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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 見面禮 文 / 褲衩辟邪

    花恨柳此時的心情糟的不能再糟糕了。今晚連續兩件事都在他預料之外——一件是到公主院的時候婚書已被取走撲空一次,一件是所殺非人,竟讓那取了婚書之人有時間逃走了!

    此時,再去追先是時間來不及,即使有充足的時間他也會因為不知道這婚書將要送到哪裡去而四處碰壁。

    如此一來,後面的事情可就麻煩了,回去還要好好和天不怕商量才行啊!花恨柳臉色陰沉地想著,然後走到內宮某處溫明賢告訴他的地方,溫故與溫都已經等在那裡。

    「先生,趕緊換衣服吧,時間快到了。」溫見花恨柳現身,高興地招呼道,他身後的溫故也是聞聲捧出一件與花恨柳身上所穿一模一樣的衣物。

    「嗯。」花恨柳低聲應了一聲,忽然又似想起來什麼似的,問道:「你們二人在這裡可曾見到有人……」話未說完,他失聲一笑:想來自己是急糊塗了,若是有人從這裡經過,他二人豈會活生生地站在自己跟前呢?

    「什麼?」溫能夠看出花恨柳不高興,因此也沒有多問,反倒是溫故不知所謂地問道:「您剛才說什麼?」

    見花恨柳一臉苦笑,他又提醒道:「馬車裡有溫水,您還用不用洗個澡?」

    換下的衣物、洗澡去血腥的溫水以及預防受傷可以暫時止血的藥物,溫明賢皆令兩人準備好了,只不過此時花恨柳用不到全部而已。

    「不必了,我趕時間。」花恨柳一揮手,將換下的破亂的一衣服放回溫故手中,猛然心中又是一驚:黑子那傢伙,想來應該會記得幫我收掉那只被拉扯壞的袖子吧?看來自己還是太大意了……

    正如花恨柳所想,負責清場的黑子確實撿到了那只袖子。

    「處處破綻啊!」歎口氣,他索性一把火直接將拿袖子燒掉了:「那麼,沒有拿到婚書,又該怎麼辦呢?」低聲嘀咕著,他略帶擔憂地朝那處仍然亮著燈的高閣望了兩眼,隨後閃身又回到了黑暗中。

    再回到晚宴上時,幾處比拚已經結束得差不多了,唯有一處聚集了很多人,花恨柳趁人不注意,也裝作剛剛看完其他熱鬧好奇湊上來的模樣,運用一些巧勁兒輕輕鬆鬆地就擠到了前面。

    「一兩銀子能值多少錢?你若……你若喜歡本君,本君可以隨手賞你上百兩、上千兩,甚至上萬兩也行的……」

    「那麼多啊!」

    「對啊,比這個小光頭能給的可多了去了。」

    ……

    花恨柳萬萬也沒有想到如今引來眾人圍觀的主角,竟然是三個小孩,且從與他的親密關係上來看,哪一個都可以說是至親的人啦——一個是他先生,雖不說終身為父,但就衝著天不怕那日肯放出「天譴」來救自己,那也是學一樣濃的感情在;一個是他女兒,雖說是乾女兒,不過燈籠很討人喜歡,連楊武都揚言要罩著她,他自然也是喜歡得緊;還有一個是他新收的學生了……不,或許另外一個身份更能顯得兩人關係不一般,金正陽是雨晴公主的弟弟,雨晴公主是自己的女人,也便是說金正陽是自己女人的娘家人……

    這三人之所以能夠聚在一起,主要還是因為年齡都差不多,顯得有話說;而之所以能夠吸引這麼多人的注意,那也是一件說起來可大可小的事情——越國大君,看上燈籠了。

    往小處講,這不過是小孩子一時興起,表達對自己所喜之人的疼愛罷了;但是往大處講,這是越國大君在選今後的君後啊!一個處理不當,那便是另外一起外交事故了。

    此時的場中較顯眼的除了三個小孩,還有三名看上去地位較別人更為尊崇之人,其中有兩人花恨柳是認識的,一是相溫明賢,另一個是禮相隋復之,還有一人滿臉皺紋卻面白無鬚者,想來便是今日下午陪同越國國母出席別院落成典禮的工相蘭登封了吧!

    「你怎麼不說話了啊?是不是覺得比不過我才裝聾作啞的?」相較於平時,天不怕此時的表現卻顯得頗讓人可憐——他一直以為擁有一兩銀子的自己是這世界上最最富有的幾個人之一才對,直到方才自己說出擁有「一兩銀子」以後滿場皆先是一愣,而後哄堂大笑之後,他才意識到自己一直被死長生、莊伯陽等人糊弄著、壓搾著,其實說到底自己不過是一個窮鬼!

    「燈籠,你看他此時連敢說話都不敢說了,你還是喜歡我吧!」說著,金正陽又轉頭向蘭登封問道:「用我自己的錢可以給她修一處好看好玩的宅子嗎?」

    「雖然具體的數目只有季平湘知道,但最近幾年收入還是不錯的,足夠了。」蘭登封想了想,老是答道。

    「怎麼樣?答應不答應啊?」見蘭登封如此配合地答道,金正陽更是得意地仰起頭,問道。

    「這個……不好吧!」燈籠遲疑著,小心答道:「雖然有錢卻實能夠買許多許多糖葫蘆,但是糖葫蘆多了也吃不完啊……再說了,修了宅子有什麼好的,只是把自己關在籠子裡罷了,去外面看風景不是更好嗎?」

    說完,見天不怕還是一臉喪氣的模樣,燈籠不知從何處學來的,竟然也拉過那隻小手使勁兒攥了攥道:「他雖然只有一兩銀子,但是我要的時候他能都給我啊,你是有數不清的銀子,但我要的話你敢都給我麼?」

    你敢都給我麼?花恨柳在一旁聽著有趣,卻完全沒有料到燈籠竟然會說出這樣的話來!其實,現場之中瞭解燈籠的人、不理解燈籠的人實在太多,聽到這句話的人也不在少數,但能夠真正在燈籠說出這句話,還有能表示平靜的人卻沒有一人!

    「我

    ……我……」被燈籠這般一問,金正陽竟一時忘記了以「本君」自稱,而是一臉錯愕和不肯定地遲疑著,遲遲沒有回答。

    「你看,你也說不出話來了……」燈籠見對方這般,仍不忘回擊金正陽一句,彷彿她這樣說出去,就能令天不怕心中舒服一些似的。

    「大君勿怪,從剛才大君的話來看,您確實很疼燈籠。但是方才燈籠這樣一問,您還不是一樣說不出話來?可見喜歡與不喜歡與能不能說出話來是沒有什麼關係的,有的人喜歡將喜歡的話掛在嘴上,那也不能深信是真,有的人將喜歡埋在心裡,那也不能懷疑是假……」

    說到這裡,她用自己的小手將天不怕的小手捧起來,放在貼近心口的位置道:「其實燈籠知道,天不怕雖然膽子小,但還是真心對燈籠好的……」

    石破天驚!這股力道對花恨柳的衝擊絲毫不亞於當初見到斗笠的薄紗遮掩下雨晴公主面容的那一次,然而更關鍵的是,燈籠這麼小,怎麼會說出這樣的道理來?

    想到這裡,花恨柳臉上說不出是笑還是哭,呆呆地看著這兩個看上去似乎是要歷經一番磨難才能換來真愛、實際上卻只有**歲年齡的小孩子,氣頓時不打一處來:肯定是周圍有誰向燈籠灌輸的這些東西!到底是花語遲還是佘慶?還是……

    想到此處,他在圍觀的人群中張望了兩眼,果然看到楊簡暗暗地向燈籠翹了翹拇指,得意地從她吐了吐舌頭。

    只不過,楊簡這番吐舌頭得意的表情並未持續多久,當她看到花恨柳咬牙切齒、眸子裡幾乎要噴出火來時,臉上一滯,趕緊裝作一本正經什麼都沒看到的模樣。

    「哈哈,不愧為花先生的千金啊,不但思辨過人,連講起來這番大道理也令我們這群自詡博才之人汗顏啊!」正當花恨柳要衝楊簡走去質問她一番時,場上的笑聲卻令他不得不止步。

    說話之人是溫明賢,所對著的方向正是花恨柳。

    「老大人過獎了!」花恨柳無奈,只好應聲站出身來。

    「爹爹!」燈籠心知剛才說的那番話想來是全被花恨柳聽到了,拉著天不怕跑到花恨柳跟前脆聲喊道。

    「看我回去不打你屁股!」花恨柳裝作一臉高興地點點頭,摸了摸燈籠的腦袋,從嘴角擠出一句話道。

    「先去玩吧!」又看似輕輕地拍了一下燈籠的腦袋,他招呼兩人一邊去玩,旁人只覺得這真是父女情深,卻未看到燈籠一副疼得要哭出來模樣。

    「先生,此次過了啊!」天不怕走過時,花恨柳輕輕附在他耳旁說道。

    「嘿嘿……」天不怕呲起牙朝花恨柳一笑,又低下頭裝作受委屈的模樣跟著燈籠離開了。

    這些小孩,又哪裡像小孩了……心中想著,花恨柳轉頭看那個還算是小孩的越國大君金正陽,卻見他也反應了過來正看著自己。花恨柳搖搖頭,那雙滿是期待的眸子頓時一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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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十年齡不大,是十人中年齡最小卻也跑的最快的一人,今晚他們奉命去取公主的婚書,然後再依照命令將婚書送到別處。

    至於為何是「送到別處去取」而不是如大越傳統一樣由女子至親或者族中德高望重者填寫,暗十不知道,但他也不必問——他的責任只是完成命令下達的任務。

    此時大哥他們應該解決掉後面的麻煩出發趕來了吧?一邊飛簷走壁,他心中一邊暗暗想道。抬頭望去,城門的輪廓已遠遠出現在眼前,不到數息時間想來便要到了——到那裡,任務也便完成了吧!

    「那個……這個東西是不是你掉的?」忽然,他聽到背後有人招呼,開始還以為是錯覺,但瞥眼間見一人手裡舉著一條一尺餘長的盒子正對著自己的方向問。

    嗯?不好!心中驚疑,他伸手小心在懷裡摸了摸,竟然空無一物!

    「這個……謝謝提醒!」收腳轉回到那人所站之處,暗十才發現這人五十歲左右的年齡,滿是皺紋的臉上一副風塵僕僕的樣子,想來是至下午閉城之後不理解城裡宵禁的規矩,到現在還沒找到住處吧!

    從他手裡接過盒子,他想:也罷,既然你幫了我這麼大一個忙,我便不去追究今晚的事了。想到這裡,他直接轉身飛身而起,繼續朝著城門飛奔而去。

    目送著這道黑影離開,那人嘿嘿一笑,從懷中掏出一頁書信模樣的薄紙道:「花公子的見面禮有了,不知道看到在下,小姐會不會開心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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