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總裁,惹火莫燒心

正文 第三十一章 虛偽的明朗 文 / 過路人與稻草人

    甄陽道:「目測開車的人是胡喜喜!」言辭間,頗有責怪之意,如果真是這樣,她們明明可以逃脫,但是她選擇了甩開警察,甚至還逃到百花山上,把他嚇得夠嗆的。

    陳天雲無言以對,確實,他內子是惹禍精,這種情況也不是第一次遇到,他咬牙切齒地道:「放心,她的屁股會稀巴爛的!」

    甄陽這才滿意地點頭,活像胡喜喜帶壞了他們家單純的明朗似的。要是他知道明朗才是始作俑者,估計他會吐一公升的血。

    甄陽回到樓下,從大堂入口一直到電梯口,再到家門口的通道,一路都有泥濘的腳印。

    他心裡有說不出的感受,但是,不管如何,壓在心頭的大石頭總算移開了。

    打開門,只見原本潔淨的地板已經變得骯髒不堪,處處佈滿泥跡,茶几上泡麵的碗有三隻,水杯打爛了一隻,沒有人清掃,地上全是碎片。

    而沙發上,躺著一個渾身污泥的女人,頭髮衣裳除了泥土的痕跡還有草碎,褲管上沾滿蒼耳子,此人已經呼呼大睡,顯然累垮了。

    他坐在她身邊,看著她毫無美感的睡顏,伸手撩開黏在臉上的髮絲,蒼白,憔悴,疲憊,因為缺水,嘴唇都脫皮了。他搖搖頭,這個女人,就是叫人不省心。

    他去洗澡間取出一條熱毛巾,輕輕地為她擦去臉上的污跡,再翻開她的手,她的指甲裡全部都是泥巴,手掌心有擦傷的痕跡,血已經干了,手掌的紋路裡全是血水和泥水交融的紅黃色。

    他脫掉她的鞋子,把褲管輕輕挽起,膝蓋上,腿肚子上佈滿擦傷,雖然傷口不深,但是密密麻麻的叫人看了觸目驚心。

    他端來一盤熱水,為她清洗了傷口,再取消毒藥水細細塗抹,看著消毒藥水在她皮膚上吱吱地冒著白泡,她卻絲毫反應都沒有,可見她真是累壞了。

    其實明朗在他進門的時候就已經醒了,只是一則真的很累,二則,還沒想到怎跟他說這一次的「綁架案」,所以乾脆裝睡。

    本以為他會不管她,繼續由著她睡,可沒想到他竟然為她擦臉洗傷口,瞬間,心底騰起一絲溫暖,捨不得睜開眼睛,繼續享受他這種無聲的溫柔。

    甄陽清洗完她的傷口,便開始收拾房子,掃地拖地,把垃圾丟出去之後才回來洗澡,這兩天,他壓根沒有合過眼,之前在尋找明朗的時候,他絲毫不覺得疲憊,如今見到她平安歸來,他一顆心落地,才覺得筋疲力盡。洗完澡,給張子菁發了信息報平安之後,他倒頭就睡。

    明朗睡到傍晚才起床洗澡,洗完澡出來,手機收到胡喜喜的信息,她在兩個男人面前,已經一力承擔,車是她開的,人是她帶著逃的。當然,對警方方面,她們早已經對好了口供。只要兩個受害人一口咬定她們就是被綁架的,並且沒有見到綁匪的模樣,那麼,那幾個綁匪便不會落網,她們的事情就不會露陷。否則,讓外界知道這一次出動軍方警方的行動是她們策劃的一場鬧劇,只怕兩人都會被千夫所指,如今網絡的力量,叫人聞風喪膽!

    她把信息刪除,喝了一大杯水,然後打開自己的皮箱,取出一雙手套戴在手上,這雙手套是特殊材料製造,帶上去之後,和手腕的皮膚形成一色,絲毫沒有誤差,即便拿著放大鏡仔細瞧,也瞧不出端倪來。

    剛帶上手套,門鈴便響了起來。

    明朗打開門,門口站著幾名警察,為首的那人出示證件,道:「明朗小姐是嗎?我是新市公安局局長李哲,現在就你被綁架的案子需要你配合筆錄!」

    「請進!」明朗側身閃開!

    甄陽聽到門鈴也起床了,他起身走出來,走到明朗身邊坐下,道:「是陳天雲告訴你她們平安回來的?」

    李哲抬頭瞧著他,「你們真夠朋友,真是好市民,受害人回來了也不通知警方一聲!」言辭間,頗有責怪的意思。

    甄陽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以為陳天雲會說!」

    「陳天雲也是這樣以為的!」李哲蹙眉,「結果你們誰都沒有說,直到有警員去陳家那邊問資料才發現胡喜喜已經平安回來!」

    甄陽咧齒一笑,「她們回來就好了,其他小事不必計較!」

    「在你們看來,出動軍警聯合搜索的行動是小事?」李哲微微不悅,他其實已經從胡喜喜那邊窺探到一些內情,但是胡喜喜那廝忒狡猾,一口咬定她是被綁架了,並且沒有見到綁匪的樣子,胡喜喜是個成了精的女人,所以他把希望都放在明朗身上。相信就算胡喜喜怎樣跟明朗對口供,明朗沒有胡喜喜這份世故和精明,很容易被他識穿。

    明朗穿著一條棉質的半身裙,上身搭配一件麻料t恤,頭剛洗過,沒有吹乾,發尖濕潤。她坐在沙發上,身子微微往甄陽身邊靠,眼神有些惘然,整副模樣,彷彿還沒從那場綁架案裡走出來,一舉一動都帶著小心翼翼和怯意!

    「李局長,你有什麼想問的?」明朗深呼吸一口,像是用盡全力鼓起勇氣問道。

    李哲見她如此,不禁生出幾分憐憫,到底是年輕姑娘,遭遇這樣的綁架案,雖說後來逃生了,但是胡喜喜這一路想來也夠折騰她的,這罪沒少受啊!這般想著,他語氣溫和了很多,道:「你能把整件事情回憶一下嗎?」

    明朗身子明顯一震,睫毛如翅翼般抖動了幾下,顯得有些惶恐,她雙手抓住膝蓋的裙子,使勁地抓著。

    甄陽見她如此,伸手握住她的手,在她耳邊低聲道:「不必害怕,你已經安全,我會陪著你!」

    明朗點點頭,喝了一口水,小聲地道:「那天,我如常去了公園

    園了打麻將,剛開始玩,忽然聽到身後有急促的腳步聲傳來,我還沒回頭,來人就架住我的胳膊把我拖走。我當時都嚇呆了,壓根顧不上呼救,他們一路拖我去到路邊,拽著我上了車,然後我看到胡喜喜跑過來救我,她衝上車,還沒來得及出手,車就開了。當時車上有四個人,一個開車,兩個負責抓我,另外一個估計是老大,他們全部都蒙面。當時在車上,胡喜喜跟那老大打了起來,但是因為空間太小,壓根施展不開,後來有一個人拿電擊棒在我們腰間點了一下,我們就暈倒了,當我們醒來的時候,已經下了車在山上了,那幾個人拖著我跟胡喜喜進入山林,當時我們都被綁住雙手,反抗不得,只能任由他們拖著行走。到傍晚的時候,有兩個人說出去找吃的,只剩下兩個人看守我們,他們把我們丟在亂石堆旁邊,胡喜喜不知道從哪裡弄來的刀片,竟然幫我割穿了手上的麻繩,鬆了綁,胡喜喜就跟那兩個歹徒打了起來,後來,我們就跑了,歹徒一路追,我們一路跑……」說著,她全身顫抖,身子往甄陽身邊縮去,低垂眉頭,那接下來是怎麼對的口供?她忘記了,當然不能引領他們往山中通道去,因為那裡會留下腳印和痕跡,很容易就查到她們說謊。

    「後來呢?」李哲蹙眉追問,這個說法跟胡喜喜說的一樣,而瞧明朗一副受驚嚇的模樣,不像是編造的。明朗說的是真的,換言之胡喜喜說的也是真的?

    明朗忽然掩面大哭起來,後面的,不記得了啊,胡喜喜到底是怎麼說的?她投入甄陽的懷裡,全身顫抖,「我們還遇到了蛇,天啊,好恐怖,那蛇在我腳面上滑過,甄陽,我好怕啊……」

    甄陽抱著她,心疼地拍著她的後背對李哲道:「行了,先不要逼她,她才剛脫險沒多久,情緒還沒恢復!」

    李哲只得道:「那好吧,明天你帶她來公安局,我們重新再給她做一份筆錄!」

    旁邊的一名警員把剛才記錄的本子遞過來給明朗,道:「明朗小姐,麻煩你簽個名,然後摁個手指印!」

    甄陽接過來,放在茶几上,好生安慰了幾句,明朗這才在他懷裡怯怯地探頭,微微顫抖地簽下自己的名字,然後摁上手指印。

    李哲起身安慰道:「你好好休息,相信警方,我們一定會盡力而為,抓到那幾個歹徒的!」

    明朗起身相送,「謝謝!」

    送走李哲,明朗臉上的悲慼恐懼一掃而空,回頭看了甄陽一眼,問道:「餓嗎?我請你吃大餐!」

    甄陽審視著她,「你不怕了?」

    「吃飯皇帝大,餓肚子的時候什麼東西都要丟在一旁!」明朗笑意盎然地拉著他往外走。

    「去哪裡吃?我錢包還沒拿!」甄陽道。

    「我帶了,我請你吃!」明朗攤開手掌,手心靜靜地躺著幾張折疊的毛爺爺。

    「這不是我放在電視櫃旁邊的錢嗎?那些墨水跡是我今天……」

    「別傻了,錢都是一樣的!」她有些心虛地把錢放進裙子的兜裡,「再說,你的錢不也是我的錢?」

    「那怎麼一樣?我給你的話是一樣,我不給你你就是偷!」甄陽抓著她的胳膊道。

    「別說得這麼難聽,魯迅不是說過,讀書人偷書不算是偷,同理可證,我是生意人,偷錢也不算是偷啊,那叫借!」明朗雙手插在裙兜裡,神清氣爽,一改之前怯懦小媳婦的模樣。

    「那是孔乙己說的吧?」他瞇起眼睛看著她,「敢問你又是哪門子的生意人呢?」

    「搞不好孔乙己就是魯迅呢!我好歹也是快餐店的股東,怎不是生意人了?」她慢條斯理地說著,領著他走向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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