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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章 遠方的世界 文 / 龍舞風行

    隆格爾僅僅是六級魔法師,就建構成功自己的領域空間,自然是源於獲得前世的拉格朗格斯完整空間魔法傳承,而拉格朗格斯作為大神魔法師,在空間魔法領域裡的研究和探索遙遙領先於同時代的魔法師。

    當然,現在的隆格爾,建構成功的只是最簡陋、最粗糙的領域空間。這個空間目前大小只有約三米長三米寬三米高,而且自己的身體還不能進入空間中,不僅如此,連過重的物品都不能放入空間,因為空間架構還不能承受太重的物品,否則物品會丟失在茫茫的空間縫隙中。

    但是,再粗糙簡陋的領域空間,也是領域空間,就好比再粗糙的刀,也比木頭鋒利。

    目前隆格爾的領域空間已經有了簡單的功能,可以存儲魔法力,可以匯聚風、土、水、火、木、電這六種元素中的任意三種,可以高度壓縮存放,這樣,他在施展魔法攻擊時,就可以不用匯聚元素,而是直接調用領域裡的元素。

    「匯聚」和「調用」這兩個詞的差別對於魔法師來說,是巨大的,調用元素意味著可以瞬發魔法攻擊,而匯聚元素意味著必須首先吟唱咒語,匯聚了足夠的元素才能發動魔法攻擊。

    這一來一去的時間差,在生死瞬間的戰鬥之中,有著巨大差別。

    隆格爾站在自己家門口,靜靜地望著遠方的綠色山巒,深藍色的眸子一動不動,目光清澈而深邃,幾分鐘過去了,他的目光依然不變,彷彿遠方的山巒有著誘人的吸引力。

    忽然,他那細長的眼睛裡驟然有銀光閃耀,只是這閃耀是一瞬間即止,他忽然長出一口氣,自言自語地說了句:「該是遠行的時候了。」

    現在的隆格爾,鬥氣修煉水準是七級,比魔法力高一級,這是他刻意營造的結果。

    前世的拉格朗格斯被譽為大神魔法師,達到二十級的神階,甚至被魔法史學家傳說達到二十一級的半神,但是他的鬥氣修煉只有十六級。

    他花費了三百年的時間修煉魔法,達到了二十一級的半神境界,此後又花費了三百年的時間修煉鬥氣,收集了無數的鬥氣修煉秘籍,甚至許多超級豪門絕不外傳的鎮族鬥氣秘籍,都被他巧取豪奪了不知多少,請教過神階武士在十個以上,鬥氣卻只修煉到了十六級,就再也無法突破了。

    他還收集和配製了無數對修煉鬥氣有幫助的魔藥,到修煉後期,他吃珍稀魔藥的數量彷彿吃飯一樣多,就希望能借助強大的藥力突破聖階武士瓶頸,但依然以失敗告終。

    所以,這一世他首先要修煉的就是鬥氣,對魔法力的提升,他有絕對的把握。

    從三歲靈魂覺醒之後他就開始魔武雙修,又以鬥氣的修煉花費的時間更多。

    現在,發生了被抓的事,雖然現在逃出來,但這事肯定沒有結束,必須盡快離開。

    而且,在傑冥小鎮這個偏僻而資源缺乏的地方,對今後的修煉,無論是鬥氣還是魔法,進步都會越來越慢,而他不允許自己的修煉速度慢下來,在這個殘酷而野蠻的世界上,他必須盡快修煉到能夠基本保證自己生命的水準。

    否則,一不小心喪了命,現在的他可沒有施展靈魂轉世的能力,那至少需要聖階亡靈法師的水

    (!看書網首發」所謂魔力晶砂,就是蘊含的魔力很微弱,達不到最低品質的魔力水晶要求,因此在魔法師看來,這種東西就是魔力水晶中的垃圾。

    對於魔法師來說,有用的是魔力水晶,魔力水晶裡蘊含強弱不等的魔法力,在這個魔法文明的世界,魔法力就是力量,就是能量。而魔力晶砂則是最差品質的魔力水晶碎片,碎到成為細沙一般的微小顆粒。

    但很少有人知道用這種材料可以建構基本的領域空間。

    建構領域空間本來就是極少數人才有能力思考事情,思考這樣事情的人,至少也是聖階或者神階的高手強者,他們一旦決定建構領域空間,肯定會用自己能夠得到的最好的材料來做,使得建構成功的領域空間具有盡可能大的威力和穩定性。

    用這種魔力晶砂,隆格爾也是沒有辦法,在傑冥小鎮這種偏遠閉塞的地方,不可能找到高級的魔法材料,就是找到他也買不起,只能用這種材料。

    但使用經過處理的魔力晶砂也有好處,一是起碼可以建構成功領域空間,二是這種基礎材料是可以在以後替換的,也就是說他現在建構的領域空間具有很大的可塑性。

    當然,換一個空間魔法師,可沒有能力建構出具有可塑性的領域空間。

    「咕咕,咕咕」一陣響聲傳來,來源是隆格爾的肚子,他嚥了口吐沫,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歎了口氣。

    離開傑冥小鎮已經五天,他帶的乾糧不少,不過今天上午吃完了最後一把麵包屑。本來是想在旅行的路上可以狩獵,補充一下肉食,畢竟烏勒蒂亞山脈飛禽走獸眾多,在山脈深處還有強大的魔獸。

    誰知走了五天,除了第一天偶爾能看見一些小獸,這幾天沒有見到如何能夠獵取的野獸。隆格爾長這麼大是第一次出遠門,他不知道,越是到烏勒蒂亞山脈邊緣,野獸就越少,因為早就在幾百年的時間裡,被狩獵者獵殺殆盡了。

    早上吃的那點東西還不夠塞牙縫,中午除了喝點水,一直都沒吃,到下午,他感覺餓的已經可以吃下一頭牛。長這麼大,他還沒這麼飢餓過。

    現在的他,眼睛都有些綠了。

    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盡快趕到肯特鎮,到了那裡,自己口袋裡的十幾個銀幣,一個金幣,還是能買點食物,吃幾頓飽飯的。

    快步前行了一個多小時,小路到了盡頭,匯聚到一條稍微寬一點,也更平坦一點的道路上,隆格爾知道,肯特鎮快到了。按照地圖上的標示,這條路是從內比西斯公國經過肯特小鎮,通向俄勒芒同盟國都城血獅城的道路。

    俄勒芒同盟國最早是內比西斯公國和血獅城邦結盟成立的同盟國,建國五百多年至今,陸續有其他城邦國、公國、部族的加入,形成了今天的俄勒芒同盟國。同盟國中最強大的依然是開國之初就有的內比西斯公國和血獅城邦。

    隆格爾此行的第一目的地,就是同盟國都城——血獅城。

    翻過一個小山坡,前方豁然開朗,只見遠方的樹林中隱約露出的一段城牆,城牆是深灰色,蜿蜒曲折,城牆後還能看到某些建築高高的尖頂。隆格爾心中一喜,加快了腳步,又走了大約十分鐘,來到了城牆近處。

    近處看小鎮的城牆,都是由深灰色的大磚砌成,高度大約四米左右,隨著地形起伏而跟著起伏,顯得蜿蜒曲折。明顯因為年久失修的緣故,表面粗糙凹凸,一股滄桑陳舊的氣息撲面而來。

    城牆之上空無一人,只能見到後方高聳的尖頂建築,顯得疏於防禦。

    對著道路的位置,城牆部分的高度達到五米多,下方的城門大約三米高,是厚木包銅的材料。此時正是下午四點左右,城門開了一半,兩個穿著皮甲的守門士兵無精打采地坐在門口聊著天,其中一個還抽著一支粗大的煙卷,對於進出城門的人毫不理會。

    第一次出門的隆格爾見到這座頗有名氣的大鎮,心中不免有些激動,馬上就可以吃飽啦,想著白麵包、烤雞、熏魚、牛肉,他頓時有了精神,兩眼放光,邁開大步走入肯特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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