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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0568章 體味凡人的甘甜 文 / 神龍吞惡虎

    第0568章體味凡人的甘甜

    王秀枝家的玉米田,處在一望無際玉米田的中央,秀枝的媽媽,幹起活來,頗有力壓鬚眉的勁頭,頭上戴著黃白色的大草帽,上身只穿一件粗布白褂子,下身是自己用董嫂給織的布做成的藏藍色褲子,一條細皮腰帶,把褂子紮在褲子裡頭。

    由於村裡的婦人們收玉米時要大彎腰,她們的兩條辮子便下垂著,即使褪了色的紅頭繩,在太陽光下,也顯得格外醒目。

    金童看到,一個個鄉村婦人的臉,被太陽曬得通紅,汗珠子滴嗒滴嗒往下掉,她們左手握著長把鐮刀,右手的手腕上扎一條白色手絹,左手薅住一把玉米的同時,右手的鐮刀已經到了玉米根上,「刷刷」聲不斷,節奏極快。

    在戴家莊裡,秀枝的媽媽,是有名的收玉米快刀,百米長的玉米垅,一氣從這頭割到那頭,不帶直腰的。

    整片玉米田里,村民們展開了無聲的比賽,秀枝的媽媽衝在最前頭,這使金童為秀枝感到深深地自豪。

    各家各戶,青壯年人員在前面收玉米,老年和少年,在後面給玉米打捆,有的放「草腰子」(用草打的草繩),有的負責把橫在地上的一把把玉米抱到一起,力氣稍大的老年人,把玉米捆成結結實實、直徑在半米左右的玉米捆,捆好後,玉米穗朝上,用力往地上一戳,那玉米捆便穩穩地立住了。

    一個個玉米捆,在割過的玉米田里站成一排,這更給農民們帶來收穫的喜悅氣氛。

    金童也參加了收玉米。而且在鄉親們的影響下,很快便是少年中的一把收玉米好手。

    此刻,充當一個少年農民的他,拿起鐮刀試了試,覺得自己收玉米的動作。比操起上古金矛作戰生疏得多,不過稍稍加了點仙力,這種勞動,還是輕而易舉,當然,金童不會衝到鄉村婦人們的前面去。

    挨著王芳芳家的玉米田的另一塊田地裡。那個身材苗條、戴著草帽、穿著粉紅小褂、黑色長褲衩的圓臉小姑娘,忽然吸引了金童的眼睛。

    小小年紀的她,正在專心地放「草腰子」,纖細的肩上,背了幾十條一米多長的「草腰子」。一條一條地放,哪條放得不順,她就彎腰把它捋順。

    她的腳上,穿著一雙棕紅色塑料鞋,鞋子前面的塑料條條,有幾根斷了,是她自己用紅線縫上的。

    她,就是金童的徒弟。今年十二歲的戈蘭蘭。

    戈蘭蘭的實際年齡,比金童小六歲,而當金童以少年妖人面目出現的時候。只小一歲。

    小學畢業後,戈蘭蘭就綴學了。

    倒不是她家裡供不起她上學,而是這個全村最調皮的小姑娘,實在不願意讀書了。

    在戈蘭蘭家裡,金童看過戈蘭蘭上學時的那幾樣具,一塊橡皮。幾個學習本,倒是一直放在書包裡。

    每當金童翻開練習本。看著紙張上戈蘭蘭不好好做功課,卻畫了一些蹩腳的小貓小狗。心裡便不是滋味。

    那個蓋不上蓋的鐵皮鉛筆盒,戈蘭蘭也是一直保存著,這是她的收藏物品之一。

    金童知道,雖然精蛋兒王凌一直想和戈蘭蘭好,變著法地想和戈蘭蘭在一起,但是,戈蘭蘭心中真正喜歡的,卻是自己這個年輕的師父。

    ……此刻,在金童看著戈蘭蘭的時候,戈蘭蘭由於專注地放草腰子,並沒注意到金童來到了旁邊的玉米田里。

    「戈蘭蘭……」金童輕聲喚道。

    「咦?是你啊師父,你怎麼也幹活了來啊!」一說話,戈蘭蘭臉上就有一種天然的誘人的甜蜜笑容,紅潤的小嘴啟開,露出潔白精緻的牙齒。

    「哦,我不是天天幫大家幹活嗎?」金童笑道。

    「哦,也是啊,師父,你來幫我家幹活吧,有工錢哦,那你是收玉米,還是捆玉米?」戈蘭蘭笑著問道。

    她大概認為,金童是自己的師父,理應幫她家幹活兒。

    「我啊,我幫秀枝和王芳芳兩家先收玉米,然後再去幫你家捆玉米,秀枝家和王芳芳家就兩畝玉米田,實際上還不夠我一個人割的。」

    金童說著,放下手中的鐮刀,開始像戈蘭蘭一樣,在玉米田里放草腰子。

    「戈爺爺怎麼沒有來收玉米?」金童問道。

    「哦,我爺爺正在管理甜瓜地,昨天夜裡,我爺爺說,今天要摘一些甜瓜,賣給收割玉米的鄉親們吃。」戈蘭蘭道,說到甜瓜這個字眼,下意識地伸出小巧的舌頭,舔了舔鮮嫩的嘴唇。

    民間有句話叫作,一月看大,三歲看老,說的是,生下來的孩子,在一個月的時候,就可以判定他長大成人後會是個什麼樣子,在三歲的時候,就可以判定他的一生是個什麼樣子。

    戈蘭蘭現在已經十二歲了,都可以幹農活了,從她的身體狀況看,天癸也至了,明眼人應該看出她的人生未來怎麼樣了。

    然而,樸素的一般村民,又何嘗注意這些,即便是她的父母,也不會看出自己的女兒,將來會成為什麼樣的人。

    「師父,想不想到我爺爺的甜瓜地裡去看看?」戈蘭蘭小嘴角上掛著亮晶晶的一絲涎水,問道。

    金童想了一下,道:「當然想啊。」

    「嗯,我爺爺伺候的甜瓜地可好了,甜瓜又大又甜,現在大家活累,他每天給大家賣甜瓜,而且價格公道,人人都誇他呢。」

    金童聽出了戈蘭蘭的心思,

    便轉頭,目光投向村東的一塊地,那裡就是戈把式種甜瓜的地方。

    「師父,你想去的話,現在咱們就去吧。」戈蘭蘭道。

    戈蘭蘭說這話的時候,下意識地,也把目光投向村東瓜地。

    金童道:「嗯,蘭蘭,和你一起去,當然更好,不過不行啊,我還要放腰子,你先去吧,我放完腰子立刻就去找你還不行嗎。」

    戈蘭蘭注視一眼金童,笑道:「那好,你先幹活吧,我在我爺爺的甜瓜地裡等你,把最甜的瓜留給你吃。」

    戈蘭蘭和正在地裡收玉米的媽媽打聲招呼,然後轉身向甜瓜地那裡走去。

    戈蘭蘭不收玉米,卻去甜瓜地,媽媽自然有些不高興,可是也沒辦法,媽媽最寵愛的孩子,而且現在戈蘭蘭又成了全村人崇拜的大能妖人的徒弟。

    遠遠地看著戈蘭蘭向瓜地走著,金童默默地想道,戈蘭蘭這個小美人坯子,太陽這麼烈,怎麼就曬不黑她那張小俏臉呢!

    金童幫王芳芳家幹完了活,也向瓜地走去。

    走著走著,金童又想到了秀枝、王芳芳和豌豆,她們若是也像村民們一樣,享受這種大豐收的喜悅,該多好。

    金童張目,向豌豆家也就是王族長家的玉米田看去,惟獨她家的玉米田里空無一人,看來妖人王族長已經不在乎莊稼了。

    金童行進速度快,不一刻,瓜地就快到了,遠遠地,金童就看到,戈把式彎著腰,正在甜瓜地裡專心致志地忙活著。

    這是一塊形狀不規則的總共有兩畝多的甜瓜地,就戈把式一個人伺候,也不知道他是怎麼忙得過來的。

    除了伺候甜瓜地之外,戈把式還要起早趕晚地積肥,用大鐵掀把路邊地上的草皮鏟成一堆一堆地,再用推土用的帶邊板的小推車,把草皮推到自家的豬圈裡,每隔三五天鋪上一層草皮,這樣不光給豬改善了生長環境,而且豬在草皮上一倒騰,豬屎豬尿和草皮便摻和在一起,大熱天,草皮很快就發酵了,發成了很不錯的有機肥料。正是使用這樣的肥料,使得甜瓜特別的甜。

    走到了甜瓜地邊上,金童看到,整塊地裡,甜瓜秧長勢正旺,葉子綠油油的,把地皮全遮住了,甜瓜的秧蔓上,結著一個個誘人的甜瓜。

    戈把式種的甜瓜,有十來個品種,有花皮的甜瓜,有白皮的甜瓜,有脆甜瓜,有面甜瓜,品種不同,個頭大小也不一樣。

    金童最喜歡吃的,是一種個頭最小的甜瓜,花皮,用手掰開,瓜瓤呈黃綠色,瓜籽鮮紅鮮紅,這種稱作「甜瓜蛋」的品種,最甜最香,咬一口,從嘴裡甜到骨子裡。

    「師父,你果然來了?過來,吃個甜瓜,你自個兒選吧,願吃哪個摘哪個。」戈蘭蘭偶一抬頭,發現了師父,便直起腰來,沖師父說道。

    金童好多天沒享受這種甜瓜了,而且,這是老戈把式親手種的甜瓜。

    金童走到甜瓜地裡,伸手先摘個面甜瓜,有大窩頭那麼大,墨綠色的皮上有著黃色的花紋,靠近瓜把處還有著細細的毛刺,這種小毛刺,有點像小蘿莉耳後根上那短短的絨絨毛。

    金童先用拇指的指甲,在甜瓜頂上那個紐扣大小的圓鼓上劃開一條縫,然後兩手合握瓜身,用力一捏,甜瓜就裂開了,露出裡面十分誘人的金黃色的瓜瓤和最中間結著白籽的絲絲,這絲絲甜汁濃濃。

    金童最愛吃的就是這甜瓜絲絲,它比涼伴西紅柿盤底下的那種汁水還要可口爽心。(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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