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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章 我有個兒子 文 / 步槍

    三個多月後,晌午。

    鏡頭中出現南港市區的容貌,暖陽之下的現代化都市多了一份溫暖,冷冰冰的高層建築群被筆直寬敞並且車水馬龍的道路分割、連通。

    最繁華的城區商業幹道解放大道,道路兩側綠化帶以及高大樹木上懸掛著的綵燈,以及兩側張燈結綵的商場賣店,昭示著現在正在歡度春節。

    高樓大廈圍繞著的一大片區域裡,幾乎都是低矮的民居,柏油馬路成了繁榮與落後的分界線,那一邊是南港市區最後一個城中村。

    亂糟糟的電線和彎彎曲曲污水橫流的小巷子之中,一名衣著普通身材強壯的男子手裡拿著一張紙條,艱難地去尋找模糊甚至看不見的路牌。

    胡兵對著紙條上的地址,一路問過來,費盡了力氣,終於找到了這裡。

    穿過一條淌著生活廢水的小巷,他看到了那扇半掩著的木質房門。走過去推開門,映入眼簾的是緊閉窗戶的單間裡,亮著昏黃的燈光,一個頭髮亂糟糟的邋遢男子背對著他,蜷縮在一塊床板上熟睡著。

    一股刺鼻的酒味撲面而來,胡兵掃眼望去,亂七八糟的房間裡,橫七豎八地扔著空蕩蕩的紅星二鍋頭酒瓶,在那張只有三隻腿的桌子上,還放著一些已經發出異味的滷味。

    一隻耗子沿著牆角一閃而過,絆倒了一隻空瓶,發出匡當的聲音。

    那邋遢男子的身體只是動了動,隨即便繼續酣睡。

    胡兵看著眼前這一幕,心裡難受非常,轉眼看向床板上的男子,卻是一股恨鐵不成鋼的怒火騰上心頭。

    狗日的,終於找到你了!

    「李麥!」

    他大吼一聲。

    邋遢男子轉了一下身子,睜開迷糊的眼睛看了一眼,朦朧中看到一張熟悉的國字臉和一具魁梧的身軀,但暈暈的腦子沒有找到相對應的印象,隨即復身酣睡。

    胡兵大步走過去,把手包扔在一邊,掰過他的身體,兩手揪著邋遢男子的衣領,猛地把他給拎起來。

    「你他媽的給老子站起來!」

    胡兵鬆手,邋遢男子搖晃了幾下,費力地睜開眼睛看了幾眼,又倒下去,蜷縮起身子睡覺。

    重重地呼出了一口氣,胡兵拽過一把椅子坐下,拿出煙點了根,指著邋遢男子的脊樑骨。

    「獵人部隊?短刀突擊隊?我看你就是個窩囊廢!你什麼風浪沒有經歷過?怎麼這關就過不去了呢?!」

    回頭看出門外,幾個衣著鮮艷的孩童手裡拿著煙花從門前跑過,興奮地唧唧喳喳。新年的氛圍會一直持續到正月十五,門外門內的氣氛卻是落差巨大。

    「李麥,過去了,已經過去了,人死不能復生,你這般糟踐自己,是她想要看到的嗎?!」

    緩了緩語氣,胡兵苦口婆心地勸說著,「她不在了,但你的生活還要繼續!你墮落至此,想要幹什麼?說句難聽的,女人不多得是嗎……」

    他最後一個音節落地,邋遢男子猛地轉過身,瞪著血紅的眼睛看著他,那瞬間迸發出來的犀利目光彷彿穿透了胡兵的心臟,讓他沒來由的一陣恐懼。

    那懾人心扉的目光只是一閃而過,邋遢男子再次復身過去。

    無奈地搖了搖頭,胡兵一口抽掉了半支煙,拿過手包,從裡面掏出一封看上去有些發黃了的信封,皺巴巴的。

    「就你這種狀態,我很為我乾兒子擔心。」胡兵歎著氣說了一句。

    邋遢男子沒什麼反應,突然,他猛地睜開眼睛,緩緩轉過身,單手撐在床板上,「你,你剛才說什麼?」

    胡兵把信封遞過去,「前幾天收到的信,是她寄給我的,輾轉了好幾個地方,寄到了我新單位。但是信的內容是寫給你的,你自己看吧。」

    邋遢男子伸手接過信封,拿出信紙,緩緩攤開,熟悉的筆跡,熟悉的字邏輯,是翟曉雨。

    「李麥,我隱瞞了你,我懷了你的孩子,你入伍的時候,已經三個月了。不管如何,我會把他生下來,我會帶著我們的兒子等你回來。你犧牲了,我就把他養育成人送進部隊!」

    日期是李麥入伍三個月的時候,信中只有短短的這麼兩句話。

    這是一封寄往部隊的信件,但彼時李麥已經結束了新兵訓練,被選入了獵人集訓營進行隔絕式訓練。信件被打了回來,翟曉雨把信件重新寄出,寄給了李麥的死黨胡兵,但那時胡兵恰好換了新工作,信件經過輾轉以及意外的遺忘,居然五年後的現在,才寄到胡兵手中。

    李麥看著信件發呆,嘴巴微張著。

    胡兵沉聲說道,「我托人查過,翟曉雨是因為難產死在手術台上。她為了保住你的骨肉,犧牲了自己。」

    李麥目光呆滯。

    「她是一個好女人,但是她已經死了,你要面對現實,振作起來。為了兒子,你必須振作起來,你聽見了嗎?!」胡兵重重地說道。

    李麥的眼珠子終於動了動,喃喃地念了一句,「媳婦,我們有一個兒子……」

    胡兵突然站起來,揚手就甩了李麥一巴掌!

    「你他媽的清醒點!翟曉雨已經死了!她已經死了!」

    他抓住被他打得渾渾噩噩的李麥的肩膀使勁地搖晃著,「你頹廢了整整三

    個月!夠了!已經夠了!振作起來!把孩子接回來!把他養育成人!這樣你才能對得起死去的翟曉雨!」

    李麥緩緩抬起頭,看著臉部青筋暴出的胡兵,渾濁的目光慢慢變得光亮起來,麻木的表情緩緩發生了變化。

    「我真的有一個兒子?」

    看到李麥終於回過了神來,胡兵放開他,緩緩地點點頭,沉聲說道,「翟曉雨去世之後,孩子被她的妹妹接走,現在跟她妹妹一起生活。我托公安局的朋友找到了地址,在西海市。」

    因為所服役的部隊性質特殊,李麥退役的時間比一般部隊要早兩個月,因此他回來的時候,是國慶之後不久。當他滿懷激動去找翟曉雨的時候,看到的卻是冰冷的墓碑。

    她死了。

    為了保住孩子,她選擇了死亡。

    李麥躲到了南港市的這處出租屋,每天用酒精麻醉自己,以麻木緩解心中的劇痛。他沒了生活的意義,他無法接受這麼一個血淋淋的現實。曾經的獵人部隊短刀突擊隊隊長,墮落至此。

    他多麼的希望時光倒流回到五年前,於是他會選擇與心愛的女人浪跡天涯,戰鬥英雄不是他想要的。

    「我只是想和愛的人在一起生活。」

    家族反對他與一個普通的並且年長他十歲的女人結婚,他不惜斷絕了與家族的關係,然而卻在老爺子的壓力之下,被迫入伍。

    終於盼來了回歸,面對的卻是翟曉雨意外身故的噩耗……

    此時,胡兵帶來的意外消息,重新燃起了李麥對生活的渴望,當他慢慢確信這一點,他感覺到,自己正在擁有一個堅強不屈活下去的動力。

    他要把孩子帶回來,把他養育成人!

    李麥看著胡兵,喃喃地念道,語氣從疑問變成肯定,「我有一個兒子?我有一個兒子!」

    他猛地站起來,衝著門口就要走出去。

    胡兵一把拽住他:「你幹什麼去!」

    李麥目光堅定,「我要把我的兒子接回來。」

    胡兵指著他,「你就這副操性去?」

    說著,他拿起手包,掃了一眼房間,什麼都沒有。胡兵說道,「先去把自己收拾利索了,好好整整,再去見我乾兒子。走啊,愣著幹嘛!」

    「哦,好。」

    李麥跟著胡兵出門,滿腦子都是兒子,不斷地想像著他長什麼樣,個子有多高,今年應該四歲多了,就憑自己和翟曉雨的優秀基因,那一定是一個帥氣超萌的小伙子,妥妥的。

    心中的陰霾一掃而空,他抬起頭,第一次覺得陽光是溫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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