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2章 厲害的藺小仙 文 / 初戀璀璨如夏花
晨間的霧氣從江面上瀰漫過來,籠罩了整個會所,回頭看到從霧氣中惹隱惹現的建築輪廓,卻有了魔幻故事裡場景的感覺,趙安踩著腳下的濕潤潤的地磚,來到了會所的門口,看到了一輛黑色的勞斯萊斯幻影停在了前方。
趙安不禁眉頭一皺,這輛勞斯萊斯幻影已經是第三次見到了,藺南秀在郡沙的座駕,難道藺南秀又跑回郡沙了?
想到藺南秀,趙安就是頭痛不已,無論如何也想不到當初藺南秀見到自己,居然是打著那麼個注意。
一個這樣優秀而強力的美麗女子,居然想和他生孩子,自己應該不應該覺得得意?
這種得意當然是有一些的,但是相比較起來這件事情的麻煩,這種得意就沒有什麼好在意的了。
唐嫵的推斷有些天馬行空,如果不是瞭解藺南秀,知道藺南秀一些過去歷史的人,極其瞭解藺南秀的人,是不會從藺南秀釋放的那麼一點點信號就得出結論的。
更何況唐嫵後來也和藺南秀通過電話,真正確認了藺南秀的目的,就算趙安再怎麼覺得匪夷所思,也只能接受這個事實了……藺南秀想和他生一個孩子。
可是為什麼是自己?除了得意,更多的還是疑惑,就算自己表現的很優秀,那也只是在唐嫵面前,就算唐嫵和藺南秀提過自己,藺南秀沒有直觀的感受,怎麼會就這麼想和他生孩子了?
這是趙安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真的只是說自己給她的感覺,符合藺南秀心中一貫的理想情人的樣子?這麼說來,倒好像是人形春藥一樣。
讀了讀那本調查報告,趙安對藺南秀的能力不再只是浮於表面了,如果不是和藺南秀這種人接觸實在違背自己的生活追求,他一定願意像傾慕唐嫵一樣,對藺南秀懷著一顆同樣的傾慕之心。
不過相比較起來,趙安肯定會更喜歡唐嫵這樣的女子一些,對藺南秀傾慕是一種情懷,但是不會有男女之間的那種微妙的感覺,僅僅只是對她的優秀表示認同和欣賞。
搖了搖頭,驅散腦子裡雜亂的念頭,趙安不知道如果真的是藺南秀突然出現在自己面前,自己應該如何去面對她。
車門打開,從駕駛座上走下來的是烏鵲,那個高高瘦瘦,帶著危險的美麗的女人,倒是很符合作為藺南秀身邊人的風格。
華麗而帶著哥特憂鬱風情的藺南秀,身邊的人自然也該是如此。
只是出乎意料的是,烏鵲打開後車廂門,走下來的卻是唐薇和藺小仙。
看到這輛勞斯萊斯,負責保護趙安的人已經靠攏了,瞧著走下車的是唐薇,才再次散開,趙安也鬆了一口氣,雖然是姐妹,但是毫無疑問藺小仙遠遠沒有藺南秀那麼讓人緊張。
如果只是藺小仙和烏鵲,趙安可能停頓一下轉身就走,但是唐薇在,就只好站在這裡打招呼了。
唐薇也看到了趙安,顯露出幾分驚喜,但是隨即收斂了笑容,只是嘴角微微翹起,笑著點了點頭。
趙安也點了點頭,說道:「我回家了……」
唐薇臉上流露出來的驚喜,並沒有意外,很顯然是王毅寶將他的行蹤報告給了唐薇,王毅寶是直接對唐薇負責的。
「哦,今天還要上課,本來想和你再切磋一番。」唐薇有些遺憾地說道,手指頭拂過臉頰的髮絲,「只好下次了。」
「好啊。」趙安微笑,唐薇,唐嫵和李清歌三個人的容貌是十分相似的,或者說年輕時的唐嫵,和唐薇的風姿更加接近吧?
和唐薇說話,雖然感覺上和唐嫵是截然不同的,但是相比較起來面對唐嫵只能是遠觀而不可褻玩的感覺,唐薇似乎更加能夠給趙安一種觸碰到心目中完美女神的可能。
也只是感覺罷了,趙安當然不會為了尋求和唐嫵發生點什麼的感覺而因此去追求可以獲得最接近這種感覺的唐薇。
今天唐薇依然是一身正式而優的職業裝,相比較起烏鵲來,同樣是伸手高明而職業類似的兩個人,氣質和給人的觀感卻截然不同。
那烏鵲站在那裡,只是左右觀望,更多的時候是把注意力放在四周,而沒有在意趙安和唐薇。
「喂,李清歌呢?」藺小仙衝著趙安喊道。
趙安並不叫喂,所以趙安頭也不回地就離開了。
看著趙安離開的背影,藺小仙不可思議地看著烏鵲,「這個人居然理都不理我就走了!」
烏鵲沒有接藺小仙的話,顯然她並不是個擅長捧哏的人。
「清清就在會所裡呢。趙安可能沒有聽到你說話吧。」唐薇莞爾一笑,相比較起李清歌和藺小仙惡劣的相處方式,唐薇和藺小仙並沒有什麼摩擦和不愉快的回憶。剛才趙安肯定是聽到藺小仙說話的,在藺小仙看來,她願意主動和別人說話,那是給別人面子,趙安居然敢不給她面子?
唐薇知道趙安的本事,雖然平常趙安表現的十分低調而溫和,但是想想趙安一招就把自己制服的能力,這樣的人怎麼可能沒有內心的驕傲?像藺小仙這種沒有禮貌的傢伙,趙安會搭理她才怪了。
「總有一天我要讓他知道我的厲害。」藺小仙冷笑著說道。
唐薇長吐了一口氣,大小姐,你除了花錢厲害,你還有什麼地方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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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突然發現一個事情……昨天那個姓趙的和李清歌一起離開,然後今天早上他又從這裡離開,李清歌現在還在會所,不是意味著他們兩個人昨天晚上一直在一起?」藺小仙恍然大悟地說道。
「這是顯而易見的。」唐薇倒是沒有在意這個事情,其實她一直就覺得趙安和李清歌互相都對對方有好感,不過趙安應該是沒有和李清歌表白過,而李清歌甚至不肯承認這一點,但是兩個人經常在一起。
經常在一起玩也沒有什麼,正因為兩個人只是處於曖昧的階段,那麼就算這一個晚上在一起,也不會發生什麼,唐薇很清楚李清歌的性子,她不是那種會輕易和男孩子發生什麼的女孩子,不保守,但是也不隨便。
「呵呵……」藺小仙接著冷笑起來,「我馬上就要去找李清歌,諷刺她,嘲笑她……不過我要先想好,用一種最殘忍的方式來讓她感覺到無地自容。」
唐薇忍不住看了烏鵲一眼,烏鵲摸了摸臉頰,轉過頭去,自己只是臨時來保護來保護一下這位二小姐而已,就算她再怎麼讓人覺得無語,還好面對她的時間也不長。
論關係,自然是唐薇和李清歌更親近一些,只是藺小仙要去諷刺嘲笑李清歌,用「殘忍」的方式讓李清歌感到無地自容,唐薇是不會去攪合的,因為藺小仙越「殘忍」,她就會遭受更「殘忍」的回擊,李清歌又不是軟柿子,藺小仙可沒有從李清歌那裡佔到過什麼便宜。
李家的傭人趕了過來,拿著李清歌的衣服和書包,藺小仙跟著興沖沖地一起去找李清歌。
對於一大早地就見到藺小仙,李清歌有些心煩,因為走了一個勉勉強強還是願意和他多呆一會的人,去來了一個一分鐘都不想和她呆在一起的人。
藺小仙站在客廳裡,李清歌不理會她,自顧自地到臥室裡換了衣服出來,才發現藺小仙還站在那裡沒離開。
「你們的校服真土,難看死了。」藺小仙打量著李清歌,很顯然中國大陸的校服是最難看的,最具有中國特色,最能夠減少早戀和校園性侵害行為的衣服。
「關你屁事。」李清歌冷笑起來,「難道像日本校服?明明都是小矮子小蘿蔔腿,也非得穿個裙子充分暴露出來自己有多難看?」
「你說誰是小矮子小蘿蔔腿!」藺小仙大喊起來,雖然她絕對不認為自己是小矮子小蘿蔔腿,可是沒有辦法,李清歌就是根瘦竹竿,像吃了激素一樣的長個子,比藺小仙高不少,尤其是那雙腿穿裙子很好看。
「你。」李清歌毫不留情地說道。
「我?」藺小仙氣急,拉起自己的裙子,露出白皙而略帶少女豐腴的大腿,「這是小蘿蔔腿?你見過這麼漂亮的小蘿蔔腿?哼,你以為非得像你那樣子和竹竿一樣才好看啊!」
「我沒有說要像我的一樣才好看,我只是說你的是小蘿蔔腿,腿比我短的,都是小蘿蔔腿小短腿。」李清歌沒有穿裙子,也不會去掀起裙子和藺小仙比劃,只是站到了藺小仙跟前,俯視著她,「有本事,你腿比我長啊!」
這種事情,還真沒有辦法,藺小仙氣的轉了一圈,然後突然笑了起來,「你猜我剛才來的時候,遇到了誰?」
藺小仙剛才來,能夠遇到誰?遇到誰會讓她露出這樣的笑容?毫無疑問是趙安,這個笨蛋,幹嘛要讓藺小仙遇到。
一大早地趙安從這裡離開,誰都知道昨天晚上自己肯定是一直和他在一起,難怪藺小仙露出這樣的笑容,她這麼笑是什麼意思?
「你遇到誰關我屁事。看你笑的這麼開心,一定是曾那個花癡追著來給你送了一捧花吧。」李清歌遮掩著說道。
「他給我送花我會開心?」藺小仙不屑一顧,「我告訴你,我剛才遇到了趙安!你的男……朋……友!」
「誰說他是我男朋友!」李清歌本能地大聲反駁,自己和趙安最多最多算是在除了玩遊戲的時候也有一小部分時間是朋友的關係而已,離男朋友還遠著呢……雖然有些親密的接觸,例如牽手,被他抱過,而且在他面前走光過,那都只是意外而已。
「不是男朋友,你會和他一整個晚上在一起?要多隨便的女孩子才會和不是自己男朋友的男孩子一起呆一個晚上?」藺小仙根本就不信,雖然和李清歌一直關係惡劣,互相看對方不爽,但是最瞭解自己的永遠是敵人,所以藺小仙也是非常瞭解李清歌的,以李清歌的性格,如果不是她對那個趙安有很強烈的好感,她根本就不可能和他在一起呆一個晚上。
李清歌最多讀書厲害一點,可是讀書厲害不代表擁有智慧,藺小仙雖然讀書不厲害,但是絕對是一個睿智的女孩子,和姐姐還有唐家姐姐是一個等級的。
藺小仙自己這麼認為。
「我和他是什麼關係,和你又有什麼關係?還有,你跑到這裡來幹什麼?」李清歌乾脆轉移話題,和藺小仙沒有什麼好說的,明明又蠢又笨,偏偏喜歡自以為是。
「我姐姐讓我在郡沙玩一陣子才回去,我又不願意住酒店,更不願意住你家裡去,所以你媽媽就給我安排住在這裡,讓你姐姐照顧我。」藺小仙有點不滿意地看了看四周,「這房子太破了,我從來沒有住過這麼破的房子,這房子值一千萬嗎?連一千萬都不要的房子,都不是人住的房子。」
李清歌看了一眼藺小仙,這個世界上怎麼有藺家姐妹這種生物?姐姐是個神經病,妹妹是個智障。
「行,你住這裡最好,不住我家就行。大不了以後我不來這裡玩,只要見不到你,怎麼都行。」雖
然覺得有點奇怪,但是李清歌也懶得多想藺小仙的事情,就是藺小仙居然要在郡沙玩一陣子,讓李清歌感覺以後會時不時地見到這個討厭的傢伙,惹人心煩。
「你不要轉移話題……我告訴你,我之所以要告訴你我今天早上遇到了趙安,那是因為他看我了。」藺小仙略微有點得意地看著李清歌。
「他看你怎麼了?你一秒鐘變熊貓給他看,好稀罕是不是!」李清歌有些不爽了,趙安為什麼看她?明明藺小仙長的奇奇怪怪,眼睛比牛大,臉比巴掌小,和遊戲裡的格林布似的。
「他盯著我的胸部看!」藺小仙在李清歌面前轉了一圈,然後挺了挺胸,讓你和我炫耀你的腿,你腿長,我胸大,知道女孩子哪個位置更重要嗎?是胸部!
「他盯著你的胸部看?」李清歌難以置信地重複,頓時火冒三丈,「有什麼好看的,塞兩個排球在衣服裡也比你的胸部好看。他腦子有毛病才盯著你的胸部看!」
「男人都這樣……」藺小仙厭煩而略微得意地搖了搖頭,「女人的胸部就是會讓男人變得腦子有毛病。雖然你也算有點胸了,可是和我比起來,就是飛機場而已!」
「藺小仙,你給我滾出去!」李清歌提起腿來,毫不猶豫地就朝著藺小仙的屁股上踹去。
藺小仙早有防備,李清歌氣急敗壞的時候就會打人,不過還是被她踹到了,藺小仙按住自己的胸部就趕緊跑了出去……胸部確實大,不按住的話,跑起來感覺有點彆扭,而且容易摔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