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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 這一切都是李明俊給的 文 / 洗劍

    馮英逸今年四十二歲,公司基層管理人員,開一輛十幾萬的合資小轎車,社會上有幾個認識的人,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中年男子。

    她老婆長得不錯,四十歲了還保養的很好,皮膚白皙,身材也不算胖,僅僅能說是豐滿。而且工作也不錯,在一家上市公司做財務工作。

    他很愛老婆,但他有男人的通病,那就是好色,家花哪有野花香?豬肉燉粉條再好吃,頓頓吃也受不了啊。

    所以下班時他有時就會打電話告訴老婆說加班,然後和三五好友相約找個娛樂會所去喝花酒。

    雖然喝花酒,但從本質上來看,他們還是老實本分的男人。

    不過讓馮英逸比較煩的是,娛樂會所並不好找,這裡所謂的不好找並不是指娛樂會所少,也不是指娛樂會所裡的妹子質量不高。

    而是想找一個合適的娛樂會所很難。

    首先那種裝修很豪華,去消費一次人均都要上千的肯定不是和馮英逸,沒那麼消費能力啊。

    馮英逸的經濟條件決定了他只能去經濟實用型的夜總會,但問題來了,這種夜總會裡的客人素質岑參差不齊,經常有裝大爺的人出現。

    有一次,他上廁所時不小心碰到了一個紋身的肌肉男,賠了好幾千塊才算是了事,直接把他的私房錢都給搾乾了。

    今天下班他本來是想回家的,卻被隔壁辦公室的老王給叫住了,老王露出男人都懂的笑容說:「老馮,晚上出去喝酒吧?」

    「好啊!」馮英逸隨口答應道,「但是沒有好的場子啊!」

    「呵,我告訴你啊!」隔壁老王湊了上來,看四周無人,壓低聲音說,「我知道有家『凱斯夜總會』,環境很好的,咱們今晚去玩玩看?」

    ………………

    事實上,自從場子被李明俊罩著之後,「凱斯夜總會」的生意就變的很好,多了很多像隔壁老王和馮英逸這樣的消費者。

    他們出來玩不是為了惹事,不是為了炫耀,就純粹是放鬆身心,找個女人喝喝花酒而已。

    之所以選擇「凱斯夜總會」,是安全性很好,不會擔心正喝著酒呢,就被人敲詐。

    也不必擔心出去時不小心碰到別人就會被勒索個幾千塊。

    薛平的手下別看年紀小,卻是誰的面子都不買,只要你敢在「凱斯夜總會」惹事,就是一個字「打」,無論你說你認識誰,先打了再說。

    一來二去,這裡的環境就變的很好。

    對此張建發很開心,他不止一次對薛平說:「薛老弟啊,當初請你們來看場子實在是找對人了啊!什麼時候李老大有時間,請他來喝酒嘛!」

    薛平很享受這種生活。

    他覺得比起在學校旁邊的遊戲機房裡放水十塊八塊的賺錢,還是在夜總會裡看場子像是成功人士啊。

    他最喜歡的事就是在「凱斯夜總會」給他預留的包間裡請朋友們喝酒唱歌,每次都是不醉不歸,喝多了後隨便摟個小太妹去就去開房了。

    和別的老大手下都是成年人不同,薛平手下全部都是各個學校的混混,男女都有。

    他們雖然年輕,卻是最不怕事,最熱血的,敢打敢拚。

    殊不知,光是這些年輕的小太妹們,就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人的口水。

    這段時間,隨著薛平名氣的擴大,他的手下增加的很多,現在鐵桿就有三十多人了,和以前十來個人的時候大不相同。

    薛平坐在包廂寬大舒服的沙發裡,一伸手,自然有小弟把煙遞了上來。

    幾杯酒下肚後,有個叫張珂的小弟就做出憤憤不平的表情對薛平說:「大……大哥!」

    薛平白了張珂一眼,說道:「說幾次了?叫二哥!」

    「我就不明白了!」張珂說道,「咱們在外面打死打活的!憑什麼收益的大頭都給了李明俊?我張珂不認他李明俊,我就認大哥您!」

    他話音剛落,薛平直接一腳把他踹了出去。

    這一腳踹的很重,張珂跪在地上半天爬不起來,直吐苦水。

    「呵呵,離間我和大哥之間的關係是嗎?」薛平站起來,一步步走到張珂面前,居高臨下的問道。

    張珂滿眼驚恐,連忙說道:「不敢,不敢,薛哥,薛哥,我只是為您感到不值啊!」

    「啊!」

    他話音未落,又是一聲慘叫。

    薛平直接一腳踩在了他手上,腳還在他手上碾著,讓他更加的疼。

    片刻之後,薛平鬆開腳,張珂的手已經是血肉模糊了。

    「放心,沒傷到筋骨,你出去買點雲南白藥清洗乾淨後噴上,要不了幾天就好了!」薛平說道,然後示意一個小妹把音樂關掉,再把燈打開,他環顧四周,小弟們基本上都在包廂裡。

    他說:「在座的,有一直跟著我的,也有最近才跟著我的!在這裡我再強調一件事!你們記住,別的都可以忘記,但這件事你們要牢牢記住!」

    眾人都安靜的看著他。

    薛平伸出一根手指豎在那裡,一字一句的說道:「你們記住,在這裡,我永遠是老二!大哥只有一個,就是李明俊!今後如果有人再敢挑撥我們的關係,我就不會那麼客氣了!你們知道了嗎?」

    「知道了!」聲音零零散散的。

    「大聲點,我沒聽清!」

    「知道了!」這次聲音大了很多。

    薛平對張珂說道:「一會兒你去櫃檯上支兩千塊錢,就說是我讓你拿的!」說到這他皺了皺眉,「今後就不要來了!」

    張珂連忙點頭道謝,狼狽的跑了出去。

    處理完事後,包廂裡的燈光再次被調暗,震耳欲聾的音樂也響了起來,薛平卻一個人安靜的坐在沙發上思考。

    放水加上夜總會的保護費,每個月的收入在十二萬左右,扣掉雜七雜八的開支,毛利潤也有十萬塊。

    這裡面有七萬塊是要給李明俊的,輪到給他的也就三萬塊。

    財帛動人心,要說對那七萬塊不動心,這是不可能的,但薛平很清楚,之所以能走到今天,外人看來都是他的功勞,實際上他不過是拋頭露面的棋子而已,就說夜總會這邊,沒有李明俊坐鎮,只靠他能撐得住場子?

    人要知道自己位置!薛平就很清楚。

    以前自己累死累活每個月才賺幾千塊,現在輕輕鬆鬆三萬塊,要說是他自己的本事功勞,他自己都不相信。

    這一切還不都是因為李明俊嗎?

    想到這,薛平忽然有了些危機感,他心想萬一哪一天李明俊不再支持自己了呢?不行,得和李明俊打好關係才行。

    薛平想了想,直接走出包廂,拿出手機撥打李明俊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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