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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第46章 混社會三部曲 文 / 北隱樵夫

    大力想要闖江湖,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紋身。他要紋身不是為了裝逼,也不是有什麼說頭,就是為了表自己的決心。

    03年11月裡的一天,大力到理髮店找了張樂。

    「張樂,忙不?」

    「不忙啊,力哥,啥事兒?」

    「我想紋身!」

    「呵呵,行啊,你咋想起紋身了?」

    「嗯,我想出來混!」

    「……力哥,你扯那淡幹嘛!你也不缺錢,也不挨欺負的,幹點啥不行。」

    「我幹啥就沒行的!」大力坐到椅子上,點了一根煙,深吸了一口,很失落的樣子。

    「有啥不行的,不還有二叔三叔呢嘛!」

    「總不能靠他們一輩子吧,我爸沒了,我總得撐起這個家吧,二力還在上高中,家裡就全靠我了。」

    「那也不一定非得混社會吧!」

    「這幾年我幹啥都賠錢,我連原因都找不到,你看看我這一大家子除了混混還有幹別的的嗎?你說我不混社會能幹啥?」

    「力哥,你可想明白了,這條道要是走進去,想回頭就難了,你家我大伯咋死的?坨關李軍咋死的?張老虎,吳德利,你看看這些混江湖的有幾個好結果的?」

    「張樂,我知道,你說的我都明白,我也知道你雖然比我小兩歲,可對江湖上的事兒你比我見得多明白的多,可這回我是真想明白了。」

    「力哥,打小一起長大,我就沒見你打過架,聽我的,你不適合混江湖。」

    「人是會變的嘛,不見得沒打過架就不能混江湖,你看宋朝陽,誰看過他打架?但誰敢惹他?」

    「……」張樂不得不承認,確實沒人看過宋朝陽動過手

    「我紋身就是想下決心,不用麻藥,只要我挺得住,我就正兒八經的混一把!要是挺不住,我就聽你的。讓二叔給我弄個差事踏踏實實過日子。」

    「可你混江湖有啥意義啊?你也不缺吃不缺花的。」

    「不說了嘛,為了證?明一下自己!」

    「……好吧。那說好了,你要是挺不住疼,就聽我的別去想混什麼江湖了。」

    「嗯!」

    「那你想紋啥?」

    「關公!」

    「啥?紋關公?力哥,紋關公說頭太多了,還是換一個吧!」

    「不換,

    看^書,『網同人.力哥,你等下我去找圖案和暖風機。」

    「拿圖案就行了,不用暖風機,我熱!」

    「……」

    一般人紋個滿背的關公,在上了麻藥的情況下要三到四天,不上麻藥的至少半個月,因為沒幾個能挺得住長時間的刺痛,只能是頭一次把輪廓刺完,然後再分幾次的上色打霧。可這個從小到大沒受過傷,不知道什麼叫疼的陳大力不僅沒用麻藥就挺了下來,而且只用三天就紋完了,除了吃飯睡覺上廁所,其他時間基本就是在紋身,有時還是張樂累的受不了了,才歇一會的。

    相信很多紋過身的朋友都知道,紋身的那種疼痛的感覺遠比刀砍,斧剁要難受,不是說它究竟有多疼,它是疼的鑽心,長時間的針刺都能使紋身者在紋身下針前,聽到紋身機的響動時全身精神緊張,肌肉繃緊。反正張樂在紋他後背上的麒麟時沒打麻藥,到後來就是這種感覺。

    可見大力的承受能絕對不是一般人能夠比得了的。

    在張樂落完後一針時,大力鬆了一口氣,問:「張樂,怎麼樣?我挺下來了吧!」

    「呵呵!」

    張樂自己都不知道他這一笑是佩服?是無奈?還是迷茫?張樂很佩服大力的勇氣和堅定,卻又很無奈自己勸不了二位回頭,攔不住大力前進,眼看著自己的朋友一個個的走進泥濘澤地卻無能為力,同時他也很迷茫為什麼這麼多人明明知道前面有可能就是萬丈深淵,卻還是義無反顧的跳下去呢?

    「希望你真的踏進江湖以後還能像今天紋身一樣能夠忍的住!」

    「放心吧,兄弟!」

    大力走了。張樂看著大力遠去的肥胖的背影,覺得很惶恐。會不會有一天自己的朋友都會在江湖的深淵中離自己而去?一時間張樂有一種想要重出江湖的衝動,想要靠自己的情意去守護他的朋友們。但是理智告訴他,這麼做是無謂的,他還有家人,還有李楠,都在等著他平平安安回家!

    人生的路途是自己選的,就要自己去面對,大力既然選擇了這條路,就要去承受他所應該承受的一切,哪怕是有一天他會支離破碎……

    這是他的選擇……

    大力想要在桐湖鎮這巴掌大的地方想要混出名堂實屬不易。明坡和金寶兩個團伙已經在這裡立了棍,就好比一塊肉,已經有了兩隻成年的公狼在爭搶了,他一個半大的小狼又如何插得上嘴呢?

    大力的辦法很簡單。主要分三個步驟:

    1招兵買馬,拉攏明坡和金寶兩個團伙以外的社會閒散人員,建立團伙。

    2穩定團伙,團伙成立以後就要找到能夠維持住團伙發展的營生,只有有了經濟利益,團伙才能穩定的持續下去。

    3看準時機,一鳴驚人。混過社會的都知道,想在江湖上出名,最快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一個字「打」。大力就是在等待一個一下就能打出名的機會。

    既然有了套路,大力就開始準備實施。

    在03年年底之前,大力至少拉起了一個十五六個人的團伙來,為了讓他們之間互相熟悉瞭解能夠融洽相處,大力連著帶這一大幫子人喝了半個月的酒,把桐湖和坨關兩個鎮的大小飯店吃了個來回。

    隨後便在桐湖鎮裡開了一個大型電子遊藝廳。這種本來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流行的東西隨著時代的發展,到了2000年以後已經基本都是以賭博性質為主的撲克機,老虎機等等。這種半公開形式的賭場在市裡是查的很嚴的,但在鄉鎮就很少有人管了。所以有很多喜歡賭的人,經常大老遠從市裡跑到鄉鎮去賭,而且來賭的十個裡至少有七個是江湖中人。所以這種地方是非常亂的,經常會發生一些打架鬥毆的事件。

    大力就是看中了這種亂的環境,才開了這麼一個遊戲廳的。他把所有招募來兄弟全都安排到了遊戲廳裡看場子。無所謂攥錢還是賠錢,就是希望能夠從中找到機會,一戰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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