,人家火你一句你還乖乖的任火燒嗎?

    當然不!

    「坐下。」他用近乎命令的口氣一喝。

    偏她向來愛跟人唱反調。「原來你和十年前一樣不長進,跟你那個狗眼看人低的媽同副德行,令、人、憎、惡。」她用塗著藍色指甲油的食指戳向他太陽穴。

    不只是同桌的另三人因她放肆的舉動而倒抽了口氣,其他視線朝他們望的客人全都屏住呼吸,為她的不知死活捏一把冷汗。

    但是,令人意外的,鄭夕問在意的卻是她言語上的羞辱。

    「收回你的話。」看得出來他正極力在壓抑怒意。

    「我為什麼要聽你的話,你算老幾?」她站得高高的,仰著鼻孔睨視他。

    「於弄晴,有一天你會為你不馴的態度付出代價。」她太容易讓人想宰了她。

    「不用你說,我已付過一次慘痛的代價,因為我認識你。」光生於問晴她就痛了足足十個小時。

    空氣似乎在瞬間凍結,他冷冷的注視著她,久久不發一語的叫人害怕,彷彿下一刻即將爆出激烈冰巖射穿她,恐無完膚。

    櫃檯的服務人員拿起話筒準備按鍵,考慮要先報警或是找救護車,他們不想有人惹麻煩,更不願餐廳內傳出有意外傷亡事件。

    但是,所有人都低估鄭夕問的容忍度,顯然他不只一次遭遇過於弄晴的無理取鬧。

    忽地,他站起身像扛米袋似的扛起她,不理她的尖吼謾罵、拳打腳踢,冷靜而穩重的丟下一句,「失陪了。」

    然後在眾人錯愕的驚呼中將人帶走。

    ×××

    「呃,秀子,我想……好像有一點抱歉,你看他們是不是……一對?」話雖然這樣說,可張網巧的表情不像抱歉,倒像在忍笑,似乎樂見有男人能制服於弄晴。

    「這……」李太太的眉頭連成一條黑線,不敢相信眼前發生的事實。

    那是那個她所認識的商業奇才嗎?

    看起來比較像有禮貌的維京海盜,擄了人要走還記得打一聲招呼,只是他似乎忘了他的未婚妻和丈母娘仍在座,竟就這樣光明正大的婚前「外遇」。

    她憂心地看向女兒,生怕她受不了打擊,沒想到……

    「緲緲,你不要緊吧?」她微笑的臉看起來有點失常。

    「媽,我沒事,你不覺得他們很相配嗎?」一個是火,一個似土,燒出色彩明亮的璀璨窯瓷。

    「相配——」她像受了極大的驚嚇似地盯著女兒,一手摸上她的額看有沒有發燒。

    「媽,我沒事。」很奇怪,她竟沒有心痛的感覺,只有祝福。

    季太太急了,拉起季緲緲就要往外走。「網巧,我先帶女兒到醫院掛號,她一定生病了。」

    「喔,好。」張網巧傻傻的一應。

    等人全走光了,她一低頭看見一桌菜餚,笑不出來的苦著一張臉。

    吃不完是一回事,至少可以打包帶走。

    可是,帳單誰來付?

    第三章

    「認識我讓你付出什麼代價?」

    沒有目標,不顧一切,向來三思而後謀動的鄭夕問有了行動,讓感情凌駕於理智之上,當著眾人的面前「綁架」於弄晴。

    曾經,他們是令人稱羨的一對,足跡踏遍東北角每一個風景地點,留下無數美麗的記憶和親吻。

    數過小野柳的岩石,上八斗子烤肉、露營,漫步沙灘打著水仗,她霸道地要他撿拾十二個貝殼,扯著他去看情侶們的歐歐私語,要他學著點。

    植物園裡荷花正盛,人家是去賞荷,而她卻是慫恿他去偷摘荷,還笑著一腳將他踹下荷花池,大喊有人要偷抓魚,引來市民圍觀。

    情人雙雙到廟來,不求兒女不求財,神前跪下起重誓,誰先變心誰先埋。這是北投的情人廟中所題的詩;而她輕啐著誓言不值錢,滿山滿谷都是負心人。

    他雖沒起誓卻對她說:我不是貪心人。

    當時記得她俏皮的扮個鬼臉,做了那小鳥飛走的動作,她說人不能太天真,說不定她會是負心人。

    一語成懺。

    在他們正式交往的第三個月她飛走了,他手中那隻小文鳥飛向廣闊的天邊,遙遠而陌生。

    或許是他們對神明不敬吧!情人廟前不說情話和誓言,輕蔑地嘲笑愛情無常所受的懲罰。

    他母親的介入只是讓他們提早走向分離之路,怪她怨她恨自己,到頭來如鏡花水月一般,見不著心痛,見著了心酸,近在咫尺,遙如天涯。

    她欠他一聲再見。

    「告訴我,認識我讓你付出什麼代價,一千萬還不夠嗎?」她才是那個背離愛情的人。

    她瑟縮了一下。「我為什麼要告訴你,過去的事永遠也無法改變。」

    「你很任性。」她一向我行我素,不管道德的規範,年少輕狂的時候,她進出警察局的次數多不可數。

    「你又不是今天才認識我,打從我一出生就叛逆到現在。」二十七年不算短,遇上她是他的不幸。

    她標準的回答。幽然一歎,鄭夕問嘲笑著自己自找苦吃。「離開我之後過得好嗎?」

    「你不恨我?」她訝異地轉頭看向他。

    從被他硬塞進豪華寬敞的賓士車前座,她先是憤怒不已地想跳車,不願如他所願,繼而害怕與他獨處,彷彿會再一次失去什麼。

    在許多許多年之後,她才知道十年前的傷害對她而言是場夢魘,無時無刻地糾纏她,叫她更加的想讓自己快樂,擁有她想要的一切。

    她渴望愛情,談過一場又一場的戀愛,一個城市一個情人的流浪著。

    可是,她總是碰到不對的男人錯放感情,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到頭來心裡牽掛的,是最初的那一段青澀歲月,那一段屬於十七歲女孩的愛情故事。

    問她後悔嗎?

    答案是不。

    如果時光倒流回到那一年,她仍會毫不猶豫的走出去,負心的人沒有權利回頭看。

    「你又恨我嗎?」是他造成她的出走。

    她的表情是一片錯愣。「我沒理由恨你呀!放棄愛情的人是我。」

    該罵的人是她。

    「因為我沒有給你足夠的愛,我並未盡到保護你的責任。」那時,他正如她所言的天真,以為相愛容易。

    卻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家世。

    他可以不在乎她的出身是否為名門之後,可是活躍於上流社會的父母卻是十分重視門第觀念,他們絕不會容許他和個名聲壤到眾所皆知的女孩來往。

    與其說她放棄了愛情,不如說愛情放棄了他倆,只因他的愛不夠深刻到足以留下她。

    或者,她根本不知道他愛她。

    「問,你別這樣啦!我自私又無賴你是曉得的,你要罵就罵吧!我保證絕不還嘴。」她輕輕扯著他的手,一副十七歲女孩的表情。

    怕挨罵,很無辜。

    「笨蛋。」

    「哇!你這傢伙未免太小氣了吧!真記恨到現在,我隨便說說你還當真呀!」她哪裡笨,於問晴都說她是聰明媽咪。

    當然接下來的話省略,像是魯莽啦、好勝、貪睡之類。

    他的眼底有絲絲笑意。「我有指名道姓嗎?」

    「你是說我笨得自動對號入座嘍!等等,你好奸詐,讓我自己承認笨。」啊!怎麼連說兩個笨,被他拐了。

    奸商、奸商,無奸不成商,出了社會是有差,以前那個呆呆拙拙很好騙的大男孩變狡猾了,現在和大野狼簡直像是親戚。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