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百二十章 :逼迫分手 文 / 喜洋洋
夏夢縈先進的病房,張慧梁雨菲跟在後面。
推門,夏夢縈就看到方靜怡躺在床上,臉色蒼白,神情倦怠,臉上罩著氧氣罩,許是因為擔心自己睡過去,一雙眼睛卻瞪的大大的,那雙原本虛弱但是卻慈善和藹的眼睛此刻滿是憤怒,還有濃濃的擔憂,本來,方靜怡手術順利,手術後恢復的也很好,再過差不多一個星期的時間,她就可以出院了,很快就可以像正常人那樣生活了,只要不讓自己太過疲累不受刺激就好,但是現在,夏夢縈一想,心頭對李芸的火氣更大。
「媽媽。」
夏夢縈幾步跑到床邊,趴在方靜怡的身上就哭,她真的害怕極了,也後悔極了,如果她早點將李芸的事情告訴她的,方靜怡有個心理準備,也不至於會如此的。
夏夢縈伸手,一下下的撫著夏夢縈的背,她這個樣子,看的一旁的梁雨菲和張慧都不由的落淚。
方靜怡示意夏夢縈扶著她坐起來,一旁的張慧見她堅持,就過來幫忙,方靜怡背靠著床頭,自己就摘掉了氧氣罩,嚇了夏夢縈一跳,「媽媽,您幹嘛啊!」
張慧卻由著她,方靜怡剛剛只是因為情緒激動不能呼吸,所以才弄這些玩意的,她現在的身體狀況雖然不適合摘下這東西,不過現在的情況,就算是夏夢縈要攔,也是攔不住的,方靜怡的脾氣,張慧現在太瞭解了,她以前和夏大海還是恩愛夫妻的時候,就把夏夢縈看的比什麼都重,現在更是這個樣子,她讓自己給夏夢縈打電話,那就是讓她來醫院有話說的。
「夢夢,我的乖孩子,你受苦了。」
方靜怡撫著夏夢縈的臉,夏夢縈原本就被李芸折騰的憔悴了許多,也消瘦了一點,現在在方靜怡看來,只覺得夏夢縈瘦了好幾圈,這才一個多星期的時間就已經這個樣子了,要是今後和李芸生活在一起那還了得,她不由想到自己這些年因為葉秋菊過的那些水深火熱的生活,不由心驚膽戰,再想到李芸白天對她說的那些事情,眼淚更是不值錢似的往外掉。
「我苦命的孩子。」
方靜怡說完,哭出了聲,這一個星期,夏夢縈沒少受李芸的氣,雖然寧子謙一直都堅定不已的站在她這一邊,夏夢縈心裡哪能就不委屈了,她憋屈死了,可又不能和寧子謙傾訴,現在見到方靜怡,她知道她已經知道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來,不由更加憋屈,不知怎的也哭出了聲,不過夏夢縈還是憂慮方靜怡的病,唯恐她因為自己太過擔心,哭了才一會,就擦掉了眼淚,握住了方靜怡的手,扯了扯嘴角,轉而露出了乖巧讓人放心的笑顏,「媽媽,我沒事。」
她越是這個樣子,方靜怡就越是不放心。
她知道,夏夢縈對寧子謙的感情很深,她這是為了他忍著呢,她不由的又想到自己,她就是因為對夏大海的感情太深,所以這次才被傷的這麼深,夏大海當年也是個好的,是後來慢慢才變壞的,雖然方靜怡還是相信愛情,但是對男人多少都是抱著懷疑的,她最不想的就是夏夢縈重蹈她的覆轍。
「夢夢,你和子謙分手吧。」
方靜怡盯著夏夢縈,夏夢縈長的很像她,有些方面,性格也像,在感情上,尤其是面對愛情,一旦付出,就和傻子似的全心全意,非要撞了南牆才肯回頭,此刻,因為自己的一句話,她驚的忘記了流淚,瞪大著眼睛看著她,臉色慘白如紙,那雙漂亮的眼睛除了震驚,分明就是不情願的,方靜怡狠了狠心,撇過頭不去看她。
她今年才20歲,她是這樣的年輕,正是比花兒還要嬌艷的年紀,她不能讓她受到任何傷害。
「靜怡姐,你說什麼呢?」
這樣的決定,不說夏夢縈接受不了,對張慧來說,也是個晴天霹靂。
「子謙是個好孩子,媽媽知道,你和他兩情相悅,感情很深,但是這段感情又可以維護你多久呢?夢夢,我就你這麼一個女兒,從小到大,你想要什麼,我都盡量給你最好的,恨不得把自己的心都掏給你,我是個母親,也有望女成鳳的心思,我是希望你和子謙在一起的,但是——」
方靜怡頓了頓,看向夏夢縈,沒人能比夏夢縈更清楚她的擔憂和痛,對她來說,婆媳關係是她心底無法揮去的陰影,那是怎麼都跨不去的障礙,如果李芸和奶奶的角色互換一下,就算明明奶奶更厲害一些,媽媽她也不至於會如此,因為老太太活不了幾年,但是婆婆要是身體健康的話,起碼要一起生活個幾十年。
「你還年輕,將來肯定能遇上喜歡的,雖然我和你爸爸離了婚,但是這輩子你的生活是有保障的,豪門也沒什麼好的,規矩多,讓人如履薄冰,還不如找個普普通通的男人,不需要很多錢,最好是孤兒,我們養著他也沒有關係,只要他對你好。」
如果是孤兒的話,自然也不會有婆媳關係的困擾。
「你是我女兒,我當然希望我的女婿是人中龍鳳,但是無論什麼,都比不上你的幸福重要。」
方靜怡自己受婆婆的氣就算了,她是絕對不會允許自己的女兒遭這樣的罪的,而且寧子謙是有未婚妻的,兩人從小一起長大,感情很深厚,五年前只是因為誤會才分開的,如果寧子謙對她的感情不深,怎麼會舍下b城的一切來s城?而且,他們一家對寧子謙還有那樣大的恩惠,李芸又是這樣的角色,方靜怡實在不想夏夢縈腹背受敵,只要想到夏夢縈將來嫁到寧家,她就覺得放心不下。
夏夢縈頓了頓,冰涼冰涼的心卻沉甸甸的,「媽媽,是不是寧子謙媽媽和你說什麼了?」
夏夢縈咬牙,這李芸倒是聰明,知道從寧子謙和她身上下手都不能逼迫他們分手,居然將歪腦筋動到方靜怡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