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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八十六章 當庭翻供 文 / 洗劍

    張正豪五點多就起床了,他第一次覺得時間過的那麼慢,七點鐘不到他就來到了法院,自然有熟人引他進了休息室,此時他在法院的休息室裡焦躁的走來走去,不時的抬起手腕看看金錶上的時間,嘀咕著「怎麼還不到開庭的時間」。

    七點五十時,檢察院的人帶著李源出現在張正豪的面前。

    這個案子已經走到法院庭審階段了,在這個階段公訴方只能是檢察院,作為直接辦案人的派出所也只能旁聽而已。

    李源額頭上烏青,身上穿著衣服倒是看不出有沒有傷。

    張正豪皺眉問道:「這是怎麼回事?」

    「張所,嫌犯在路上時不小心自己摔倒了!」

    「怎麼那麼不小心?」張正豪想了想,又覺得這不算什麼大事,摔倒了還能怪在自己身上嗎?於是又說道,「是不是要開庭了?走,咱們一起去!」

    這次庭審本來是在小法庭的,但現場來旁聽的人太多了,無奈之下只好選了區法院最大的一個審判法庭,足足能夠容納五百多名旁聽者。

    法官邵香晴是有二十年審判經驗的老法官了,也是頭一回見到這種陣仗。

    一般審判案件時,旁聽席坐的都是案件雙方當事人的親屬朋友,很少有坐滿的時候,而且還是像現在這樣來的都是莫名其妙不相關的人。

    這是其一。

    其二就是法庭里長槍短炮各種攝像機,她剛出來時閃光燈就亮成了一片,讓她有短暫的眩暈失明感。

    這也讓她改變了初衷。

    都是公務員,一開始是有人打招呼,說的是「在規則允許的情況下,在不違法記錄的情況下,多照顧照顧!」

    這意思很簡單,盡量把這個案子判下來,你好我好大家好。

    本來她也是準備做順水人情的。

    但看到現場來了那麼多記者,她就改變主意了,心想審判一定要中立,要有法律精神,說話時也要主意措辭。

    畢竟順水人情雖然好,但還是自己的前途更重要啊。

    萬一自己有哪裡做的不妥當,被媒體大肆報道,成為像審判南京老太案一樣的法官,豈不是悲催到要死?

    簡單的開庭儀式後,原告被告以及辯護律師就都被帶上場了。

    坐在旁聽席上看到父親額頭上的烏青,李明俊不由佩服父親真是狠!自己下手也能下的那麼重!怪不得人說不能欺負老實人,老實人生起氣來確實厲害啊。

    李源臉上的傷也引起了不少記者的注意,立即就是各種特寫拍照。

    這讓坐在一旁的張正豪心中隱約有種不安的感覺。

    作為原告的檢方律師辟里啪啦說了一大通證據,最後出示了李源的審訊口供說道:「被告已經親自認罪了。至此,本案證據確鑿,事實清楚,條理明白。因此,在此我請求法官閣下做出公正的審判!」

    邵香晴微微點頭,心想這些證據是不錯,關鍵是有口供,於是就看向李源,問道:「被告及被告律師,你們有什麼話要說嗎?」

    「法官閣下!」白髮蒼蒼的歐陽寧此時看上去也是派頭十足,他說道,「首先我要指出一點的是,原告方所出示的審訊口供,其實應該是刑訊口供!我的委託人是被刑訊逼供的!」

    此言一出,全場嘩然,旁聽席上的人們都在交頭接耳。

    記者們也都很興奮,紛紛打電話回去要版面、要播出時間,今天這次審判不為別的,就為了這個刑訊逼供,就足夠上頭條了。

    「他胡說!」張正豪喊道,「明明就是自己摔的,我們哪裡有刑訊逼供了?」

    「肅靜,肅靜!」

    邵香晴連續敲了好幾下法槌,法庭裡的議論聲才低了下去,但依然有很小的嗡嗡聲,就好像是蒼蠅在耳邊飛一樣。

    但相對之前已經好很多了。

    邵香晴問道:「被告,請問你有被刑訊逼供的證據嗎?」

    「抗議!」歐陽寧立即說道,「法官閣下,請注意您的身份,您應當保持完全中立的,而且如果不是被刑訊逼供,我的委託人為何會在庭審中翻供?」

    歐陽寧現在自我感覺特別良好,有穩操勝券的把握,在言辭中就不需要刻意討好法官,完美的詮釋了他心目中法律正義的形象。

    「當然有證據!」李源說著指了指自己的額頭,「這是他們用磚頭砸的!」

    然後他又脫掉自己的上衣,露出身上一道道觸目驚心的痕跡,說道:「這是他們用皮帶打的!還有這裡,你看,這裡還有皮帶頭子的印記呢!」

    「尼瑪,我們派出所不是建築工地好不好?哪裡有磚頭?」

    「皮帶?我們打人最多也就是墊著電話本打好不好?怎麼可能會留下證據啊!」

    張正豪欲哭無淚。

    當了一輩子的警察,被人陷害,這還是第一次呢。

    「抗議,這些傷痕是被告自己弄出來的,與派出所無關!」檢方律師立即說道。

    歐陽寧針鋒相對:「你們有什麼證據嗎?」

    檢方律師一下子就愣住了,不過他又立即說道:「法官閣下,暫且不管被告是不是被刑訊逼供!但我覺得完整的證據鏈,僅僅靠一份被告的口供是無法說明問題的!請看我提交的第二份和第三份證據!」

    邵香晴就找到第二和第三兩份證據查看。

    同時牆壁上的投影儀也把這兩份證據給打了出來,以供旁聽席的群眾觀看。

    這兩份證據分別是李明俊和黃巖有說有笑的抽煙,以及吳五的口供。

    「呵,對方律師轉移話題的功力很厲害啊!」歐陽寧說道。

    「只會耍嘴皮子是沒用的!」檢方律師很拽的說道。

    歐陽寧說道:「不過據我所知,吳五的口供是有誤的,而且吳五的第二天又去派出所重新說明了情況,為何在你們這裡沒有展示出來呢?」

    檢方立即看向張正豪。

    張正豪也是一臉疑惑的表情,他沒有收到任何吳五的新口供啊!事實上那天吳五走後,嬌就去了,接待吳五的經常忙亂之中也忘了那件事,畢竟就是一個普通窮人的一件小事,誰會一直記在心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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