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追求女神 文 / 超級無敵萬人迷
林夕雪沒有給他留下一絲餘地,他引以為豪的資本在她看來卻一不值。不過周明偉是何許人也,喜怒不形於色,每次被林夕雪拒絕之後,他並不氣餒,反而在下一次想出了更為誇張驚人的表白方式,令的林夕雪也是煩不勝煩。
周明偉越挫越勇,他一直認為,是自己的力度還不夠,再加把勁,說不定就抱得女神歸了。
在他看來,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另外三個校花,其中兩個,都曾經做過他的女友,不過玩膩之後,很快被他無情拋棄,林夕雪就是他在大學期間最大的目標。
周明偉被眾人簇擁著,志得意滿地站在人群最前面,他費盡心思才搞出這麼大的聲勢,引得全校轟動,所有人都關注,就是為了讓局面收不了場。
在他強大的愛情攻勢之下,只要是女人,哪一個不嚮往lang漫唯美的愛情?999朵玫瑰,紅,紫,白三色分別是333朵,紅玫瑰代表熱情真愛,紫玫瑰代表lang漫真情和珍貴獨特,白玫瑰代表純潔天真。三種玫瑰交叉放置,擺出了一個大大的「心」形。
不知道多少女生已經是滿眼星星了,恨不得自己就是今天的女主角。只是,令她們都失望了,周明偉一直翹首以盼的望著宿舍大門,期待著林夕雪從裡面走出。那些女生也是沮喪無比,別的女生也就罷了,偏偏是校花林夕雪,讓她們心中升起深深的無力感。
林夕雪不喜歡周明偉,鄭舒是最瞭解的。以林夕雪的性格,能讓她動心的人,華夏大學還沒有出現。周明偉二世祖的性格,囂張跋扈的行為,正是林夕雪最討厭的類型之一,可笑周明偉還不自知,一直在自娛自樂,認為林夕雪在考驗他的真心。
愛屋及烏,鄭舒對周明偉自然也就沒什麼好感了。她心中冷笑道:「今天正好林夕雪心情極度不好,周明偉還自動撞上槍口,以前林夕雪給他面子,今天過後,他恐怕永遠也別想林夕雪跟他說一句話了。不過夕雪還真狠啊,9999朵玫瑰,也想的出來。就算是市場批發最低價2元一朵,也要20000元。真狠!周明偉,你太不瞭解女人心了,不是所有女人都愛慕虛榮金錢的!我該覺得你可悲呢還是可憐呢?我都有些同情你了。」
別看林夕雪很少理會周明偉,瞭解她的人都知道,她不只是一個花瓶,鄭舒正是其中之一。和林夕雪接觸的久了,會漸漸發現她是一個智慧與美貌並存的女生,只不過她的智慧大多用在遊戲上了,現實中很低調,以至於大多數人只看到她的外表,而忽視了其他品質。
鄭舒走了沒幾分鐘,林夕雪回到了寢室。她拿出手機,猶豫了下,撥通了上面的一個號碼。
很快,傳來了電話接通的聲音。電話那頭傳來有些不相信的聲音:「妹妹,你今天怎麼想到給我打電話了,是不是遇到什麼麻煩了。」
「嗯,你能幫我解決一下嗎?」既然已經打通了電話,林夕雪也就沒有再多想,直接說道。
「好好,什麼事情,需要我做什麼,直接說就好,我隨時都有時間。」
「嗯,那你20分鐘後來學校計算機系11棟宿舍樓下,記得,多帶幾個人來。」林夕雪說。
「好,我馬上準備一下,帶強子他們過來。」
掛了電話,林夕雪有些惆悵,沒想到還是要用到他的力量。
林一龍掛斷電話之後,呵呵笑個不停,引得他旁邊幾個狐朋狗友一陣的疑惑,難道剛才是哪位美女給老大打電話了?怎麼看都是一副春心萌動的樣子。
林一龍也不廢話,直接吩咐道:「強子,lang貨,三子,帶十幾個弟兄,跟我去一趟華夏大學計算機系。」
「去那幹嗎?」一個瘦高個子問道,他就是林一龍口中的強子。
「廢話那麼多,快去準備,等會你就知道了!」心情好了,對待手下的態度也比往常大不一樣,要是平時,他早就一腳踢上去了。
強子,lang貨,三子幾人不敢多問,他們對視幾眼,不約而同的認為老大真是太有女人緣了,今天恐怕又是去英雄救美的。
他們倒也猜對了一半,林一龍是去英雄救美的,不過救的是他妹妹。林夕雪是同父異母的親妹妹,自小起,林夕雪就不喜歡那個家,除了過年過節,平時從不回家,對他這個哥哥也一直不冷不熱。
二十年來,他們兄妹的關係如陌生人一般,林夕雪從懂事起,也再沒有叫過他一聲「哥哥」。他沒想到,這個外冷內熱的妹妹,居然在這時候給他打電話,這可是以前從沒有過的事情。看來她心裡還是有自己這個哥哥的。不過她遇到了什麼棘手的事情無法解決,需要自己出面?印象中,妹妹好像很少請自己幫過忙。
一想到這,他興奮的心情一下變得有些焦急起來,忙不迭的指揮手下準備好了趕緊趕去華夏大學。
或許,這是一個改善自己和妹妹關係的好機會?林一龍不由有些沾沾自喜的想到。
林一龍大林夕雪5歲,早就沒有上學了,成了無業遊民,每天在社會上晃蕩,不過以他們的家底,這輩子不用上班也能活的比絕大多人都滋潤。
鄭舒下樓之後,將林夕雪的話原封不動地傳達給了周明偉。
周明偉嘴巴張的老大,似乎一時之間難以相信。
他不是難以相信林夕雪會要求9999朵玫瑰,而是不相信林夕雪會給她機會。不過不管是真是假,他不敢有絲毫怠慢,馬上叫自己幾個朋友出去大量批發玫瑰。也許,林夕雪真被自己誠心誠意的愛意打動了?他心裡不禁有些意淫。雖然一下掏出20000元,讓他也有些肉痛,相當於他一個星期的零花錢了,不過只要能抱得女神歸,花再多錢都是值得的,咬咬
咬牙一個星期也就過去了。
鄭舒沒給他好臉色,冷笑一聲就上樓去了。那個傻帽還真的去買玫瑰了,活該坑死他,還異想天開,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做夢去吧!等會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周明偉在極度興奮之中,自然沒有注意到鄭舒的表情,就算看到了,他也不在意,他喜歡的是林夕雪,又不是鄭舒。鄭舒這樣的醜小鴨,他是有多遠就躲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