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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7章 模糊的你(一) 文 / 丁墨

    十月的南方小鎮,已經有了蕭瑟的秋意。江畔長街旁,是一排新舊參差的樓房,時不時有車輛和行人經過。

    韓沉將車停在路旁,抬頭望去。

    紅山縣,阜陽巷,17號。

    白錦曦幼時的居住地。

    這是一幢三層簇新的小洋房,門口還開了個小賣部。韓沉過去買了包煙,就跟老闆娘攀談起來:「跟您打聽個人,我有個朋友,叫白錦曦,她以前是不是住在這裡?」

    老闆娘是個四十餘歲的和善婦女,聞言搖了搖頭:「沒有啊,沒聽說過。」

    「那您是什麼時候搬來的?」

    老闆娘笑了笑:「有三、四年啦。你朋友什麼時候住在這邊?」

    「她小時候住這兒,後來搬走了。算起來有十幾年了。」韓沉淡笑答。

    老闆娘輕輕一拍桌面:「那就對了。幾年前這兒地皮被人買了,拆遷過。你瞧,我們買的就是開放商新建的樓房。原來的老住戶,都不知道搬到哪裡去了。」

    「哦。」韓沉靜了靜,又問,「那知道當時買地皮拆遷的人是誰嗎?」

    他這麼問,老闆娘愣了一下。但看他容顏端正,眼神專注,於是下意識將自己知道的一股腦都說了:「這個還真不知道。不過當時聽說啊,這兒的地皮倒手過好幾次,最後才到了本地一個開發商手裡。」

    從小賣部出來後,韓沉站在路旁,往長街兩頭眺望了一會兒。

    最後目光落向街頭拐角,一家看著有些年頭的小飯館。

    還沒到中午,簡陋卻香氣撲鼻的飯館裡,沒有一桌客人。只有位頭髮花白的老太太,坐在門口摘青菜。

    韓沉走到她身旁,微微彎腰:「老人家,跟您打聽個人。」

    老太太抬頭看著他:「小伙子,你要打聽誰啊?」

    「您認不認識白錦曦?我是她朋友。」

    老太太想了想:「哦……是以前住在東頭的小曦吧?」有些驚訝地看著他:「她家都搬走很久了,你怎麼找到這裡來了?」

    韓沉笑了笑,答:「跟她有幾年沒聯繫了,就記得她提過老家在這裡,今天正好路過,就過來找一找。」

    老太太笑了,拉了把椅子給他:「小伙子,坐。你找錯地方啦。她家搬走都有十年了吧。不過我記得幾年前,她還回來過一次,拉著我聊了半天呢。」

    韓沉坐下,雙手搭在膝蓋上,注視著老太:「那您記得她是哪年回來的?」

    老太想了想,歎了口氣:「10年底,就是她家出事那年。這孩子也是可憐,爸媽都不在了。以前的事也記不住了。」她又慈愛地笑了笑:「不過她出去讀書這幾年,變化也挺大的,到底是去了大城市,越變越漂亮了。」

    韓沉沉默了一會兒,問:「您有她小時候的照片嗎?」

    老太搖頭:「那哪裡有啊。」笑看著韓沉:「小伙子,你是想追她吧?都找到這兒了,還真有心啊。」

    韓沉笑笑。

    「她還有什麼親人嗎?」

    老太思索一陣,答:「她爸那邊沒什麼親戚了。她媽那邊,以前聽說還有個姐姐,不過不在k省,聽說前幾年也死了。唉,小曦這丫頭,也是挺可憐的,現在也算是舉目無親了。」

    有客人進店了,老太太也忙碌起來。

    韓沉找了張桌子坐下,點了碗老太太推薦的招牌米粉。

    望著店門口的灶爐煙氣繚繞,還有面前已經被磨亮的老舊木桌,他自然而然就想起對這種街頭小吃百般推崇的白錦曦。

    「……在一家路邊攤買的,特別好吃。」講這些話時,她那清澈的大眼睛比電燈還亮。

    想到這裡,韓沉慢慢笑了。拿起手機,翻到她的號碼,注視了幾秒鐘,打了過去。

    ——

    白錦曦已經可以坐起了,正在小桌前用飯。

    飯盒還是昨天的飯盒,飯勺還是昨天的飯勺。一口又一口,感覺總是怪怪的。

    有的男人的存在感和氣場是強大的。他用過一次的飯勺,她含在嘴裡,總覺得沾染了他的某種氣息。腦子裡時不時浮現他昨天拿著這勺吃飯的樣子。

    煩躁。

    偏偏查房的幾個護士,還在門口聊起了韓沉。

    也是。白錦曦酸酸地想,他這樣的男人,到哪裡應該都很有女人緣。前幾天她還聽刑警們八卦過,說這幾年嵐市公檢法系統,倒在韓沉的黑夾克下的警花法花們,少說都有一打。

    他卻一直無動於衷。

    直至……

    白錦曦用勺狠狠地戳了幾下米飯。

    那頭,年輕護士們還在聊著。

    「那個刑警,聽說還是破了這次大案的主力呢。」

    「那麼年輕啊,看樣子還不到三十呢。長得真帥!」

    這話讓護士們都笑了。

    「他怎麼這麼快就出院了?主任肯批嗎?」

    「不批啊!自個兒不打招呼直接就走了。說是要查案,還非讓住院部給開了止疼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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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太man了!」有人感歎。

    ……

    止疼藥?

    錦曦又用勺在米飯上戳了個洞。

    結果,說曹操曹操就到,床畔的手機響了。屏幕上跳動的名字,正是「腳踏兩條船的無恥韓混蛋」。

    錦曦看著手機,靜默了一會兒,接了起來。

    她不說話。

    「喂。」電話裡傳來他低沉溫潤的嗓音,「在幹什麼?」

    錦曦:「沒幹什麼。」

    那頭的韓沉,聽到她挺沖挺冷的這句話,腦海裡卻浮現她紅著臉,鼓著腮幫子生氣的樣子。心口微微一軟,拿著手機笑了,低下頭,手指在桌面輕輕敲了敲。

    「今天好些了?」

    錦曦直接沒答,不搭理他。

    韓沉也不在意,不急不緩地交代:「不要亂下床,有事交代他們去辦。」

    錦曦還是不說話。

    韓沉也沉默下來。他望著不遠處,陽光下緩緩流動的江面。耳畔,是她細弱的呼吸聲。

    好像這樣,他已足夠。

    錦曦見他不說話了,心裡莫名不是滋味。於是再度冷聲開口:「還有事嗎?沒事我掛了。」

    他沉默了幾秒鐘。

    「想你。」他輕聲說。

    錦曦只感覺心臟部位像是被人重重握了一下。

    那是韓沉的手,在擷取她的心。

    放下電話,她呆呆地看著前方。過了一會兒,才發覺臉頰很燙。拿起手機,又放下。一時竟是難以安寧下來。

    最後,終於拿起手機,發了條短信過去。然後將手機徹底丟到一旁,埋頭睡覺。

    小店裡,老太太已經把米粉端了上來,笑著問:「小伙子,要不要放辣子?」

    韓沉拿起筷子,攪了攪米粉:「不放。」

    這時短信鈴響。他拿起看了看,是錦曦發來的。只有兩個字——

    「滾蛋。」

    韓沉靜默片刻,放下手機不回復,低頭吃粉。這時卻聽老太太笑道:「你這習慣,跟小曦一樣。她小時候來我這裡吃粉,也是不放辣椒。」

    韓沉抬頭。

    腦海中,卻浮現白錦曦在食堂裡,每次往米飯裡加一大勺辣椒時,美滋滋的樣子。

    「是嗎?」他說,「後來我遇到她時,她卻是無辣不歡。」

    老太驚訝地答:「啊?」立刻又釋然了:「也是,人的口味會變嘛。長大了,喜歡不喜歡吃的都變啦。」

    韓沉點點頭,低下頭,慢慢吃了起來。

    ——

    韓沉在紅山縣逗留了一天,將白錦曦以前就讀的小學、中學也走了一遭。因為已經相隔十多年,得到的信息並不多。而小縣城的學校,檔案保管得也並不好。只拿到她幼時幾張模糊發黃的照片,也已看不清楚。

    次日一早,他便驅車從紅山縣,直赴沙江市。

    沙江警校。

    檔案室管理員是一名四十餘歲的男職工。韓沉向他亮明證件:「我是省公安廳刑警隊的。需要查閱你校56級刑偵班的所有資料。」

    管理員卻為了難,搖頭:「警官,你怎麼就要56級的?前幾年辦公樓管理不善,發生過一場火災。44、56、57……幾個級的資料檔案,都被燒沒了。」

    韓沉微蹙眉頭:「沒有電子存檔?」

    管理員歎了口氣:「我們這麼個小警校,當時經費一直沒下來,新系統後來才做成。所以這些資料算是遺失了。真是抱歉。」

    「沒事。」韓沉原地站著,沉思一會兒,轉身離開。

    刑偵系辦公室,就在同一棟樓裡。

    韓沉推門進去時,裡面有三四位老師。聽了他的來意,倒是都有些意外。

    系主任已經五十餘歲、頭髮花白,聽到「白錦曦」這個名字,搖了搖頭:「都多少屆了,記不清了。」

    旁邊一位四十來歲的女老師卻笑了:「主任,您怎麼不記得?是個挺靜挺漂亮的姑娘。我記得是去了江城哪個所吧?工作找得不錯。不過畢業後沒怎麼來過。哎,韓警官,你找她有什麼事嗎?」

    韓沉笑笑:「她現在在省廳,表現不錯。領導讓我再來考察一趟。」

    聽他這麼一說,幾個老師自然又把白錦曦一頓誇——畢竟是自己學校出去的學生。不過都是些泛泛之詞,什麼踏實認真、勤奮好學。韓沉一直靜靜地認真地聽著,時不時問上一兩句。幾個老師聊得興起,那女老師又說:「我還記得那白錦曦特愛美,女孩子嘛。現在是不是也這樣?」

    韓沉微微一笑:「這點沒變。」

    女老師笑笑說:「就是。她那時候三天兩頭吧,往美容院跑,還總化妝。畢業時還真是漂亮了不少。」

    「現在倒是不化妝了。」韓沉答。

    ——

    韓沉去的最後一個地點,是位於江城市的、白錦曦後來的家庭住址。

    但與紅山縣的情

    況大同小異,因為他們是新搬遷來的住戶,與鄰里關係也並不熟悉。房子四年前一把火已經燒了個乾淨,現在已推倒重建,幾乎沒留下任何白錦曦生活過的痕跡和線索。

    傍晚時分,韓沉將車開到江邊,望著晚霞與落日,靜靜地抽煙。

    這個城市,也是他和白錦曦相遇的地方。

    白錦曦是在四年前,火災中窒息,導致失憶。

    而他?按照他當時的醫生,以及他所在單位、北京市公安局領導所說,他是在五年前的一次爆炸案裡受傷,昏迷一年才醒來。

    醒來後,一切看起來全無異樣。只除了心裡模糊有個人,身邊卻少了那個人。

    而「她」存在過的唯一直接的物證,是一枚戒指。

    韓沉伸手從懷裡,掏出錢包。錢包夾層裡,是一枚有些磨損的鉑金指環戒指。

    醒來時,這枚戒指就戴在他的左手中指上。因為大小剛好卡在手指關節,所以取不下來。直到後來他又瘦了不少,戒指才被取下來。怕被磨損,便放在錢包裡。

    他上網查過戒指戴在中指的含義。

    那代表「熱戀中」或「已訂婚。」

    靜默良久,韓沉深吸了幾口煙,煙頭丟在地上踩熄,將戒指放回錢包中,給冷面打電話。

    「白錦曦提過,她有過個前男友。你去查一下是什麼人,把他的聯繫方式和地址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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