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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 運動類遊戲《高爾夫》 文 / 煙雨料峭

    寫著寫著,傑斯特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然後有些突兀的笑了起來,這是他給任天堂準備的一次不怎麼地道的陷阱,不過到底能不能做成,他也有些拿不準。

    因為這件事的關鍵並不在他。

    於是,傑斯特拿起一側的電話,撥通了硬件研發部,幾秒鐘之後,電話接通。

    「我找中裕司。」傑斯特在電話接通後簡單的說了一句。

    幾分鐘之後傑斯特就掛斷了了電話,他聊的不多,從語氣裡聽得出來,現在中裕司的語氣很急,看得出他很忙,因為自己的家用機也是八位cpu的架構,雖然用的是6502的升級版,性能上要比fc的閹割版6502強出不少,但在本質上還是八位的cpu,所以要以此為基礎做模擬器還是非常困難的。

    準確的說,如果讓傑斯特來做,這就是不可能的。

    不過傑斯特聽中裕司的語氣,好像是他已經找到了一個很巧妙的方式來解決這個硬件上的難題,但到底能不能成功,他也不確定,中裕司也正在進行驗證。

    傑斯特有打算在ces展上用模擬器把任天堂坑一把,但他也知道,真正決定次時代主機勝負的,還是要靠遊戲的質量,只靠這種鬼蜮伎倆,也許能夠取得一時的優勢,但最終還是會輸的。

    但傑斯特又不得不這麼做,因為任天堂如果跟自己在同時發售,那麼他們只是靠著遊戲數量就足以先聲奪人了。

    畢竟任天堂已經為此籌備了整整一年半的時間。

    三軍不可奪志,這一次,傑斯特就是打算奪任天堂對方志氣。

    而且傑斯特也就他要做的事情咨詢過自己的那位大律師,得到的回答是肯定是侵權的,如果打官司自己這一方也必輸,但是他可以把這個官司拖很長的時間,比如說三五年。

    得到這個答覆,傑斯特也就放心下來,就算是三五年後自己輸了官司,也不過是賠點錢罷了,但是那個時候,早就大局已定,可能自己的家用機已經擁有遠遠超越任天堂的市場佔有率了,官司的勝負也已經無關緊要了。

    為首發準備的遊戲肯定是充足而且充分的,囊括所有的類型,益智類的小品,動作過關,射擊清版,飛行射擊,運動等等。

    但現在基本上他公司的設計組都有著自己的任務,而且臨時招人肯定也不現實,畢竟,現在已經是十月底,馬上自己就要在ces展上正式公佈自己的家用主機,同時還要公佈首發遊戲,為了給玩家們一個正面的印象,必然會提供大量遊戲的試玩,這是要赤-裸裸的要跟任天堂剛正面,先不說臨時招人的質量根本不能保證,就算是水平不錯,但是讓一些全新的,從來沒有過遊戲製作經驗的人來製作遊戲,那麼在質量上也是不能保證的。

    畢竟電子遊戲界已經經歷過一次寒冬,現在在家用遊戲機上出一款爛作對玩家的購買熱情的打擊,將會是非常大的。

    所以,對現在的傑斯特來說,就只能夠內部壓潛了。

    索性這個時代畢竟是電子遊戲的蠻荒時代,許多遊戲只是玩法上的創新,其實其本身的質量並不算多高,而且傑斯特現在首發的遊戲裡已經有精品遊戲壓軸,也不缺乏街機上大賣後的移植作品來增加人氣,缺少的就是一些補充遊戲類型的產品。

    當然,為了自己公司的口碑,肯定是不能隨便做的。

    競技類的賽車遊戲雖然自己有做這個的想法,但傑斯特想了半天之後還是決定暫時的放棄,因為要做一款高水平的賽車競速遊戲,哪怕是這個時代,尤其是不能被任天堂的同類《f1賽車》給比下去,是需要下很大功夫來精雕細琢的,但是現在自己最缺少的就是時間。

    想來想去,傑斯特還是決定先讓自己的團隊做兩款簡單一點的。

    一款就是自己之前想到的靠按鍵的速度跟準確率來操縱人物的運動會向遊戲,主要是田徑類的運動,這類遊戲基本上只需要做一個簡單的判定程序跟幾個不算複雜的圖像,再加上一個評分系統就可以,而且可玩性還不低,貌似在傑斯特的印象裡南夢宮在八六年的時候推出過一款類似的運動會遊戲,叫做《world-class-track-meet》,銷量還不錯,總銷量破三百萬,在fc遊戲歷史銷量上也是前二十位。

    值得一提的是,這也是世界上第一款配備了跳舞毯的遊戲,當然,這不是一款跳舞遊戲,而是一款體感遊戲,在這一點上傑斯特也不得不佩服任天堂的設計師的想像力,他們在八十年代就為他們的遊戲設計了許多fc/nes專用的體感用具來給玩家進行體驗,儘管像是rob,體感手套,聲控頭盔這些東西都成了不折不扣的失敗品,讓老任在粉絲心目裡的形象瞬間大降,但這些東西依然為任天堂在體感方面提供了大量的技術積累,為他們在未來率先研發出真正的體感遊戲機,再一次稱雄次時代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傑斯特也覺得自己的公司也應該提前進行這方面的技術積累,不然的話,他可不想要在現在擊敗任天堂後,未來再給任天堂東山再起的機會,而且,這個時代出這種體感設備也是一項圈錢利器,比如任天堂的光槍,雖然這是美版nes發售時的標配,但是要買專用的遊戲卡是需要花錢的,而《打鴨子》這款光槍遊戲的銷量卻高達兩千八百萬份,比超馬3的銷量還高,在fc平台上,僅次於超級馬裡奧。

    在傑斯特的眼裡,這都是搶錢,而且,這種新生事物對於拉動遊戲機的銷量非常有用,畢竟帶一桿光槍的遊戲機跟不帶的,在一些玩家的眼裡,帶光槍的瞬間就高大上了。

    不過在發售之初是肯定不會有了,畢竟自己的硬件研發人員可沒那麼多精力。

    再就是一款跟任天堂在fc上出的《棒球》差不多的,要具體到

    具體的項目的體育遊戲,不過傑斯特不打算跟任天堂出一樣的《棒球》,因為以現在的硬件系統來說,他做同樣的遊戲也做不出什麼花來,而且,這樣也能夠跟任天堂進行差位競爭。

    在美國最火的除了棒球之外就是橄欖球,至於籃球?這東西現在在美國還是不入流的運動,足球就更不用說了。

    但是棒球之所以能做是因為這項運動在很大程度上在絕大多數時間是只需要玩家來擊球跟接球就可以了,也就是說,cpu只需要在絕大多數的時間處理靜止的畫面就可以,這也是他們跟足球橄欖球最大的區別,所以這樣的遊戲做起來容易,也能夠做的比較真實,當然,是相當於這個時代來說的。

    但其他的運動遊戲……

    傑斯特想來想去,無論是橄欖球,籃球還是足球,都不符合這個條件,而且fc上面的足球遊戲他也玩過,那粗糙程度簡直無以言表,而且銷量也不高,他並不是很想做,就算他做了,在遊戲質量上也要被《棒球》爆成渣,無他,機能限制罷了。

    這些遊戲不是不做,而是不能做出來跟任天堂的《棒球》來剛正面,但卻可以在後期製作來豐富遊戲類型,同時也進行此類遊戲的技術積累。

    然後,傑斯特就開始思考起這個時代暢銷過的運動類遊戲。

    除了《棒球》之外,在他的印象裡,運動類遊戲其實在fc/nes上面的銷量是非常不錯的,雖然不算特別出眾,但也不算差。

    比如任天堂直接用遊戲命名的幾款遊戲,《網球》,《冰球》,《排球》的銷量都有兩百萬往上,不過關於這個問題,對傑斯特來說是見仁見智的,在他的眼裡,任天堂的幾款體育遊戲之所以能夠銷量不錯純粹是因為佔了fc平台佔有率高的原因罷了。

    一些玩家沒得選擇,只能去買任天堂的運動類遊戲。

    因為很少有玩家是專門為了玩體育類遊戲去買一台其他的遊戲機的,這個時代也不存在擁有這種號召力的體育遊戲,但是喜歡體育類遊戲的玩家是很多的,雖然這個時代的體育類遊戲過於簡陋,但問題是這個年代的玩家也同樣的沒見過不簡陋的體育類遊戲是設麼樣子。

    最後,傑斯特在將自己記得的所有fc上面發售過的運動類遊戲全都寫下來之後他發現他真的忘記了一個在質量上完全不遜色任天堂的《棒球》,甚至是在銷量上都比《棒球》要高的運動類遊戲。

    因為這項運動在國內實在是太小眾了,當初傑斯特玩的時候,因為國內玩的是美版,而且還是英,再加上他對這運動的規則一竅不通,所以他玩的是毫無樂趣,所以印象不深。

    但後來傑斯特研究fc遊戲歷史的時候,看過一些介紹運動類遊戲的章,都對這款遊戲的評價很高。

    可玩性極大,這是那些章對這款遊戲的評價,其中不乏一些歐美大站的明星玩家,在這個年代,在不可能用畫面取勝的情況下,可玩性,幾乎就是一款遊戲能否生存的唯一標準。

    這款運動類遊戲同樣的延續了任天堂對於運動遊戲的命名規則,沒有像ea那種**一樣搞太過於花式的命名,就是簡簡單單的運動的名字,簡單明晰間讓人一目瞭然的知道這到底是一款什麼樣的遊戲,這也是傑斯特在遊戲命名上所遵循的原則,絕對不去故弄玄虛。

    這款遊戲就是《高爾夫》,fc上面的銷量破四百萬,是僅有的fc上面總銷量破四百萬的十一款遊戲之一,也是唯一的一款運動類遊戲,裡面的那個揮桿擊球的形象正是馬裡奧,至於為什麼會用馬裡奧?倒不是想要借馬裡奧的名氣,發售這款遊戲的時候馬裡奧還沒有什麼名氣呢,這完全是任天堂想要偷工減料的原因,在這個年代裡,就運動遊戲來說,這款遊戲在質量上是無可挑剔的,就算是傑斯特在看噴神james的視頻的時候,噴神james這種職業噴子都對這款遊戲讚譽有加。

    如果自己在明年年初,在首發自己的遊戲的時候,先把高爾夫球遊戲的受眾先佔下來,等任天堂再想出的時候,早就大局已定了。之所以選這款遊戲,最重要的就是製作簡單,只有製作簡單的遊戲,才能夠在短時間突擊製作還能夠保證遊戲的質量。

    下面,就是自己接下來的重頭戲,《沙羅曼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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