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全職修真高手

正文 第六章 劫別人的富,濟自己的貧 文 / 洗劍

    李明俊不帶情緒的話讓薛平汗毛豎起,這一瞬間他忽然後悔了,後悔自己幹嘛要招惹李明俊啊,大家在班裡井水不犯河水多好。

    想到自己還年輕,花花世界還沒享受過,就連女人也只不過才上過三個,他心裡就越發的不想死,就越發的害怕。

    鼻涕眼淚都流了下來,薛平跪在地上用最最謙卑的語氣懇求著:「李明俊,求你放了我,今後你說什麼就是什麼,我願意聽你的命令,今後你就是『啟明中學』的扛把子!」

    他的那四個小弟也被嚇的魂不守舍,雖然打架鬥毆是常事,但還真是第一次見李明俊這麼凶悍的人。

    李明俊似是極不耐煩的打了個哈欠。

    他忽然很想笑。

    剛才薛平幾個人欺負他時是各種囂張跋扈。

    可是現在呢?薛平就跪在自己面前哀嚎求饒,好像一隻扭著尾巴的哈巴狗一般。

    「原來……是如此簡單啊!」

    李明俊心中感慨,卻又覺得好沒意思。

    「這都是玉珮帶給我的改變!但夢中那些人使用玉配後還會懂了很多武術之類的,為什麼我只是身體變強了呢?」

    「玉珮中一定還有別的秘密!」

    李明俊打定主意等把眼前這攤子事搞定之後,要好好研究一下玉珮。

    雖然李明俊站在那裡不說話,但薛平也沒膽量抬頭去看看到底怎麼回事,只是跪在那裡瑟瑟發抖。

    「那接下來我該怎麼辦?」看著發抖的薛平,李明俊心想,「剛才我無論如何求饒,他們也是要欺負我!他們只畏懼強權!既然如此,我索性黑吃黑好了!不,應該是劫富濟貧!我本來就窮嘛!」

    李明俊雖然怕事,但他並不蠢笨,事實上成績在班級裡排名前列的能有幾個是蠢笨的?

    只會死讀書的書獃子成績撐死了也就是中游偏上而已,學霸從來都是聰明的。

    「而且……只要不被法律發現,就不算是犯法吧?」

    李明俊嘴角露出了一絲笑容,用略帶顫抖的聲音問薛平:「你有多少錢?」

    薛平連忙說道:「我身上只有七百塊現金,你要是要的話,我銀行卡裡還有三萬塊,我取給你!」

    雖然有耳聞這些混混們靠勒索學生、敲詐商戶等行為累積了不少錢。但當聽到三萬塊時李明俊的心還是猛烈跳動了一下。

    「父母辛辛苦苦工作一整年,也積攢不下來三萬塊,可他們十六歲的學生,就靠著打打殺殺逞兇鬥狠,就能隨隨便便拿出三萬塊!」

    「古人說『修橋鋪路無屍骸,殺人放火金腰帶』果然是有幾分道理的!不過這樣來錢雖然快,卻不是我要走的路,別人窮苦一生辛苦賺錢,憑什麼拿走別人的勞動所得……」

    想到這裡,再看向薛平,李明俊心中已經有了自己的決斷。

    他對薛平說:「很好,全部取出來給我!」

    薛平心中鬱悶,不過還是依言站了起來,準備去和李明俊一起取錢,不過他長了個心思,準備偷偷把手機的錄音功能打開,這樣就能有李明俊勒索他的證據了,到時報警搞死李明俊。

    「等等!」

    李明俊又說道。

    見五人看向他,他伸手對五人說:「把手機都給我!」

    薛平心中更是鬱悶了,這下子連報警的證據都沒有了,但在李明俊的威脅下,他不得不把手機交給李明俊。

    連他都能想到的辦法,李明俊會想不到嗎?

    這五個人的手機都很不錯,不是iphone就是三星,而且都是最新款的,只這五部手機加起來即便賣二手也得一萬五六。

    但這些手機留著禍害太大,李明俊直接把手機丟在地上用腳踩下去,「卡嚓」「卡嚓」幾聲,這五部手機就全都報廢了。

    五人心疼那是自不必說,畢竟這年頭出去混,一部拉風的手機那是標配啊。

    五個人走在前面,李明俊距離五六步跟在後面。

    五人中有個小弟想要逃跑,立即就被李明俊一個箭步追上去,好像拎小雞一般拎著脖子拉回來,然後就再也沒有人敢逃走了。

    薛平進銀行取錢,李明俊則站在銀行外面盯著薛平,這種事說好聽點是黑吃黑的劫富濟貧,但如果上升到法律層面那就絕對是勒索,因此李明俊的緊張自不必說。

    雖然毀了薛平的手機,但薛平完全可以向銀行的工作人員求救,大庭廣眾之下李明俊也沒辦法。

    所以他站在外面,即便薛平報警,他轉身就走,無憑無據警察也奈何不了他。

    薛平並未報警,而是取出了三萬塊,用信封裝著。

    李明俊沒有直接去拿,而是讓薛平向前走,走到一處沒有攝像頭監控的地方,讓薛平把信封放在草叢裡,然後徑直離開。

    之後李明俊才去草叢裡拿錢,拿過錢之後李明俊再次警告了薛平一番後,就繞著攝像頭離開了。

    這段盲區地段前後的攝像頭無法拍攝到李明俊曾經出現在這裡過的畫面,因此也給李明俊提供了不在場的證據。

    錢到手了,三萬塊零七百!

    這是李明俊第一次接觸到那麼多錢,沉甸甸的拿在手裡很舒服,讓人有種心安的感覺。

    「這就是手中有糧,心裡不慌吧?」

    李明俊拿到錢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吃飯,飢餓折磨的他實在太難受了,必須要吃點東西來撫慰灼熱的胃。

    三山街的門面房族雖然貴,但由於旁邊有幾個大型的寫字樓,所以開店做生意還是能賺的。

    何老五就在這裡開了家沙縣小吃,在絕味鴨脖旁邊。

    他目瞪口呆的看著坐在靠牆角的一個年輕人,那個年輕人正在狼吞虎嚥一盤炒米粉,這已經是第七份了,在他旁邊擺著六個空盤子。

    何老五的老婆憂心忡忡的說:「老五,這小子不是來吃霸王餐的吧?看這樣子像餓死鬼投胎一樣!」

    「去,真是霸王餐咱們也能請得起!我怕他撐壞了,在咱們店裡出了事就不好說了!」

    何老五尋思著要不要上前全說幾句。

    年輕人卻是吃好了,一抹嘴,拿出一張百元鈔結賬。

    一共八十三,何老五收了八十,年輕人道了聲謝就走了出去。

    這個年輕人正是李明俊,拿到錢後就直奔附近的沙縣小吃,按照他的想法是一定要吃個痛快,吃炒飯都得吃大肉的……

    貧寒乍富,能夠想到的也僅僅是去吃沙縣小吃。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