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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43回 落日谷 文 / 吾心飛揚

    喀戎本是不死之身,但赫拉克勒斯的箭浸泡了九頭蛇許德拉毒血,喀戎感到疼痛的折磨超過死亡。

    當時,普羅米修斯因為偷了天火給人類使用,正被宙斯綁在高加索山上受苦刑,有一天,赫拉克勒斯為尋找赫斯珀裡得斯來到這裡,他看到惡鷹在啄食普羅米修斯的肝臟。

    這時,他取出弓箭,把那只惡鷹從普羅米修斯的肝臟旁一箭射落,然後他鬆開鎖鏈,解放了普羅米修斯,帶他離開了山崖。

    但為了滿足宙斯的條件,赫拉克勒斯把導師喀戎作為替身留在懸崖上,喀戎雖然可以要求永生,但為了解救普羅米修斯,同時受了九頭蛇毒痛苦,於是他甘願獻出自己的生命。

    喀戎決定將自己與普羅米修斯交換,讓普羅米修斯脫離痛苦而自己放棄永生,讓兩方都得以解脫,最後被宙斯升上天空,成為了手持弓箭的人馬座。

    而這樣一位傳奇人物,所贈的長矛,自然不會是什麼凡品,佩琉斯曾經手持此長矛,以半神之軀,成功將一位高高在上的神靈射殺。

    見到了這三樣寶物,飛揚發現,這些寶物,頂多只能相當於洪荒之中的仙器,而且品級還不是很高,不過,對於現如今,實力僅僅堪比合體的飛揚來說,這樣的寶物已經是十分有用處了。

    當即,飛揚直接將鎧甲穿上,騎上了天馬。手裡手持長矛,雖然只有十歲,身材矮小。但那畢竟是神器,穿在飛揚身上後會自動調整大小,至於那天馬,已經被佩琉斯收服了,自然不會對飛揚有所抗拒。

    拿了寶物後,飛揚心情大好,趕緊拜謝父親。而隨即,他一聲令下。天馬振凱雙翅,載著飛揚飛了起來,朝著落日谷方向激射而去。

    這個地方,之所以叫做落日谷。那是因為,這裡關押著上一代的太陽神赫利俄斯,他的兒子,胡亂駕馭日輦,導致生靈塗炭,被宙斯雷電擊殺,至於赫利俄斯,他難逃罪責,因此不但被剝奪了太陽神神職。更是被關押在了這裡,讓一隻巨大的老虎看守。

    不過說到底,赫利俄斯被剝奪神職。那件事只是一個借口,說到底,還不是因為,他乃是十二泰坦神之一的許珀裡翁的兒子,現如今奧林匹斯十二主神,都是宙斯親近的親人。不是他兄弟姐妹,就是他兒子女兒兒媳。

    而赫利俄斯乃是泰坦神的兒子。若是讓他繼續執掌太陽神的神職的話,那宙斯估計得寢食難安,因此這才趁著那件事將其神職剝奪,換成了自己兒子阿波羅。

    飛揚騎在天馬上,一路飛行,總算是來到了落日谷,這方世界之中,只有冥王哈迪斯那裡,有一個特殊的頭盔,可以讓人隱身,但是飛揚不同,他來自洪荒世界,各種法門多得是,其中就有隱身術,他雖然沒有本體的仙力,但是靠著體內的神力,照樣能夠施展。

    瞬間,飛揚和天馬,就失去了蹤跡。

    此時出現在飛揚面前的,乃是一隻巨大的老虎,渾身白色,倒有點像是洪荒世界的白虎,巨大的身軀,比起一座山都要來得龐大,就盤在落日谷上,將入口給堵得死死的。

    此時飛揚和天馬,都已經隱身了,巨大老虎才沒有發現,只不過,飛揚不敢輕舉妄動,因為他看出了這隻老虎的恐怖,估計能夠堪比洪荒之中的真仙乃至是玄仙,飛揚現如今這等實力,若是敢膽衝出去,就算他有一身的裝備,那也肯定是必死無疑。

    瞬間,飛揚就無語了,他在這方世界之中,哪怕成為了神靈,也都是最底層的神靈,卑微到,連怪物都打不過,事實上,他收服的那兩個怪物,要不是他靠著海神的身份的話,兩個隨便出來一個,飛揚都打不過。

    「罷了,罷了,等特洛伊戰爭過後,再來救出那位上代太陽神,現在先不說打不打得過,就算打得過也不能打,因為勢必會驚動奧林匹斯的諸神」,飛揚瞬間就想到了那把無堅不摧的弓箭,現如今赫拉克勒斯還沒出世,那弓箭應該還在飛揚導師手裡,只要將這弓箭要來,然後染上九頭蛇的毒血,到時候就可以將這老虎射殺。

    「不過問題就在於,那九頭蛇恐怕要比這老虎都要恐怖,哎!沒有了本體的實力,做點事情都要畏首畏尾的,哎!這真不是我的風格」,飛揚無奈的搖了搖頭,當即催動天馬,離開了落日谷。

    那海德拉是一隻具有九個頭的怪蛇,是最強悍的怪物之父百首巨龍堤豐和女首蛇身怪愛克特娜交配所生下來的,生活在阿苟思海灣的羅娜地方的沼澤中,被稱為羅那九頭蛇,他吞食田地,蹂躪人畜,無惡不作,他所吐出來的毒氣還使得當地成為所謂的瘟疫沼澤,絕對不是好對付的。

    幸運的是,飛揚有十幾年的時間可以去成長,興許十幾年過去之後,他獲得了足夠的信仰之力,實力大漲,到時候可以輕鬆解決這老虎也不一定。

    飛揚回想了一下,讀過的古希臘神話故事,但是卻沒有想出,能有什麼辦法,是可以讓人短時間內實力大增的,因為這些故事,記載的乃是諸神的風流韻事,還有就是英雄的故事,而英雄就是英雄,除了赫拉克勒斯外,沒有人最終成神,而赫拉克勒斯能成神,還源自於年幼的時候,偷吃過赫拉的奶水。

    無奈之下,他就只好返回自己的領土了,耐心等待神廟的建立,十幾座城池的信仰,將作為他進入這方世界的第一桶金。

    飛揚一路飛行,餓了的話,就在路邊的城池停下來,他乃是國王的兒子,身上金銀珠寶自然不少,有了這些財富,完全可以在最好的酒館當中大快朵頤一頓,而走著走著,飛揚來到了一個名字叫做亞馬孫的城池。

    數年之後,國王歐律斯透斯會有一個女兒,名叫阿特梅塔,歐律斯透斯命令赫拉克勒斯奪取亞馬孫女王希波呂忒的腰帶,把它獻給阿特梅塔,亞馬孫人居住在本都的特耳莫冬河兩

    岸,這是一個婦人國,跟洪荒女兒國類似,她們買賣男人生育,把生下的女孩留下,並養育她們長大,自古以來,這個民族就尚武好戰。(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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