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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六章 下次,看你怎麼跑 文 / 松子糖

    「上次他在度假村嚇到麥麥了,這一次我帶麥麥過來是為了澄清一些事。」

    啊?

    突然聽到自己的名字麥小樂有些轉不過彎來,度假村?什麼事?

    季唯安並沒有留給她足夠思考的時間,「既然父親不在,麥麥,有件事需要你幫忙。」

    「啊?」

    麥小樂傻傻地看著季唯安熄滅了雪茄,在他將要靠近的時候突然清醒過來。「我想我應該幫不了你什麼,那個,如果沒有別的事情我就先回去了,季先生,晚安。」

    她這話是對著季振澤說的。

    季振澤點頭,「晚安。」

    道別之後,麥小樂轉身就走。

    「不追?」

    季振澤好笑地看著僵在原地侄子,這麥小樂還真是一個妙人,他還是第一次看到優秀的侄子吃癟。

    這人啊,年紀大了想法也變了,他就覺得這樣的場面很有趣。

    不是嗎?

    「她要是能走出去,我跟她姓!」

    季唯安將領帶拉開一些,惡狠狠地說,大步踏了出去。在抓這亂跑的小野貓之前,他還有一件事要做!

    「是嗎?」

    看著季唯安的背影,季振澤咕噥了一句。「今天就讓叔叔再教你一課,這個世界上有一種情況叫做『意料之外』。哎,那應該會更有趣吧?」

    低低的笑聲中,季振澤按下了內線電話……

    「這怎麼可能?我剛剛才從這裡進來,現在為什麼不讓我出去?」

    麥小樂站在那兩扇高大的大門前,懊惱地跟面前的「黑衣人」將道理。但對方除了一句「小姐你不能離開」之外連理由都沒有一個,只是執意不讓麥小樂離開。這樣的情況怎麼能不讓人火大?

    要不是武力值相差懸殊,她都想揍人了。

    有錢人家的保安都這麼拽嗎?

    「還有沒有人權了?」

    「當然有。」

    含笑的聲音讓人一聽就心生好感,氣得臉通紅的麥小樂一回頭就看到一個矮矮胖胖的老人,他同樣穿著白襯衫黑西裝,但由於他那過分「圓潤」的身材讓他這樣的裝扮也看不到半分帥氣,反倒像不倒翁一樣有些可笑。

    當然,白白胖胖的也很可愛就是了。

    但周圍攔著麥小樂的幾個年輕人看到這個「不倒翁」卻全都低下了頭,哪裡還有半分張揚?

    「總管。」

    「這位小姐要走就走嘛,我平時是這樣交代你們對待客人的嗎?說出去大家還以為我們季家人不懂待客,還不準備車送這位小姐離開?」

    他說話非常快,一句話好像一下子被說出來一樣,但奇異的是吐字卻非常清晰,完全不會讓人聽不懂。

    「可是……」

    「啪!」

    吞吞吐吐開口的人腦袋瞬時挨了一巴掌,麥小樂目瞪口呆地看著矮胖老人跳起來揍了人,下一秒老人轉過頭來,笑瞇瞇地對麥小樂道:「這位小姐,是下人待客不周了。九爺交代讓人送您回去。」

    「哦哦,好的,幫我謝謝季先生。」

    麥小樂這才明白是季振澤交代的,那攔著門不讓她走的就一定是說要她幫忙的季唯安了?

    就知道季唯安不是什麼好東西!

    什麼「學著保護你」「什麼叫季哥哥的你最可愛」都是騙小女孩兒的!

    回到家麥小樂還是怒氣難平,洗了個澡出來還是很生氣,「簡直就是混蛋!」

    「誰是混蛋?」

    背後幽幽的聲音把麥小樂嚇了一跳,一轉身就看到穿著紅色睡衣的老媽站在身後。「媽,你幹嘛大半夜的嚇唬我?」

    「你也知道大半夜了啊?」

    麥麥媽沒好氣地道,「這麼晚回來做什麼去了?」

    「季唯安說有事找我幫忙,所以回來晚了。」

    麥小樂張口胡扯,半分沒有不好意思。但麥麥媽還是一臉懷疑地將自己閨女上上下下看了個遍。

    恩,沒有什麼奇怪的痕跡。

    「你能幫人家什麼忙?」

    「這個……」麥小樂的表情一僵,被問倒了。

    季唯安會找她幫什麼忙?她沒有聽就跑回來了呀。

    「額,那個,……哦,我知道了,季哥說交了女朋友,所以讓我幫忙選衣服,他要送人。嗯,就是這樣。作為老媽的女兒,我肯定也是很有眼光的,哈哈……」

    麥小樂乾笑著,頓頓卡卡的解釋。梅琳雖然還是有所懷疑,但並沒有說什麼便回去睡覺了。

    「呼,嚇死我了,老媽也真是的,爸爸都去世三年了,還在大晚上穿那麼漂亮做什麼……」

    臨睡前麥小樂不禁吐槽了一句,便抱著被子沉沉睡去。她不知道此時,就在她家樓下,有個人險些被氣炸了,卻又無可奈何。

    「季先生……」

    季唯安黑著臉,看著那扇窗戶裡的燈熄了。

    倒是很會跑,不過下次看你還怎麼跑!

    「回去。」

    他轉過頭,冷聲吩咐道。

    「是,季先生。」

    隨著命令,黑色的轎車發動了,緩緩駛離了這個小區,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接下來的幾天,麥小樂的日子過的還算平穩。

    只是給易風做助理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她忘了聽誰說過,職業作家是奇怪的一群人,或許邋遢不修邊幅,或許有怪癖讓人難堪。

    易風這兩樣都佔了。

    東西隨便亂丟,又討厭別人隨便進出他的房間,一日三餐必須定時,但口味變化太快,以至於幾天下來麥小樂感覺自己一點重點都沒有抓住。

    當然,這些也都不算什麼困難,真正讓人困擾的是易風的態度。

    已經不是「惡劣」一詞能夠形容的了。

    「你今天出門一定沒有清洗你的大腦。」

    中午的時候,麥小樂剛收拾好碗碟,就聽到這樣的話。易風站在樓梯台階上,絲毫不掩飾自己的倨傲。麥小樂下意識地摸了摸腦門,又在光潔的冰箱面照了一下,確定自己沒有什麼問題,才看向對方。

    「我洗臉了。」

    說完,麥小樂悶悶地低頭將刷好的碗筷丟進消毒機。

    「我說的是你沒有帶腦子!該死的,我明明說過今天晚上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宴會要參加,你的衣服,和我的衣服都在哪裡?」

    易風低吼,常年蒼白的臉難得地染上一絲血色,也看得出來他一定是氣大了。

    不過她的衣服?

    晚宴跟她有什麼關係,還是……

    「你不會是要我跟你一起去赴宴吧?」因為驚訝,麥小樂的嘴巴頓時變成「o」形。但更讓人驚訝的是,易風居然點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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