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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0.第四十章 述說原委(1) 文 / 然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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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這天不是星期天的原因,翠雲峰跟前除了他倆之外,沒有別的遊人。

    許思源鬆開了擁抱著喬溪的雙手,然後一隻手牽著喬溪的一隻手來到清潭旁一棵枝葉蔭翳的大樹下,在如茵的草地上坐下。

    「思源,你怎麼不問問我關於我的『定親』的事?」喬溪若有所思地問道。

    「喬溪,你是天底下女孩中的佼佼者,也是最難以得到的好姑娘,而我卻有幸得到了你的愛,得到了你的整顆心。我已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了!我已無法形容地知足了!我唯有更加地珍惜你愛護你。其他的一切,對我來說,都不重要了。」許思源發自肺腑地說。

    「思源,我還是想把那件事和我的一些想法告訴你,好嗎?」

    「好,你說吧。」

    喬溪緩緩地說道:「我媽打小住在縣城時,街坊裡有一個小姑娘,比我媽大三歲,她倆常常在一起玩,我媽管她叫『姐』。長大後,兩人先後嫁人,從此再也沒有見面了。前年的一天,我媽在銀杏鎮的商店裡購物時,無意中碰到了她的這個姐。我媽的這個老姐自從結婚後是一直住在縣城的。前幾年,她丈夫調到你們廠裡,她就同丈夫孩子搬到了銀杏鎮,住進了你們廠裡。我家是一九七五年也就是老姐妹倆相遇的頭一年,從鄉下的彎子裡搬到鎮上來住的。當時剛好鎮上有戶人家要遷往外地,我父親就把這戶的房子買下來了。

    老姐妹倆自從這次相遇後,就你來我往地走動起來。還是那一年,也就是我剛剛高中畢業的一九七六年的一天,我媽將一張照片往我面前的桌上一放。告訴我,照片上的人是她老姐的兒子,在當兵。她那老姐看中了我,要我做她的兒媳婦。還說,那當兵的已從部隊請假回來了,由於時間很緊,安排第二天就讓那當兵的和我見面,定親。

    我朝照片一瞅,心裡不禁一咯登——是他!

    一九七三年,我在我家原來所在的公社的初級中學畢業後,考上了鎮上中學的高中。上高中不久,我在學校裡無意中發現,每當課間休息時,學校的男女同學不是玩籃球、排球、乒乓球等各種球類,就是玩單雙槓、吊環、跳繩等等,而有一個男生卻從不玩這些,總是獨自一人坐在操場邊沿的地上,一隻手握把水果刀,慢條斯理地削另一隻手上捏著的或黃瓜或蘿蔔、桃子什麼的皮。削好後,就削下一塊,插在刀尖上,送進口裡,咂巴咂巴地吃起來,然後一塊接一塊,如此這般。他幾乎天天如此,沉溺其中,樂此不疲。讓人覺得他有點怪怪的,有點窩囊。後來聽說他是高三年級的,同學們給他起了個外號叫『水果刀』。照片上的人就是他。

    要這樣的人做我的丈夫?要我與這樣的人生活一輩子?這不是在跟我開一個天大的玩笑嗎?這不是拿我的終生幸福當兒戲耍嗎?——我的氣不打一處來。

    堅決不同意!我斬釘截鐵地說。

    為什麼?我媽問。

    我認識他。他是我們學校的,我和他是絕對不可能的!

    你還沒與他相處,怎麼就知道不可能?你與他相處一段時間後,有了感情,不就可能了嗎?

    媽,別異想天開了。我的終生大事要的不是所謂的『感情』,而是真正的愛情。退一萬步說,要我天天面對一個我根本不愛的男人,那還不如讓我死了算了!

    不管怎麼說,這個事我定了:明天定親,兩年後結婚。

    媽,你這樣強行包辦的婚姻,是會毀掉你女兒終生的幸福的,是會害死你女兒的!你難道忍心嗎?

    別嚇唬我。我都是為你好。

    媽,當年你家裡為你包辦婚姻,你堅決反對,而且還勇敢地衝出舊禮教的束縛和阻礙,最終自己當家作主地嫁給了我爸爸,贏得了自己所渴望的真正的幸福婚姻。今天,你怎麼就不讓我像你當年那樣自由自主地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婚姻,自己來掌握自己的命運呢?

    當年我能那樣做,今天你不能那樣做。

    為什麼?

    沒有什麼為什麼,我說你不能就不能。我媽已經蠻橫不講理了。

    接下來,她就要給我介紹這當兵的情況。我氣憤地跑出了家門。我聽到她在我身後喊著:死丫頭,你跑也沒用,這門親事我定了!

    第二天,是定親的日子。從一大早我媽就死死地守住我,不准我走出家門。大約上午十點鐘,我媽那老姐姐就帶著兒子來了,還沒進門就喊著:大妹子,我們來了!我媽連忙出門相迎。趁此機會我趕緊從後門溜走了。當天晚上我回家後,我媽把我好一頓罵。最後她說,你就是跑了也沒用,我照樣還是把這門親事給定下來了。從此,一個『准軍嫂』的標籤就這樣強行地插在了我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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