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43章 坑爹的案情 文 / 鏡未磨
「買條魚吧,可以喝魚湯。」
薄南風抬腕湊到她面前示意她看時間。
「看看幾點了?喝也是明天,現在買回去不新鮮,明天再來一次吧。」
江南方想起他的腕表還在她那裡,如今又換一塊,也是銀光閃閃,看不出什麼牌子。
「薄南風,你很奢侈。」
薄南風抿嘴笑:「假的,不值什麼錢。」
江南反倒得意洋洋:「我猜就是那樣。」
他曲指彈她的腦袋,笑吟吟:「你可真會猜。」
江南就不相信他有什麼過人之處,但凡她選中的他都看不好,非得自己看過才心滿意足。她發現這個男人很挑剔,青菜要絕對新鮮,作料和其他東西也認專屬的牌子。什麼事情到了他的手裡都有了學問和講究,江南大大咧咧習慣了,就不知道這些事還有門道。
「有什麼不同麼?」
「當然有不同,像你這種凡胎肉眼肯定是看不出,回家償過口感就知道了。」
真假是不知道,看他的樣子倒像得心應手。
回來的路上薄南風還說:「你這個女人就是被慣壞了。」
事實上就是如此,他說得一點兒都沒錯,江南是在溫室中長大的,沒吃過什麼苦頭,雖然不算大富大貴可是生活順風順水。家裡就她一個孩子,江爸爸江媽媽嘴上再怎麼說,心裡還是疼愛的不得了,江南打小就不做家務,天賦也是一方面,總之她現在做為一個女人很糟糕。
江家二老用心良苦,總算江南是個懂事的孩子,長到今天一切都很穩當,除了嫁人這件事,幾乎沒讓二老失望過。但就是這件事她也不想讓家人憂心太久,著手把自己嫁出去。
所以坦然接受紀夢溪的追求,當他打來電話說要一起吃晚飯的時候,江南欣然接受。
這樣一來,薄南風就不用跟著了,紀夢溪會把她送回家來。
而且她覺得薄南風這樣沒必要,他有工作有生活,總不能這麼一直圍著她打轉。她知道這次的事與他那個官司有關的可能性最大,就算犯罪嫌疑人不招認,也是天下太平了,他這樣跟著什麼時候算個頭?
她要去見當事人家屬,出門前對他說:「你不用送我上班,太麻煩了。再說,你的工作怎麼辦?天天這樣,公司不會開除你?」
「誰開除我?」工資都是他給別人付,哪個敢開除他。薄南風很理智,一天二十四小時跟著她也不現實,他沒那麼不知趣,要像一塊膠皮糖似的粘著她,但上下班總得陪著一起,路上存在的隱患實在太多了。
「我工作的事情自己有數,你不用擔心。我不打擾你工作,把你送到那裡就離開,下班的時候再去接你。」
江南當即說:「今晚不用,紀夢溪會送我回來。」
薄南風攥著車鑰匙的手指收緊,一言不發。
江南到事務所的時候,當事人的爸爸媽媽已經到了,面容滄桑,兩鬢霜,兩個人看上去都很憔悴。
朱麗給兩位老人介紹:「這就是我昨天跟你們說的江律師,俱體的事跟她聊吧。」拍拍江南的肩膀,還是那樣的感歎;「真可憐。還有你身體撐得住吧?」
江南打了一個ok的手勢,請兩人坐下。
女人已經忍不住啜泣:「江律師,我們家春玉能不被判死刑吧?」
這種事沒有打包票的慣例,江南沉著道:「你先別著急,什麼情況還得聽聽看,至於法院會怎麼判,主要是看證據,所以我們收集的有利證據越多,對判決當然越有利。你們把俱體細節跟我說一下吧。」
女人哽得厲害,說不出話來。只得男人來說:「前天晚上十二點多春玉回到家,我看到她失魂落魄的樣子,問她怎麼了,她也不說,我以為又是跟王金龍吵架了,想著拉她進屋再說,發現她的衣服上都是血。問她怎麼了那孩子就是不說話,坐在沙發上一直發抖,慌張至極,沒過半個小時警察就來了,說接到報案,在春玉家裡發現了王金龍的屍體,懷疑是春玉干的,就把人帶走了。怎麼可能是春玉做的呢,當年她嫁給王金龍絕對一心一意,那個王金龍不是個東西,但這麼多年的日子春玉還是跟他過下來了……」
江南邊聽邊記錄要點,時不時抬頭問一句。
「春玉是你們的女兒,而那個王金龍就是被害者,也是她的丈夫?」
「對,對。」
「他們結婚多少年了?」
老人家偏首想了一下:「他們結婚五年了,不過在一起的時間比較長,這麼算大概認識得有**年了吧,結婚之前就談著戀愛,我和她媽一直不看好王金龍,不同意兩人結婚,才一直拖到五年前。」
江南點點頭,又問:「你剛才說王金龍不是東西?為什麼這麼說?他們夫妻的關係怎麼樣?」
提到這個二老苦歎連連,直恨得牙齦癢癢:「別提了,就剛結婚那一年算比較消停,後來就不行了,三天兩頭的吵吵鬧鬧,那樣都算輕的,王金龍一發脾氣就喜歡動手打人,時不時打得金玉遍體鱗傷。有一次打得狠了,將金玉的胳膊都打斷了,住了很長時間的院,那以後收斂了一點兒,但沒超過半年又成了以前的那樣。我們也勸過春玉跟他離婚,可是春玉不幹,總以為他會改。沒想到……哎……」
的確是令人心酸的慘狀,像劉春玉這樣常年受家庭暴力荼毒的女性其實不在少數,只是中國人不習慣把這種家常理短拿到法庭上說事,一部分人走了極端,一部分人得過且過,自立一點兒的乾脆離婚。像劉春玉這種,明顯是個悲劇。但劉家二老矢口否認這是劉春玉做的,他們說劉春玉性格溫婉就不是會做出那種事的人。而且劉春玉雖然被當作犯罪嫌疑人逮捕了,可是到現在為止還沒招認王金龍就是她殺的。
這一點江南沒想到,昨天聽朱麗在電話裡說,還以為劉春玉已經招認了。當然,從他們這裡瞭解的東西都只是皮表,要知道的東西還很多。如果當事人家屬確定要委託她做辯護人,並確立委託關係之後,江南才會深入研究這個案子。
當事人家屬不做他想,決定聘請江南來打這場官司。這次自然不會是江南自己,所裡還有一個專司其職的,除卻薄南風那個案子,一般的官司都是兩人一起打,正好那人手邊的案子今天就完事了,剛好跟江南聯合打這一場。
一切辦理妥當之後,江南和事務所的同事接受當事家屬委託正式著手此事了。
「後續的事情再聯繫。」江南送走兩位老人。
下午她想備齊相關手續先去見見當事人本人,起碼對這起案件的真實情況要有個細緻深入的瞭解,才能決定從哪裡入手收集有利證據。這個時間卷宗和證據目錄,鑒定材料還沒有到達人民法院,只得先從案件本身著手。
同事今天還有個小小的收尾工作,就要出去了。走前撫上江南的肩膀:「你自己先去看守所,這兩天你多幹點兒,過後我補償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