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2章 移主 文 / 羅平江
王融玉以李友最向申市長匯報工作為由約了申市長在一家咖啡屋喝茶,李友最帶著日東金來到茶樓。
申市長走進茶樓,李友最就迎了上去。
「您好!申市長,這邊請!」李友最非常禮貌地側著身子在前面引路。
在上台階時,李友最的腳不小心扭了一下,差點摔倒,申市長伸手扶著李友最問道:「喲!小心!彆扭傷了。」
申市長低頭看著李友最的那雙穿著巨頭怪異的黑色皮鞋的腳,說:「穿這樣硬面的高檔皮鞋,上台階一定要小心。」
李友最朝申市長笑笑,道:「謝謝!謝謝!要不是您攙著我,我早跌倒了。」
見市長走進門,王融玉也站起來,先讓市長坐下,然後,才和李友最一起坐下。
「怎麼還帶著狗啊!」剛坐下的申市長看見了伏在地上的日東金。
李友最說:「申市長,不好意思,我今天出門時,在路上遇到一個賣狗的,就上前去看了看。剛開始並未打算買,玩了一會後發現這狗真聰明,於是,臨時決定買下來了,所以就帶狗一起來了,是不是不太合適?要不我現在把狗送回去。」
「不!不!我也挺喜歡狗,可惜我的那條狗走丟了,不然,你的狗今天就有伴了,我還正準備去買一條狗呢!」申市長用手拍拍日東金說。
日東金見客人拍自己的頭,伸出舌頭,輕輕地忝著申市長的手。然後在地上打著滾,一邊用一隻腳在地拍打,以示友好。
「看看,它多聰明啊!在向我撒嬌呢。」申市長微笑著對狗說。
「申市長如果喜歡就帶回去吧!其實我不太喜歡養寵物。」李友最說。
「那怎麼好意思,奪你所愛了。」申市長說。
「哪裡?哪裡?談不上我所愛,買來才一小時不到呢。」李友最把話轉入正題道:「申市長,監督局的班子籌建,人員怎麼定?」
申市長從工作包裡拿出一份文件說:「原則上市政府不指派人員,由局長招聘。但是,市委對進入監督局的人員有幾點要求,第一,必須是年輕人;第二,年齡在三十五歲內;第三,沒有在案前科;第四,包括正副局長共六個人。這是文件,小李拿回去看看。爭取在下個月監督局工作正常運行。另外,市政府在市區有三間臨街門店劃給監督局,你們的工資就從門店的租金裡提取,市委不再劃撥薪水。」
申市長又拿出一份文件對李友最說:「這是監督局的工作職責以及組織結構,你回去後,要帶領成員認真閱讀,特別是工作職責的履行和廉政建設要下大力氣抓,對市各直屬局一級領導的監督工作要做到時刻不能放鬆。如發現有違法違紀行為及時向市紀委匯報。」
聽完申市長為指示,王融玉看了看手錶,對申市長說:「市長,時候也不早了,中午是不是就在這隨便吃一點?」
申市長站起身回答:「不行啊!我必須回家去,中午兒子和我約好了,會打電話回家,我要接他的電話啊!我就不吃了,你倆吃吧!」
申市長起身,準備離開。
李友最對日東金做了一個動作,意思是要它跟著申市長走,日東金領會了主人的意思,立馬從地上站起來,跟在申市長身後也往門外走去。
李友最和王融玉送申市長到門口,申市長回頭看見狗跟著自己,對李友最說:「它還真跟著我呢!」
「市長,您就帶上它吧!又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李友最說。
「好!那我就帶上它了。」申市長對狗說:「你願意跟著我嗎?」
日東金點點頭,「汪汪」叫了兩聲。
李友最和王融玉目送申市長和日東金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