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少PK丫頭 第98章 林怡的再次陷害 文 / 天天天情
看到慕小的傷口,尹智楠終於忍不住,生氣了,走過去,揪住殷俊哲的衣領:「殷俊哲,你不要太過分,小有什麼錯?不許你這麼對她,你看,她都受傷了。」
「還有,光會找女生出氣,你算什麼男人。有什麼不滿的,對我發洩好了。」他指著自己的臉,「來啊,要出氣、要發洩,往這兒打。」
尹智楠忽然湊到殷俊哲的耳邊,低聲說:「慕小的嘴唇真的好柔軟、好甜蜜,難怪你那麼喜歡吻她!只不過,人家可不喜歡你的吻,每回都把你揍得半死,對吧?」
「尹智楠,你找死。」殷俊哲的臉更黑了,他舉起拳頭,再次狠狠地給了他一拳。
這一拳的力度極大,直接把尹智楠給打昏了。
尹智楠的昏迷並沒有讓殷俊哲解氣,他揪住了尹智楠的衣領:「尹智楠,不要以為你昏迷了,本少爺就會放過你。本少爺告訴你,不打死你,難以平復本少爺心中的怒氣。」
「啊——不要。」慕小一撲上前,上前攔住他。
她握住了殷俊哲的手腕,手心的鮮血沾染上了他潔白的衣袖:「殷俊哲,智楠都已經昏迷了,你就算了吧,要是鬧出了人命,你也要負上責任、吃官司,不是嗎?」
殷俊哲瞇著眼睛,看著無比焦急的慕小,他忽然很想知道,她那麼焦急,是因為擔心尹智楠的安危,還是擔心鬧出了人命,她要吃官司呢?
殷俊哲放了尹智楠,伸手抬起她的下顎,問:「慕小,你告訴我,你現在這麼焦急,是因為擔心我會惹麻煩,還是擔心這個混蛋的安危?」
「我……」慕小為難了,這個問題不好回答,說擔心尹智楠吧,他會生氣,說擔心他吧,又好假。
「回答不出來,是吧?」殷俊哲指著尹智楠,語氣冰冷,「你知道這個混蛋做了什麼嗎?他居然把我的視頻拿到拍賣行去拍賣,公然挑釁本少爺,而更重要的是,他明知道你是我的人了,而他還敢動你,他居然……」
說到這裡,殷俊哲忽然停住了,把「吻了你」三個字硬生生地吞到了肚子裡。
「拿你的視頻去拍賣?怎麼可能?智楠不是這樣的人。」慕小搖著頭,不敢相信殷俊哲說的話。
「不,俊哲說的話是對的。」這是歐陽炫維的聲音,「這就是我和俊哲剛剛找回來的視頻。」
慕小抬起頭,便看到歐陽炫維站在了她的面前,他的呼吸有些急促,上氣不接下氣,他的手上,正拿著一個件袋。
歐陽炫維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他剛才和殷俊哲回了一趟g市,把那視頻找了回來。
回到天情島後,殷俊哲一下直升飛機就撇下他,開著車子往校園開,害得他等了好久,才等到有計程車。
回到學校後,因為擔心殷俊哲會惹出什麼事非來,他又到很多地方找過殷俊哲,他跑了好長的一段路,最後才在這裡找到了他,所以才會上氣不接下氣。
咦,這個件袋看起來很熟悉,慕小覺得好像在哪裡見過似的。
「這個件袋看上去很熟悉。」慕小從歐陽炫維的手中接過件袋,仔細地看著,最終在件袋的右上角找到了譚淑莊標注的一個三角形,並打開來看著裡面熟悉的件,「咦,這不是譚老師交給我的、有關於殷俊哲的資料嗎?我一直放在抽屜裡的,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了?」
慕小的話讓殷俊哲和歐陽炫維都非常訝異。
殷俊哲猛地拽住了慕小的手:「慕小,你說什麼?你把剛剛的話再說一遍。」
「啊,好痛!」殷俊哲的手勁讓慕小痛得皺起了眉頭,有什麼話不能好好說嗎?非得動手動腳的。
殷俊哲生氣了,怒問:「慕小,你說,這個件袋原本是在你手上的,對吧?但為什麼會到了尹智楠的手裡呢?你立刻給本少爺說清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啊——」慕小被抓住的手,痛得發麻,痛得她皺緊了眉頭,一臉的痛苦。
「什麼怎麼回事?我怎麼知道怎麼回事啊?不錯,我的確是見過這個件袋,但我鎖在了抽屜裡啊,之後發生了什麼事,我就真的不知道了。」
「你在說謊!」一個聲音在他們的身後響起,
慕小轉過頭,便看見林怡正在向他們走過來。
「俊哲,她在說謊,這個資料袋是慕小親自交給尹智楠的,慕小為此還收了尹智楠的一筆錢呢!」林怡在殷俊哲的身邊站定,拿出一張相片給他看,「你看,這就是他們交易的證據。」
「……」殷俊哲接過相片,面無表情地看著,相片上,是慕小正在把一個件袋交給尹智楠的一幕。
看著看著,殷俊哲的臉色越發地陰冷:「慕小,真的是你嗎?」
慕小也趁機看了一眼,咦,那不是昨晚尹智楠把裝著cd的件袋交給她的一幕嗎?怎麼變成了她把殷俊哲的視頻交給尹智楠的證據呢?
「另外,我還查到,昨天,慕小的存折裡無緣無故多了十萬元,來源是尹智楠的賬戶,這也是她犯罪的證據。」林怡揚著手上的存折明細,那是她剛剛到銀行打印出來的明細表,「慕小,你是不是該解釋一下,這十萬元是怎麼回事?」
聽了林怡的話,慕小立刻目瞪口呆,什麼十萬元?她根本就不知道賬戶裡多了十萬元的事情。
「林怡,你在亂說些什麼事情?這件事情不是我做的,那十萬元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還有,林怡,你為什麼要冤枉我?冤枉我對你有什麼好處。」
慕小想搶過她手上的那張明細表,但卻被林怡躲過:「慕小,你想毀滅證據嗎?不可能。」
「林怡,存折明細是屬於個人**,你憑什麼去查我的**?你這是違法行為。」
林怡幸災樂禍地笑著:「不好意思,我這是拜託律師事務所去查的,所以,不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