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四章 在路上 文 / 萬方辟易
從神盾局的分基地大廈上滑翔而下,孫悟空只是憑著感覺,隨便找了一個方向,也不管會滑向哪一個地方,他所想的是以最快的速度離開得越遠越好。
當他終於落地的時候,發現自己處於灰茫茫的一片戈壁灘中,隨處可見紅巖峭壁,氣候乾燥得來有點熱。
「這是哪裡?」
看著周邊的陌生的環境,孫悟空感覺自己好像是迷路了。
「神盾局雖然以神秘而著稱,但尼克·弗瑞就不知道大隱隱於市小隱隱於野的道理嗎,非得將分基地建在這人跡罕至鳥不拉屎的地方,方才顯得你們很高端?」
孫悟空吐槽完了,開始上路。
可是路在何方,他告訴自己,路在腳下。
何況不是有一句話這樣說的嗎,這個世界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變成了路。
但是在走了幾十分鐘,終於走出了沒有任何方向提示的戈壁灘,找到了一條州際公路後,孫悟空發現了比起迷路還要糟糕的事情。
他現在身無長物,裡面穿著一條短褲,外面套著一件大白褂,腳下是一雙藍色的人字拖,對了,這雙人字拖又是從哪裡來的?
真正意義上的一窮二白,就連這件大白褂,也是在監護室裡順手牽來的。
「菲爾·科爾森先生似乎是一個好說話的人,剛才應該順便找他借點車費來的,或者還要一份地圖。」
然而,考慮到好馬不吃回頭草,就像英雄從不回頭看爆炸一樣,孫悟空終究沒有回頭。而是認定了一個方向,徒步往前走。
在這片廣闊的天地無拘無束的進行徒步「旅行」,其實也不算是太壞的一件事,至少比起浸泡在修復缸裡要好很多。
反正他現在的身體足夠強大,就算是徒步在沙漠中連續走上幾天幾夜也沒有什麼,不用擔心疲勞的事情發生。
至於憑虛御風,忘了這個吧,那只不過是短距離滑翔的小法術,用來趕路,除非他是活得不耐煩了。想要實現飛翔爬雲,還需要更多更長時間的修煉。
這麼一走就是好半天,州際公路上除了他,連半個人影都沒有。
偶爾有一輛車經過,孫悟空擺出了搭便車的標準手勢:四指握拳,大拇指向上。
可能是他的造型嚇到了那些司機,以為他是《狼溪》裡面的殺人狂魔,不但沒有停下來,反而開得更快了。
雖然《狼溪》裡的殺人狂魔遠在澳大利亞,但這附近可都也是荒涼的內陸戈壁,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與《狼溪》的背景是極其相似的,不能怪他們的想像力太豐富。
好吧,孫悟空恰好也在之前看過《狼溪》這麼一部電影,所以他表示理解。
無可奈何的,他只好沿著州際公路走下去,直到夕陽西下,殘照如血。
賈斯汀、貝茜、約翰、阿曼達、彼得、明迪……
也不知道他們現在過得怎麼樣了,應該都還好吧。
回憶著一個個熟悉的親人朋友的面孔和笑容,可惜他現在身上連手機都沒有一部,那是太興奮,走得太匆忙了。
孫悟空胡思亂想著,突然想吃點什麼東西,想念貝茜做的檸檬鱸魚了,雖然吃的時候很麻煩,但味道總是那麼美。
其實這是半年沒吃飯,所導致的在心理上的飢餓感,並不是說他真的肚子餓了。
如此,不知不覺的,太陽落下了地平線。沒多久,餘暉收盡,夜幕降臨。
天空看不見月亮,但繁星點點,把夜幕下的蒼穹點綴得很是漂亮。
只是這對孫悟空來說,除了天氣變得涼爽了起來,沒有其它的什麼好處了。
當然,即使是入夜,他也沒有停止前進的腳步。有著州際公路的引領,他也不擔心會有迷路的事情發生。反正只要這樣走下去,總會遇到人家的。
這不,在夜色中走了大概一個半小時候後,他看到了極遠處的一道光亮。
那是……
並沒有如孫悟空的想像,那是一處人家,而是一輛在公路上拋錨的車,光亮是車頂上的大燈發出來的。當他終於走近了的時候,聽到了車那邊傳出來的說話聲。
「簡,這就是你說的,完全不會拋錨的,有著沙漠越野之王的越野卡車?」
「ok,戴茜,我知道了,你的話很有激勵性,對我的鼓勵很大。有了你的話,我立即就能把車修好了。」
「你們一人少說一句。」
三個人,兩女一男,兩個分別叫簡和戴茜的年輕女子似乎正為車子拋錨而互相吐槽著,男的中年男子則是無可奈何的勸著。
「誰,誰在那裡?」突然,那個叫戴茜的女孩對著孫悟空走過來的方向叫了起來。
「戴茜,別嚇我,這裡荒山野嶺的,會有什麼人。」叫簡的女孩被戴茜的尖叫嚇了一跳。
「我看見了,出來吧,我看見你了,別在那裡鬼鬼祟祟的。」戴茜故作鎮靜的叫道,手中的武器握得更緊了。
旁邊的簡和中年男子被戴茜的這一姿態引起了警惕,分別隨手拿起了一件武器,手電筒和扳手。
「放鬆些,女士先生們,我只是一個想要搭便車的迷途的旅人。」
bsp;孫悟空看她們的樣子,從黑暗中走了出來。
「你是誰,別過來,我手裡拿的可是槍?泰瑟槍知道嗎,雖然殺不死你,但把你電暈在地上可是綽綽有餘。我可以明確告訴你,被電暈可不是什麼好受的事。所以,別再往前一步。」
但當孫悟空走向光明的時候,戴茜反而更驚慌了,手指搭載了泰瑟槍的扳機上,隨時扣下。
「黛茜,別隨便拿著你的泰瑟槍胡亂指,泰瑟槍也是能打死人的。」看到是人,簡反而是鎮定了下來。
「拜託,簡,難道你沒看過《狼溪》嗎?」
「狼溪,那是什麼東西?」
「一部有殺人狂魔的電影。」
「戴茜,你雖然修的是政治科學,但也應該將注意力放多一點在科學上,而不老是看那些亂七八糟的影片。」
「就算不是《狼溪》裡的殺人狂魔,但你看他的那個樣子,難道不像是某個精神病院裡趁護士沒注意,跑出來的精神病患者?」
好吧,孫悟空此時此刻的尊容確實是差了點,不僅是衣著方面惹人懷疑,臉上更是因為剛從修復缸裡出來沒來得及整理鬍子拉碴。還好金箍棒讓他變化成了一個手鐲戴了在左手上,不然那個叫戴茜的女孩肯定已經朝他發射出了泰瑟槍的「飛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