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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特殊的犯人 文 / 馮宇恆

    那天,我們一直玩到了中午,三匹馬拉著的一輛大馬車給犯人們送來了飯,我們才回家。

    爸爸上了一天班,吃過晚飯就又走了,晚上還要繼續上班。他被分配去管刑滿釋放的那些人,除了星期六和星期日,每晚要組織這些人從七點到九點半進行政治學習,十點才能回家。爸爸走了不久,胖翻譯和藍菜花來我家玩,他倆的爸爸也去監房上班了,也是組織犯人學習,時間和刑滿釋放那些人一樣。我們覺得很奇怪,在監獄裡的犯人和刑滿後出來的犯人待遇怎麼會一樣,這是為什麼?

    第二天一早,我發現,那些刑滿釋放的出工和犯人出工驚人的相似。

    那些刑滿釋放的出工除了不向戰士報告,他們是要給幹部報告的,也要站隊、也要報數,出工時也要列隊。不同的就是他們自己可以拿工具、排著隊去勞動工地不喊口令、可以在隊列裡說話、抽煙、步伐亂七八糟,中午在工地吃飯時要用飯菜票,沒有部隊押送。

    晚上收工回來時,犯人要向監獄門樓上的解放軍報數、報告後才能回監獄。刑滿釋放的要向幹部報數、報告後才能回大院。犯人和刑滿釋放的人,稱呼幹部,不論職務高低,通稱幹部為「隊長」,稱解放軍為「班長」。無論你是廳長還是師長,到了這個地方,就統統變成了「隊長」、「班長」,很「平等」。我覺得有些好玩,有些好笑。

    慢慢地,我弄清了犯人和刑滿釋放的人的區別。

    犯人一點自由都沒有,他們的活動區域僅限於監獄、勞動工地和去勞動的路上,沒有幹部或是哨兵的允許,不能離開監獄半步。除了刑滿被釋放,他們是走不出監獄的。但監獄裡也有幸運一點的犯人,這就是表現好,剩餘刑期不長,沒有逃跑思想的犯人。經過考察後,認為他們不會出任何問題,就會把他們從犯人群體中分離出來,讓他們從事一些簡單的勞動,像打掃衛生、運送垃圾、在工具間修理農具、去沒有哨兵看押的地方勞動等等。一般情況下,這些犯人都是3—5人一組,在一個幹部帶領下從事勞動。一個兩個犯人單獨去幹活時,幹部就不會去管理他們。這部分犯人被稱為「零星犯」,他們可以在整個中隊的區域內活動,只要按時回到監房就不算違紀。

    因為這些「零星犯」有一定自由,他們就受到了那些沒有自由的犯人的「熱捧」,成了其他犯人巴結的對象。

    那時候,政府每個月給每個犯人發有幾元錢的零用錢,這些錢是供他們買生活必需品的,如牙刷、牙膏、香皂、信封、信紙之類的東西。但這些錢不會發到犯人手中,都是由中隊統一管理,犯人需要什麼,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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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定,不允許犯人手中擁有現金,這規定主要是為了防止犯人逃跑。因為,犯人手中無錢,逃跑後他就不能乘車,不能住店,就沒有吃喝,以此來打消犯人的逃跑念頭。

    曾出現過這樣的事情,有個犯人逃跑了,他手中沒有一分錢,只有一張他自己寫的,用蘿蔔刻成公章蓋著假大印的證明信,他住店時拿出了這張假證明(那時住店,必須要有證明,否則不能住店),告訴旅店,第二天他的匯款就到,到時補交住宿費。晚上他就偷了其它旅客的錢,結果被抓了現行進了公安局。到了公安局,他就要求立即把他送進看守所。那是因為他已經三天沒吃上飯了,快要餓死了。到了看守所,就有飯吃了。為了再不遭受餓肚子的厄運,他馬上交代了自己是個逃犯。被送回監獄後,這個犯人說,以後就是打著讓他逃跑,他也不會逃跑了,餓肚子的滋味太難受了。

    雖然制度嚴格,但部分犯人手裡還是藏有現金,這些錢基本都是親屬探監時偷偷塞給犯人的,但他們沒有機會去花這些錢。

    在那個年代,物資很匱乏,給犯人供應的東西少之又少,在身上藏有「私錢」的犯人,就想方設法要把身上的錢花出去,買一些稀有之物,「零星犯」就變成了他們的「採購員」。

    這些「零星犯」也很樂意給其他犯人當「採購」,因為他們可以從中賺取一些差價。如那時的「百花」牌香煙八分錢一盒,拿進去就變成了一角六分。一盒一角八分的戰鬥煙,拿進去就變成了兩角五分……他們還會從刑滿釋放人員那裡買些熟食,拿進去賣給其他犯人,那種東西價錢就更貴了。有點私錢的犯人都在拍這些「零星犯」的馬屁,討好他們,生怕不給帶東西。當然,他們做這些都是在瞞著幹部偷偷進行的,一但被幹部發現,他就會失去做「零星犯」的資格。

    當時監獄裡關押的犯人,罪名亂七八糟,什麼樣的人都有。有宰殺耕牛、偷盜農作物、盜竊公私財物、打架鬥毆、強?奸等等被判刑的。有的犯人,在農村僅僅偷了幾斤紅薯、幾斤豆子就被判刑了,被耽誤了一輩子,很不划算。還有一些歷史反革命(舊軍人、特務、幫會成員等)、現行反革命被判刑的,還有不知道是如何進監獄的。

    19中隊就有一個叫「張沒名」的犯人,他在監獄裡改造了七、八年,卻沒罪名,花名冊裡有他的名字卻沒他的檔案。在文革的內查外調活動中,監獄也開展了挖余罪、打現行工作。幹部們在整理檔案後發現了張沒名的問題,找張沒名瞭解時,他說他沒有名字,因沒有名字,大家就叫他「張沒名」,這個「沒名」就成了他的名字。問他是怎麼來的監獄,他說出來後令幹部哭笑不得,覺得就像是天方夜譚。

    原來,那天張沒名在火車站要飯,見一列火車上拉滿了人,他認為有這麼多的人坐火車肯定就有吃的。當時看管很鬆,張沒名就混上了車。到了車上不久,剛好開飯,他就領到了一份。從那天開始,張沒名開始頓頓有飯吃,也跟坐在車上的人混熟了。他聽那些人說他們是去勞改,張沒名也學會了說自己去勞改。他不知道,自己上的是調犯的專列,稀里糊塗地當了「罪犯」。到了西北後,張沒名被分到了19中隊的監獄,因為在列車上犯人們稱呼他為「張沒名」,他就有了名字。

    進了監獄後,張沒名表現非常好,幹活最主動,髒活累活搶著幹,他慶幸自己找到了一個能吃飽飯的好地方。發現這一問題後,幹部去張沒名的原籍進行了調查,結果令人吃驚。那個村莊確實有這樣一個人,他父母雙亡,成了一個孤兒,此人姓張沒名字,靠要飯長大成人,有次在去火車站乞討時失蹤。當幹部拿出張沒名的照片時,村裡人認出他就是那個沒有名字的失蹤者。

    後來監獄幹部跟張沒名談話,要放他出去。可張沒名聽了後嚇壞了,說啥也不出監獄,他認為出了監獄還得繼續過乞討的日子,大哭大鬧了一場,說啥也不願意離開監獄。最後,人們硬把他抬出了監獄,安排在機耕隊當了一名工人。當他領到第一個月的工資時,才知道當工人比當「犯人」好。從此,他認真工作,鑽研技術,成了一個好工人,還娶了當地一個姑娘成了家。

    改變了身份後,這個張沒名回了一趟老家,成了村裡的明星。他的老家很窮,人們連飯都吃不飽,幾輩子也沒出現過一個出了村,能在外掙著工資回來探望鄉親們的人。張沒名是這個村有史以來的第一個「偉大的人物」,他穿著一身嶄新的工作服,帶著老婆孩子出現在村頭時,受到了全村老少們的熱烈歡迎。看到榮歸故里,光宗耀祖的張沒名,大家都很激動,都向張沒名爭相表白他小時候被他們救濟的故事。張沒名拿出了錢,給全村每家每戶購買了一斤點心,以報答他對村中人們對他的照顧之恩。看到張沒名現在的狀況,村裡人的腸子都悔青了,後悔那時為何沒和張沒名一同上了火車,如果大家都去了,這個村可就是個「名村」了,就會富裕的在當地成為「狀元村」。

    這也算是那個特殊的時代、特殊的社會中一個畸形的故事吧,它會讓現代人感到忍俊不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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