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 杜青玉的往事 文 / 神我很乖
杜青玉見到劉奇,想就向他講述他離開後發生的事情。
我們回到劉奇帶孫興等人從帝豪夜總會離開的時候,杜青玉已經來到了黃勝的面前。
「你……是這個夜總會的幕後老闆?」黃勝有些不敢置信的問道。
「對。」
「你明明知道誰是夜貓的老闆,還故意搶生意,未免太不把我放在眼裡了吧?」黃勝憤怒的說道,表情有些猙獰。
哼!
杜青玉輕哼一聲,用表情告訴他,自己就是沒把他放在眼裡,你能怎樣?
「我們井水不犯河水,你這樣弄是想和眾多夜貓的股東作對嗎?」
「別總把自己弄到大眾裡面,我找的就是你,我們沒有仇?難道一條人命在你眼裡什麼都算不上嗎?」最後的一句話,杜青玉是吼出來的。
他的大吼,讓黃勝一驚,原來杜青玉還沒有忘記那件事情。
杜青玉比黃勝要小幾歲,在杜青玉上高三的時候,處了個女朋友,這個女孩非常漂亮也很單純。
兩個人當時就等上大學後,正式見家長,把關係徹底的定下來。
可天有不測風雲,女孩回家的路上竟然被黃勝看到,如此漂亮和純潔的女孩一下子就將他吸引了。
當時黃勝也是剛畢業,還很年輕,已經在政府工作,但他不是那種能在辦公室坐住的人,平時和一群官二代混在一起,飛揚跋扈,跳脫無比。
看到她的那天,正好黃勝和他的幾個狐朋狗友剛剛喝完酒,有些酒勁上頭的他,和幾個損友下車將女孩就給架車上去了。
這幾個缺德帶冒煙的玩意將女孩子帶到了一個ktv,而這個ktv也是黃勝他們其中一個人開的,就打算在這個ktv裡把這個女孩給辦了。
幾個男人就這樣硬生生的把人家小姑娘給輪了大米,那個時候風氣還沒有現在這麼開放,何況小姑娘也確實是愛極了杜青玉,感覺自己已經不純潔,加上被對方拍照威脅的,女孩一時想不開,光著身子從ktv的包廂裡逃出,找了窗戶直接就跳了出去。
這下事情就鬧大了,**米呀!那是重罪,不是鬧著玩的,如果事實清楚,就是黃勝他們這些人當時也得洗乾淨屁股坐牢,當然他們會在牢裡幾天,或是幾年,甚至是進去後就保外就醫那就不是現在我們探討的了。
女孩這麼烈,讓當時還是小年輕的黃勝有些慌,連忙給自己的老爹打電話,其他的損友也馬上給各自的老爹老媽報告情況。
黃勝的老爹黃正忠當時聽到這事,立刻就發飆了,做壞事可以,關鍵你得小心點呀!那有光明正大搞的呀?
不過作為老子,他也不可能不管自己的兒子,就算不為了黃勝,有個蹲大獄的兒子,自己的仕途也就止步了。
他立刻指示當時就是公安局長的方長明馬上帶人處理這事,事情要怎麼處理,黃正忠當時時任市委書記,而他卻沒有指示。
等方局長帶著幾名心腹到現場後,才讓救護車將女孩拉走。
女孩被救護車送到醫院,等到第二天,警方才通知女孩的家屬死亡的消息。
杜青玉也是第二天才知道心愛的女孩死亡的消息,聽到這個消息,他差點沒瘋了。
女孩為什麼會死?杜青玉找上通知死亡消息的警察,要瞭解詳細的情況。
他老子當時是市長,警方也不敢隱瞞,何況當時也不知道女孩和他的關係,就讓他看了案情的筆錄。
筆錄上記載的很清楚,女孩被**米,然後跳樓。
架著女孩上去的黃勝等人,也有目擊證人的證明,而從女孩身體上提取的精斑和指紋,也指向黃勝等人。
一切一切的證據都說明了黃勝等人的罪行。
如此嚴重的罪行,想要脫罪是那麼容易的事嗎?
杜青玉不認為他能脫罪,就等待著判決的結果,希望黃勝等人能將牢底做穿,以告慰女孩在天之靈。
可幾天之後,風雨突變,所有的證人全部反口,黃勝等人也直說他們是**,女孩是賣淫的。
**米的事情誰看到了?有目擊證人嗎?其他人證據都是旁證,何況他們還推翻了自己之前的證詞。
後來的卷宗上也寫明,女孩跳樓後當場死亡。
這就是放屁,女孩是從三樓跳下的,當場死亡的幾率有多低,是個人就能想明白,何況杜青玉去過現場,聽賣東西的那些人聊當時的情況,說女孩從樓上跳下來後,還不停的慘叫和哭泣。
死人能哭泣嗎?能慘叫嗎?
至於說女孩是處女,怎麼的處女就不能賣淫呀?
別人要問:不是強女干,女孩為什麼跳樓。
黃勝他們的回答就是:那誰知道?她為什麼死和我們這些**的有什麼關係?
總之,在方局長的英明領導下,案子很快就告破,女孩因為家庭瑣事,想不開跳樓自殺,至於什麼瑣事,自己想去。
有的人可能說了?既然在方局長如此英明的領導下,為什麼會有第一次的那種對黃勝不利的筆錄呢?
很簡單呀!案件的筆錄得當時做吧!必須得有個筆錄,才能防止別人的介入,要不因為沒有筆錄,副局長那類的要是介入怎麼辦?再說
沒有筆錄也不符合程序,那不是將小辮子遞給別人嗎?
而當時的筆錄,警察勢必不能讓證人做偽證,他總不能和證人說:你得這麼這麼說,事情是這樣這樣發生的。
那樣的話,警察還有屁形象,還得攤事,萬一遇到個死腦筋,把自己告發了,這身皮不久廢了!傻子才那麼干呢!
所以說,當時的筆錄是最真實的。
等第一次的筆錄做完,證人都找齊,那麼就輪到其他人出面了,黑社會就得出馬,各種威逼利誘,警方的人再稍微示意下,有幾個會為了別人和黑白兩道作對的,何況人們都在想就算自己做了偽證,還有其他人呢!
倒是有兩人拒絕修改證詞,他們還有正義,還有良知,其中就有個在ktv工作的服務員,年輕氣盛,心中還有正義感,他不同意改證詞,尤其是他的證詞還很重要。
結果開庭的前幾天,這個擁有正義感的哥們死在了黑社會火拚中,當然現場的情況是一群人火拚他一個。
另外的證人則是個中年人,結果他出了交通事故,被人駕車給撞死,而駕車的人還逃逸了,車牌還是假的,根本找不到肇事司機。
可能有人會問,怎麼就這麼巧?
是呀!為什麼就這麼巧?開庭之前這兩名證人都去見了上帝,自己找結論。
總之,案子被方局長給結了案,黃勝**,被開除公職,這就是他的懲罰。
其他幾個缺德玩意,有公職都開除,沒有公職,那就啥事沒有。
女孩家長不同意處理結果,認為這裡有黑幕,根本沒用。
對於她家那種老百姓來說,有招想去,沒招死去!
當時的網絡沒有現在發達,也沒有微博什麼的,就是有不公,也沒有讓人知道的途徑。
別提上報紙,你現在要是有什麼大案,有天大的委屈,你看看報紙敢登出來不?
杜青玉認為這是方局長在裡搞鬼,就不停的找證據,挨個找證人,想要他們說出真相。
而杜青玉的老子杜南,也想發力,雖然不是兒子正式的女友,沒有見過家長,但是這事已經傳出去了,官場上的人都知道女孩和杜青玉的關係,而他要是不做出點什麼,那會被人認為軟弱可欺,那還有什麼威信了?
不過呢!他的力度明顯沒人家的老子狠,方局長更是一心跟住當時的黃書記。
這時,杜南的後台發話,事情不要再查了,黃正忠的後台做出了讓步。
當時也確實是查不出什麼,所有的證據都被銷毀,女孩的屍體都被焚化,想翻案不比登天小多少。
杜南也就同意自己後台的要求,想不同意也不行,政治就是妥協,你現在炸毛,只能讓自己的後台反感,自掘墳墓而已。
政治,沒有永恆的朋友,也沒有永恆敵人,只有永恆的利益。
妥協的結果是杜南當年就提為市委書記,而黃正忠則是調任副省長,而杜青玉則不允許再摻和那個案子。
不要以為黃正忠是高昇了,sy市是省會城市,市委書記和副省長是一個級別的,並且權利還沒有市委書記大。
要不是這種省級大員,牽扯到高層的全國佈局,黃正忠的後台才懶得管這破爛事呢!
這次事件的妥協結果,就是杜南獲利最大,而杜青玉也被送出了國。
9年過去了,杜南平步青雲,一直做到了省委書記,而黃正忠副省長則只是提了小半級,做了常務副省長。
這也是為什麼黃勝說兩人沒有仇,一是時間隔的太久,他現在壞事做的太多,那種小事他已經記不得,二是當時已經妥協了,並且他父親已經獲利,這事按理說就應該平了。
顯然杜青玉並沒有忘記他的初戀女友,也時刻記得這個仇恨。
黃勝知道了杜青玉仇恨的來源,輕鬆一笑,推了把身邊的商靜,道:「我以前上了你的女人,現在把我的女人給你玩,你隨便搞,怎麼樣?」
杜青玉輕蔑的一笑,現在這個時候黃勝竟然還耍心眼。
切不說他一直想要為女友報仇,絕不會因為個女人就放棄這段仇恨。
何況就算劉奇和商靜已經玩完,並且被黃勝撬走,要是他真的上了商靜,劉奇和他的關係也肯定得破裂,黃勝想用一個破鞋來離間他們,實在是太小看杜青玉的智慧了。
「不要把人想的像你一樣骯髒,我們的事情也不要牽扯到你的女人身上。」杜青玉義正言辭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