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旅遊? 文 / 靈魂靜候
大夢幾千秋,今夕是何年?
方信自然沒有這等本事,不過一下午的時間方信便是已經睡得頭昏眼花,上吐下瀉。不過這一番折騰後,方信的精神倒是好上了不少。
小女孩的臉蛋已經被淡水擦拭的乾乾淨淨,只是礙於視線的原因方信始終未能看清楚小女孩的模樣,心中不免的有幾分猴急。
此刻,小女孩不知道是從哪裡獵殺到了一隻狼魔獸。亞馬遜森林中的一隻狼,都不是普通的狼,至少是實力高達三階的魔狼才能在亞馬遜森林當中生存。
至於野兔,麋鹿?開什麼玩笑,這等弱小的生物在亞馬遜森林的核心地帶已經是絕跡了!
方信上下打量著他所在的地方,這裡是一個頗為潮濕的山洞,空氣中都是瀰散著淡淡的水汽。在山洞的面口,有一尊巨大的石頭,而石頭與門洞的縫隙恰好可以經過一到兩個人。
方信心中不由的多了幾分欽佩。
厲害。
這裡絕對是一個好地方。
只是,不知道這山洞原先的主人到底是誰?那樣的縫隙,斷然不是什麼大型魔獸。憑藉著維恩的身後,只要不是什麼大型魔獸想必也能夠應付。安全的問題解決了,食物的問題解決了。
方信的心思又是活躍了起來。
正所謂,飽暖思淫。美女當前,此時不調戲何時調戲。
「咳咳,好餓,我好渴。」
這番舉動,不得不說裝的很像。方信一手搭在腦袋上,一手捂著肚子,雙手雙腳不停的抖動,在配合上一幅虛弱的表情,帶上那弱弱的聲音,十足是一個動彈不得的大傷號!
「沒手沒腳?」
對於方信這番做派,維恩頗為的不屑,繼續翻滾著手中的狼腿,陣陣香氣便是傳入了方信的鼻中。
方信暗道,失策,失策。別人可不是什麼十五六歲的清純小女孩。
「維恩,你真漂亮。」
方信前世雖然沒追過什麼女孩,可是沒追過不代表他不知道怎麼追女孩,首先就是要讚美。讓女孩覺得你很欣賞她,方信深深為自己的機智感到自豪。
看、書網網游:個清純,漂亮的美少女。
方信暗暗欣喜。
「吃點東西,在說話。」
維恩將手中的狼腿遞給了方信,也不說話,自顧自的吃著另一隻狼腿。維恩吃的很淑女,頗有幾分大家閨秀的氣勢,小口小口的,細嚼慢咽。
方信哪裡還吃什麼雞腿,美女當前,自然是駐足觀看。
這一來二去,讓維恩臉色一紅,不由的有幾分生氣,嗔怒道:「你看什麼看,我要你吃,你就快點吃。」
方信**絲的本質在這一刻終於暴露無遺,只覺得面前的小女孩生氣的樣子都是那般動人。
見到方信沒有動作,維恩心中厭惡,索性轉過身來,不再理會方信。
此時的方信才是反應過來,訕訕摸了摸鼻子,覺得有幾分尷尬,咬著手上的狼腿,酸酸的,硬邦邦的,很是難吃。
不過方信此刻也是已經餓壞,也不在意,三下五除二的吞入腹中。
「維恩妹子。」
「妹子?」維恩眉頭一皺,她回轉過身來,很是嚴肅的看著方信,聲音帶著幾分冰冷:「你救了我的命,我很感激你。可是不代表你就可以稱呼我為妹妹,我的哥哥是一個很優秀的人。他和你不一樣!」
維恩說起自己的哥哥,眼中不由的就是流露出幾分淡淡的憂愁,看來不經意之間回想起了傷心的往事。
妹子和妹妹不一樣好嗎!方信心中大喊冤枉。
「恩恩!」
「滾!」
方信吐了吐舌頭,太肉麻了。
前世,追女孩首先要從稱呼上改變。維恩是斷然不能叫的,那麼稱呼什麼好呢?
親愛的?我呸!
老婆!我呸呸!
方信心中有了主意。
「在我生長的地方,對於心中心儀的女孩。我們男生一般都會稱女孩為,萌萌!」
維恩臉上依舊不動聲色,什麼心儀女孩。倒是萌是什麼意思,我卻從未聽過。可維恩性格冷淡,心高氣傲也不屑去問這等不重要的問題。隨他。
「萌萌!」
方信現在心中無比的邪惡,當面調戲你又如何?萌是什麼,你不懂了。哈哈!
「我們還需要幾天才能離開亞馬遜森林?」
幾天?維恩的臉上多了幾分不屑,她站起身來,便是走到了外面。旋即,方信也是站起身來,緊跟在維恩的後面。
現在已經是黑夜,今日夜晚的森林顯得格外的安靜,想必與上次的蟻海有著極大的關係。維恩伸手指著遙遠的地平線:「亞馬遜森林廣袤無垠,尋常人等若是沒有方向指引,一輩子都難走出這片森林。你可知道,獅鷲?」
獅鷲,人類馴服的一種魔獸,號稱是空中移動速度僅次於龍的一種生物。
「知道。」
「即使是人類最為精銳的獅鷲騎士,翻越亞馬遜森林也需要整整一個月。」維恩的聲音很沉重,沉重到方信的心也慢慢沉靜了下來。
「我們沒有方向,沒有代步的工具,甚至沒有食物沒有水,沒有帳篷。走出亞馬遜森林,談何容易?」
維恩負手而立,臉上帶著淡淡的憂愁。
草原鞋,方信拿了出來。
壓縮小麥餅,方信拿了出來。
指南羅盤,方信拿了出來。
魔法帳篷,方信拿了出來。
淡水,方信拿了出來。
「還需要什麼?」
維恩回頭,臉上帶著濃濃的震驚。
他難道是來亞馬遜森林旅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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