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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一章 讓兔子難以捉摸的邏輯 文 / 梧桐鳥

    贏十二眼前一變,然後他看到一個巨大的頭顱出現在自己面前。

    頭顱上的五官可以說是亂放,一張大大的臭嘴此時對著贏十二不停地噴氣,還流著臭氣熏天的涎水,這讓贏十二頓時覺得自己掉進了糞坑裡。而那兩顆跟耳朵放在一起的如同馬燈大小的眼珠子死盯著他,他能明顯的看到眼珠上手臂粗細的血管,而兩個鼻孔在嘴巴的下方噴吐著白色的煙霧。

    頭顱猙獰難看,贏十二的臉色更加難看,他無比恐懼的呆愣了一會就拔腿向後跑。因為頭顱屬於一個怪物,比他還要怪的怪物。怪物的名字叫混沌。

    贏十二知道自己在幻境裡,但幻境的厲害之處就是將虛幻變為現實,混沌給他的威壓絲毫不弱於紅袍少年,他打不過紅袍少年,自然不敢動混沌。要是不明不白的死在混沌的手裡,那自己還玩什麼遊戲?

    贏十二不停的奔跑,後面的混沌猛然嘶吼一聲,將天空上的白雲撕裂,如同千百萬道雷霆同時炸響,贏十二覺得耳膜無比疼痛,差點就要被嘶吼聲震裂,可是不等贏十二緩過神來,混沌直立起自己巨大的身軀,陽光下的陰影將贏十二籠罩在裡面,接著地動山搖,混沌所過之處,土石開裂,山崩地陷。

    贏十二面色蒼白如紙,將速度提升到最大,身體化為殘影在大地上飛奔,他所行之處,草木帶著泥土飛舞在空中,不時有蟲子慘叫著被碾成粉末。而身後,則是混沌揮動著雙手,帶著無比轟動的聲音奔跑,山崩地裂,雲層退散。說是跑,相對於贏十二,他只能算是競走,但是仗著身體龐大,一步之遙就趕得上贏十二走上一秒。所以混沌跑得慢,但是緊追在贏十二後面沒有拉開。

    這次的場景是在草原上,但是混沌出現的地方是一處深淵。草原上牧草極深,山峰也被牧草覆蓋,贏十二跑了很久,依然沒有甩掉混沌,反而讓混沌拉近了距離。但他在又一次跑過一個丘陵原時,眼睛頓時一亮。

    他看到了無數的牛羊,以及用來居住的房子和帳篷。於是他帶著身後的混沌朝那邊奔去。

    混沌也遠遠地看到了這些,它興奮地嘶吼了一聲,然後匍匐在地開始雙手雙腳奔跑,速度竟提升一大截!但是它奔跑出來的響動更加驚人,就如同天塌地裂一樣,似乎整個世界都開始搖晃起來!贏十二冷汗直冒,急忙轉著彎跑,雖然知道混沌的目標不再是自己,但是出現在混沌的路上,被碾壓死掉就不太好,也許死不掉,重傷也是可能的,那麼龐大的身體,誰敢說能承受住?

    但是在跑離混沌時,贏十二手中突然多出了一把利劍,劍長三尺,輕巧,卻是鋒芒畢露。這是他的本命武器。

    贏十二可沒有忘記自己是在一場遊戲裡,他還做出了什麼選擇。他選了『殺』,那麼就要殺,殺掉混沌,只要殺掉就好了,重要的是這個結果。

    混沌狂奔,臨近牛羊時,發現那裡的牛羊已經全部嚇得渾身戰慄,屎尿橫流,不僅是牛羊,那些房子和帳篷裡出來的人也是,但混沌並不管這些,它無比興奮額嘶吼著,像是在為自己的進食感到無比高興。它伸出無比龐大的雙手,將十數頭牛羊抓在手中,然後塞進嘴裡,頓時響起嘎崩嘎崩的脆響,混沌的嘴角流出猩紅的鮮血。同在此時,它的脖頸後面也開始噴湧黑色的鮮血。

    贏十二在混沌停身,發出嘶吼時發動了攻擊。他雙腳猛地一蹬,大地龜裂,身形猛然拔高,一股股氣流環繞在他身邊,利劍發出低沉地嘶鳴,爆出墨綠色的光。他躍至混沌的後腦上方,然後順勢一斬。讓他吃驚地是,劍竟然深深地斬了進去,將混沌後頸砍出一條巨大的溝壑!贏十二心中一喜,卻又一沉。

    混沌吃痛,大嘴嘶嚎,驚天動地,它放下手中被捏成肉泥的牛羊,用右手摀住傷口,然後猛然直立起來,同時身體氣息噴湧,將贏十二震飛出去。

    贏十二看到混沌那怒睜的畸形眼珠,知道混沌看到自己,但是卻微微一笑。混沌左手如同天塌一般落下來,贏十二剛剛落地,卻不閃避,右手執劍朝那巨大手掌看了過去。

    黑色的鮮血飛落,將地上染成了黑色的血池,混沌的四根手指被贏十二切斷,噴湧出泉浪般的血水。混沌痛苦的嘶嚎,贏十二身形已經離開地面,再次出現在它面前。然後贏十二朝著他的左耳砍下去,混沌用殘缺的左手摀住左耳,耳朵和眼珠在空中旋轉著,砸在地上轟然作響。

    贏十二又站在混沌的腦袋上狠狠刺了一件,於是腦髓混著血水噴湧,但贏十二還沒有完,他從混沌的左耳邊躍下,握著劍凌空旋轉而下,如同碎肉機一樣粉碎著混沌的血肉,接著一聲炸響,混沌的胸口被劍砍穿,血水徹底的淹沒天空。混沌沙啞的嘶嚎著,不甘地倒了下去。

    贏十二輕飄飄的落回地面,身後的人群全部跪倒在地,然後開始膜拜他,向他磕頭,讚他為救世主,是神。贏十二卻是眉頭一皺,冷笑著橫著揮舞自己的劍。

    於是那些人再也沒能發聲,全部身首異處。鮮血流成河。贏十二不在乎,他清楚自己在幻境裡,但他殺這些人是因為憤怒和不甘。

    他知道自己失敗了。於是他回頭走,身邊的一切開始變成虛無,他看到自己又回到第三層。他清楚問題出在哪裡。

    他在引路人那裡選擇了『殺』,還選擇了『孤獨』。在混沌開始啃食牛羊,自己出手砍在混沌脖頸上時他明白了自己的錯誤。既然選擇『孤獨』,那麼怎麼可以憑藉著別人的力量來殺掉混沌?縱然不是直接的,結果依舊一樣。

    混沌怎麼會那麼好殺?憑自己的劍怎麼可能就這麼殺掉它?贏十二回想著家族中關於混沌的神話,知道絕無可能。所以這是遊戲的安排,讓自己一開始就有能力去殺它,可是自己被它的氣勢欺騙了。一開始竟然跑了。

    贏十二並不氣磊,他覺得既然自己能夠明白這些道理,那麼自己只要再注意些就好了。自己好歹是一個活了兩百多年的殭屍。贏十二心中冷笑道:「難道你們這些小把戲能夠困住我?」

    贏十二再次順著階梯向下走去。場景變化在一座古城的郊外。遠處一座古城矗立在那裡,城牆高聳,箭塔林立。而他所處的地方則是一片空曠的草地。身前身後都站著一群拿著馬刀穿著青衣的漢子。

    贏十二出現在那裡時,這兩群人就大聲吼著「殺」,衝了過來。揮舞的馬刀反射著陽光,顯得格外的刺眼。贏十二站在那裡,不動聲色的看著那些人,眼睛微瞇。

    就在兩邊的人要砍在一塊時,贏十二手中突然出現的綠劍輕輕一抖,然後所有人全部化成血肉落下。整片草地血流成河。贏十二輕鬆地笑著,然後繼續向前。接著臉色變得極為難看。

    因為他又回到了第三層。贏十二有些不明白,這是為什麼?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我明明想好了引路人說的選擇!贏十二心中想著,嘴裡也怒吼著:「你給我出來!你作弊!我明明看清楚了!我應該在第二層!你作弊!你有種來和我打,不要用這種下三濫的招式!」

    紅袍少年的聲音回答他:

    「白癡!根本沒有明白還說明白,真是白癡之極!」話說出來,讓贏十二怔住了。

    紅袍少年繼續說:「你也不想想這兩群人是幹嘛的,殺你的?別天真了,他們不過是一個幫派的內鬥打架而已。你一句話不說將他們全部殺死,你什麼意思。」

    「那又有什麼問題?」贏十二嘶吼,「我一個人,沒有脫離『孤獨』,沒有脫離『殺』,沒有脫離『黑』,更沒有脫離『生』!你說我哪裡錯了!你這是借口!你不過是想讓我留在幻境裡!」

    「說你是白癡還真的玷污了這個詞。」紅袍少年冷笑道:「人家打群架本來就是湊熱鬧,你沒事去插一腳有什麼意思,再說他們的馬刀能對你有什麼作用?砍在你身上什麼都不會留下。你一劍將他們全殺了,那麼熱鬧沒了。但是你真的沒有脫離『孤獨』?」

    「你揮劍屠殺的時候就脫離了。因為你參與了他們的打架,參與了群架,也就是所謂的『狂歡』。怎麼,不服氣?白癡!」

    贏十二沉默的抬著頭,眼中雖然依舊有怒意,但是已經不再那麼深了。他思索著,覺得似乎的確是這樣。但是他說道:「你這是逼我玩一個邏輯的遊戲?所謂的迷宮就是選擇問題。那麼我感謝你給我的提醒,『孤獨』,『黑』,『生』,『殺』。很好,但是我並不想再跟你玩了。你要麼跟我打一場,要麼就把我困在這裡。」

    紅袍少年冷笑道:「收起你的小把戲。你覺得你的求救信物能夠傳出去?」說完扔出了一道符在贏十二面前。

    贏十二臉色頓時難看無比,看著眼前這枚殘缺的道符,心中對家族來救自己的希望越發渺茫了。紅袍少年又說:「我們有的是時間,在幻陣裡,時間的流逝是不同的,也許只有你死在裡面,你家族的人才知道過來看你。」

    贏十二怒哼一聲,轉頭走下階梯。他知道自己沒得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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