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 致命缺陷 文 / 不朽帝皇
三天三夜一晃而過,鄭宇悠悠醒轉,他睜開雙眼,看到陽光,高聲的吟誦到:「大夢誰先覺?平生我自知」。他伸了伸懶腰,起身而立,從千年古樹之下一躍而下,平穩得落到地面之上。
幾名金甲侍衛立刻迎了上來,鄭宇整理了一下著裝,隨後,他看著身旁的一個金甲侍衛,開口問道:「本宮睡了多長時間?」「卑職回大皇子話,三日三夜」,金甲侍衛單膝跪地,雙手抱拳,高聲答道。
「三日三夜,這一次睡眠的時間不短了,嗯,這睡眠還是有好處的,本宮好久沒有體會到這麼輕鬆愜意」,他抬頭看了看天色,「時間已經不短了,收穫的時間到了,來人,傳本宮命令,金甲侍衛列隊成地毯式搜索叢林,聯合絞殺殘餘紫金猴,另外,福伯率先前往紫金猴巢穴,擒殺合道期修為的紫金猴」。
命令一出,金甲侍衛們皆高聲答道:「屬下遵命」,福伯向鄭宇躬身一輯後,飛身破空而去,金甲侍衛們隨後出發,沒有一個人質疑鄭宇命令之中的措辭,「殘餘紫金猴」,他們謹守了作為屬下的規矩,不該知道的不知道,不該做的不做,一心一意執行命令。
福伯一走,金甲侍衛一去,鄭宇又變成獨自一人了,他悠閒地在叢林之中漫步,順手採摘勝利果實,這紫金猴生活的叢林,環境優美,天地靈氣逼人,天材地寶眾多,不一會兒,鄭宇的懷中就堆滿了各樣的天材地寶,他倒也不虧待自己,直接找了一個地方,開始享用天材地寶。
天材地寶一個接一個的被鄭宇吞入肚中,天材地寶化為一股股龐大的精氣,滋養鄭宇的丹田,五臟六腑,奇經八脈,通體骨骼,全身血肉,他的身體一點一點的變強,鄭宇微微一笑,他喜歡這種變強的感覺。
除了身體的修煉變強,還有天材地寶的美味口感,鄭宇真是愛上這些天材地寶了。享用完天材地寶之後,鄭宇繼續悠閒的在叢林之中漫步,目標,紫金猴巢穴。
走了一段不短的距離,鄭宇逐漸開始看到金甲侍衛們的足跡,大量紫金猴的屍體,根據其身上的傷口可以看出,有很大一部分的紫金猴是自相殘殺而死,只有少量的紫金猴是被金甲侍衛擊斃。鄭宇來到紫金猴巢穴,他看到,福伯和金甲侍衛已經完成了他的命令,正等待著他的到來。
空氣之中瀰漫著血腥的氣息,一旁的空地之上,紫金猴屍堆成山,鄭宇看著紫金猴屍堆成山,輕飄飄地說了一句話,「不開靈智,不得大道,終歸化為一捧黃土」。
隨後,鄭宇吩咐金甲侍衛去搜刮戰利品,他自己徑直走向了紫金猴的巢穴,這紫金猴的巢穴之中定然有一些寶貝,他要好好的搜刮一番。紫金猴的巢穴是一個大石窟。
大石窟之中,空間非常開闊,鄭宇漫步於石窟之中,神念全部展開,將大石窟全面覆蓋,不一會兒,他就發現了很多靈果,靈草,靈藥,靈材,礦石,還有一池的酒水。
這些東西都是紫金猴的收藏,這些收藏之中,最讓鄭宇欣喜的是這一池酒水,這就是紫金猴收藏之中最為珍貴的寶物,此物是由各種靈草靈藥,天地靈果,天材地寶釀造而成,擁有提升修為,增強體魄之奇效。
這一池酒水就是聞名於蠻荒大陸的猴兒酒,乃是蠻荒大陸八大美酒之一,猴兒酒「香氣溢發」、「澄碧而香」、「香美異常」、「味最辣」、「烈性強」,嗜酒之人無不想一品猴兒酒,但是天不遂人願,這猴兒酒非常少見,只有少數的妖猴才能釀造,而且猴兒酒是猴群的至寶,想要取得猴兒酒,還需要高強的實體。
如今,鄭宇能夠有幸得遇猴兒酒,哪裡有錯過之理?他直奔猴兒酒所在而去,三步並作兩步,很快,鄭宇就來到盛滿猴兒酒的酒池之前,他一來到這裡,就聞到一股濃烈的芬芳,酒香四溢,讓他為之陶醉,鄭宇也是識酒之人,這猴兒酒清澈見底,酒香純正,酒水之中無半點雜質,酒水如仙露瓊漿一般。
猴兒酒的酒香格外誘人,鄭宇為之陶醉,看著這慢慢一池猴兒酒,他歡喜一笑,這一次他是有口福了!看來他這一次沒有白忙活,要知道將這些紫金猴殲滅殆盡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他為此動了很多心思。
根據紫金猴未生靈智,主要靠妖獸本能行事的致命缺陷,指定了一個令紫金猴自相殘殺的計劃,讓所有的紫金猴內亂,自相殘殺,然後鄭宇坐擁漁翁之利,待他們兩敗俱傷,再來收拾殘局,解決後患,奪取勝利果實。
按照鄭宇的吩咐,金甲侍衛只做了幾件小事,第一,秘密滲透,進入紫金猴的巢穴;第二,潛伏在紫金猴的巢穴,將紫金猴的收藏全部集中於一部分紫金猴的巢穴;
第三,秘密殺戮紫金猴幼子,同樣將其屍體至於那些擁有收藏的紫金猴巢穴之中;第四,秘密掠奪母性紫金猴,將它們的修為封印,並且置於那些擁有收藏的紫金猴巢穴之中。
金甲侍衛只做了四件事情,就讓大部分紫金猴內亂,自相殘殺,鄭宇可以說是不費吹灰之力就將這實力強悍的紫金猴群殲滅殆盡,紫金猴未生靈智,主要靠妖獸本能行事,鄭宇成功的利用了它們的妖獸本能,讓它們自相殘殺。
鄭宇利用了三種妖獸本能,第一種,對寶貝的強烈佔有慾;第二種,復仇的本能;第三,對雌性的渴望。當寶貝,復仇,雌性同時集中在一部分紫金猴身上,那麼一場內亂難以避免,自相殘殺順理成章。
就算是合道期的紫金猴也不能阻止這一切,臣服強者的本能並不足以壓制住其他三種本能,當金甲侍衛做完這四件事情之後,一切就已經注定了,紫金猴根本無法逆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