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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 大山中的趕屍事件 文 / 神秘寶貝

    所以一般的情況下,那樣的人都是走的夜路,而村長他們一定是急著趕回村子,所以才在那些人活動的時間內碰上。真的只是巧合嗎?越想越是煩躁,越想就越是不能入眠。腦海裡不停的浮現著趕屍的場景。

    她所知道的趕屍也只有湘西趕屍而已,因為那個時候她也曾和別的同齡人一樣,喜歡,看看言情的,看看恐怖的,所以知道「趕屍」的活動範圍其實很小,只限於在湘西的山區,其它全國各地均沒有這些恐怖的運屍活動出現。湘西,是指湖南省的西部,主要是在沅江流域一帶,據說趕屍是以沅陵,瀘溪,辰溪及敘浦這四個地方最為盛行。湘西的沅江流域,大多是崇山峻嶺,其間道路崎嶇,人行已是甚為不便,倘若要抬著棺材運屍回鄉,那更是十分麻煩。很多在此工作謀生的人,在臨終前大多委託親友,務求把屍骸運回故鄉安葬,以免葬身在這荒涼的山野間。為了避免抬著棺材在山野間的崎嶇道路顛簸行走,所以「趕屍」,這種獨特的運屍方法便應運而生了。

    至於趕屍的方法,據說:在湘西的山區,當有外鄉人在那裡去世後,他的親友便前往聘請法師來趕屍回鄉。當法師來到停屍的地方,首先查看死者的生辰及死忌,看看是否有沖克,然後便在屍旁唸咒,口中喃喃唸咒好一會,突然,把手中的桃木劍,用力插入停放屍體的木板上,倘若桃木劍應手而入,即表示這屍體願意接受法師的號令指引,法師便肯接下這趕屍的聘約。但倘若桃木劍屢插不入或是突然折斷,那位法師便立即掉頭不顧而去,因為,這表示屍體不肯聽從他的號令,途中很可能會因此而發生變故的,所以即使再出更高的價錢,法師也不會答應趕屍的。當法師接了生意後,並不會立即起程,而是要待幾天,直至有四五具屍體,才一併起程,有些更會在路途上再接屍體。奇怪的是在法師作法後無論天氣怎樣屍體也不會腐爛。起程的時候,由法師把待運的死屍集中一起,起壇作法後,便把用黃紙寫成的符,貼在每個死屍的額上,喃喃唸咒後,每具屍體便直立起來,隨法師的背後一跳一跳的,往前跟著跳去。因為死屍的各處關節均己僵硬,所以膝部不能屈曲,只能跳躍向前。而一般行旅是日行夜宿,但趕屍正

    看書]網、軍事』並非絕無可能的事,因這是屬於「五術」﹝山、醫、卜、命、相﹞中的「山術」範圍內,「山術」注重畫符唸咒,研習超自然的力量。

    然而撇開符咒不談,單從死屍是否能夠活動而言,這是真的有此可能,在中國歷代資料當中,常有屍變的記載,所謂屍變是指,死屍受了某些外間因素而突然復活,但這復活的死屍已失了人性,只是一具沒意識的行屍而已。而屍變通常發生在雷電交加的時候,這可能因雷電刺激起死屍體內還未完全散去的靜電所致,於是那死屍便像通了電一樣,在毫無意識下活動起來。而法師們是否掌握了這竅妙,所以懂得控制這短暫復活的方法呢?隨著「趕屍」這行業的沒落,這將會是一個永遠無法解開。

    林淺本以為那些都只是傳說,她從來都不曾相信,就算真的有趕屍匠一說,也不曾相信他們會法術一說,最多是利用了上古傳下來的一些方法,讓屍體動起來罷了。

    上輩子,她所在的國家的人特別眷戀自己的鄉土。不管怎樣,葉落必須歸根。客死異地的遊子,本人的意願一定要入葬祖塋;孝子賢孫必得搬喪回籍,親友相知也都有資助此事的義務。而湘西沅江上游一帶,地方貧瘠,窮人多赴川東或黔東地區,作小販、採藥或狩獵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嶺,山中瘴氣很重,惡性瘧疾經常流行,生活環境壞到極點,除當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死在那些地方的漢人,沒一個是有錢人,而漢人在傳統上,運屍還鄉埋葬的觀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數百里的崎嶇山路上,即使有錢,也難以用車輛或擔架扛抬,於是有人就創行了這一奇怪的經濟辦法運屍回鄉。

    相傳幾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語:公公)蚩尤率帶兵在黃河邊與敵對陣廝殺,直至屍橫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後方撤退,士兵們把傷兵都抬走後,阿普蚩尤對身邊的阿普軍師說:「我們不能丟下戰死在這裡的弟兄不管,你用點法術讓這些好弟兄回歸故里如何?」阿普軍師說:「好吧。你我改換一下裝扮,你拿『符節』在前面引路,我在後面督催。」

    於是阿普軍師裝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樣,站在戰死的弟兄們的屍首中間,在一陣默唸咒語、禱告神靈後,對著那些屍體大聲呼喊:「死難之弟兄們,此處非爾安身斃命之所,爾今枉死實堪悲悼。故鄉父母依閭企望,嬌妻幼子盼爾回鄉。爾魄爾魂勿須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屍體一下子全都站了起來,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節」後面規規矩矩向南走。敵人的追兵來了,阿普蚩尤和阿普軍師連手作法引來「五更大霧」,將敵人困在**陣裡。因是阿普軍師所「司」(實施、操作意)之法術讓大家脫的險,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又由於阿普老司最後所用的禦敵之實乃「霧術」,而「霧」筆畫太多難寫,於是改寫成一個「巫」字取而代之。其實,這巫字也是個像形文字:上面一橫代表天或者霧,下邊一橫則代表地,而中間的那一豎就表示「符節」了;豎的兩邊各有一個人字,右邊那個代表阿普蚩尤,左邊那個代表阿普老司,意思是要兩個人聯合起來才能作巫術。

    據有關文獻記載,趕屍有「三趕,三不趕」之說。凡被砍頭的(須將其身首縫合在一起)、受絞刑的、站籠站死的這三種可以趕。理由是,他們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氣,既思念家鄉又惦念親人,可用法術將其魂魄勾來,以符咒鎮於各自屍體之內,再用法術驅趕他們爬山越嶺,甚至上船過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不能趕。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閻王勾去,法術不能把他們的魂魄從鬼門關那裡喚回來;而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纏去了,而且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來,舊亡魂無以替代豈不影響舊魂靈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屬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這兩類屍同樣不能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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