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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馬翹篇 (一) 文 / 唐葉

    從十二歲起我就認定,李銘瑄是我這輩子要嫁的人。

    那一年農曆正月,ls集團舉辦迎春晚會,爸爸作為集團最大的股東受到邀請攜帶家眷參加。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李銘瑄。

    十五歲的他,有著超乎同齡人的聰慧與成熟。挺拔的身材,寬闊的肩膀,舉手投足間流露出貴族公子的風範。

    爸爸對我說,他是李董事長的二公子,也是集團內各股東看好的集團繼承人。

    晚會中,李銘瑄舉著酒杯依次向集團各股東、員工代表敬酒,不卑不亢,大方得體,贏得一片讚許的目光。

    在見到他之前,我從未見過這樣的男孩子,只覺又是欣賞又是欽佩。

    晚會進行到**時,站在臨時搭建的舞台上的司儀舉起話筒,對眾人說道:「各位來賓,很高興大家來參加今天的晚會。下面,有請我們的李董事長宣佈一個喜訊!」

    會是什麼喜訊呢?我滿懷好奇翹首以待,不意瞥見爸爸臉上漾出成竹在胸的笑容。

    李董事長已經站在了舞台中央,舉起話筒:「各位,藉著今天的大好機會,我向大家宣佈:我的兒子李銘瑄,與馬敏忠先生的千金馬翹,於今晚舉行訂婚儀式!」

    話音剛落,四周響起一片掌聲,而我看著身旁的爸爸,一片茫然。

    在我還沒弄明白是怎麼一回事的時候,爸爸已將我牽到了舞台中央,站在了李銘瑄的面前。

    他好高,我站在他的面前,只及他腋下。

    李銘瑄把一枚簡約的白金戒指套在我的手上,然後拉起我的手,面對著眾人。

    我看著眼前這個風姿俊逸的男孩子,怔怔地不知如何回應。

    我聽到李董事長信誓旦旦地向眾人承諾:「等到李銘瑄滿二十五週歲的時候,就是他和馬翹履行婚約的日子。」

    我還聽到周圍所有人湊趣的笑聲以及一些諸如「花好月圓」,「百年好合」之類的祝福。

    我們都還那麼小,這個婚約……

    十二歲還是少年不識愁滋味的年紀,而三年後的十五歲,已是情竇初開。

    我喜歡李銘瑄,喜歡他思考問題時專注的神情,喜歡他踢足球時帥氣而充滿活力的身體,喜歡他站在ls集團員工面前君臨天下的聲勢。

    十八歲的他已經有了自己的別墅,也方便我頻繁地去找他。

    只是每次我自認為能給他一個驚喜的時候,他看我的目光,從來及不上我對他的情意綿綿。

    似乎,我和他之間那台感情天平是傾斜的,我在乎他,遠比他在乎我多得多。

    我認為,感情這種事情應該是能夠培養的,因而腳步更勤地去找李銘瑄。

    那時,念了大學的李銘瑄在暑假時候進入ls集團實習。

    我以為他會坐上高層的位子,在辦公室裡指點江山,而他,出人意料地從最底層的搬運工做起,與員工們打成一片。

    每天中午,我去給李銘瑄送午餐的時候,總看到他與三四個搬運工一起坐著聊天,極為隨意,絲毫不擺公子哥的架子。

    對於這點,我十分反感。

    我們從生下來起就高高在上,那些出身平凡地位低微的基層員工,怎麼配和李銘瑄平起平坐?

    於是,在某個下午,我委婉地向李銘瑄表達了自己的想法。沒想到,我的話引起那麼大的反感,他的態度立刻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語氣冰冷地下了逐客令:「既然你覺得和基層員工打交道有失你大小姐的身份,那麼從今天起,你不要再來找我這個『基層員工』了。」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申辯著,「你看你哥哥,他就在行政部當行政主管,你為什麼不學學他?」

    「哦?我還看不出來你很欣賞我哥嘛。」李銘瑄的臉拉了下來。

    「不是。」我以為他誤會了,慌得不知如何是好,話也說不利索,「我只是,只是覺得……」

    「覺得我們是貴公子是千金小姐,生下來就高人一等,是不是?」李銘瑄笑得有些不屑,「人與人本來就是平等的,沒有誰比誰高貴。馬翹小姐請回吧,這裡不適合你。」

    「你!」我指著他,氣得說不出話來,再留下來就顯得我太自作多情了。

    我提起包飛奔出門,眼眶忽然濕了。

    這是我和李銘瑄第一次吵架,起因是為了不相干的基層員工。

    二十歲的時候,我從當年懵懂無知的小女孩長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攬鏡自照時,也不禁沾沾自喜:高挑的身材,精緻的五官,柔順的長髮,鏡中的我是美麗的,臉上泛著驕傲的笑容。

    再過兩年,我就會成為他的新娘,我的夢想,很快會變成現實。

    彼時李銘瑄已經大學畢業,成為ls集團的市場總監,負責日常業務的洽談與處理。他有自己的辦公室,自己的工作團隊。對於他這樣的轉變,我倍感欣慰,這才是他應該坐的位子。

    聽爸爸說再過五年,董事會就會進行換屆選舉,屆時李銘瑄會接替他父親的職務,成為新一任的董事長。

    我十分憧憬李銘瑄成為董事長的那一天……

    那個時候,我已經是他的妻子,和他攜手並肩,站在高高的舞台上,睥睨眾生。

    是的,我一定會是他的妻子——這只因為李銘瑄在大學裡,一心一意撲在學業上,連一個女朋友也沒交過,何況我們早在多年前就有了婚約,我,是他唯一的選擇。

    自從李銘瑄上班之後,我的生活中就多了一個定期前往的地點——他的辦公室。

    我依然喜歡每天中午給他送午餐,然後在一旁看著他吃。能夠靜靜地看著他,便是我最大的滿足與幸福。

    那天中午去找李銘瑄的時候,他不在,我便在他的辦公室裡等他。

    片刻之後,他的秘書甘曉把一份用於下午開會的件送了進來。

    以前,我是連看也不多看一眼這個相貌最多不過就是清秀的女孩子的,但是今天——我看到她的手腕上,一條手鏈輕輕晃動著。那條手鏈,與我前幾天送給李銘瑄的一模一樣!

    我從李銘瑄的位子上起身,上前抓著甘曉的手質問道:「你的手鏈哪裡來的?」

    「是,是瑄少爺……」甘曉有些心慌的測過了頭。

    果然是李銘瑄將我送他的手鏈轉送給了她!我怒氣沖沖地打斷她:「你不過是一個小小的秘書,憑什麼收他的禮物,你給我拿下來,還給我!」

    「馬小姐,我想你誤會了。」甘曉溫和地解釋著,「手鏈不是瑄少爺送的,我看到瑄少爺手上拿著一條漂亮的手鏈,就借來看了一看,然後去買了同款。」

    我狐疑地看著她,不知道該不該相信她的說辭。隔了半晌,我仍覺氣不過,又訓斥道:「做人要注意自己的身份,一個做秘書的,不要老是無緣無故接近……」

    「你在說什麼?」李銘瑄不知道什麼時候出現了,很不客氣地打斷我的話,「我的秘書怎麼做人,還用不著你來教!」

    我帶著撒嬌的口吻辯解道:「我只是幫你教訓一下她而已,我不喜歡有人戴和我一樣的手鏈。」

    送給李銘瑄的手鏈是情侶手鏈,我自己的手腕上也帶了一條。

    「不喜歡?那容易啊,把你自己手上的扔了不就得了?」李銘瑄說著,從抽屜裡取出我送他的那條手鏈,塞到我手上,「乾脆,連這條也一起扔了得了!」

    「你……」我怔怔地拿著被退回的手鏈,又驚又氣,說不出話來。

    一直以來,我很清楚自己在李銘瑄心中的地位。我知道他不喜歡我,但是我們畢竟有婚約,我相信只要他娶了我以後,就能體會到我的好,總有一天,他會愛上我的。感情這個事情,不是可以培養的麼?

    我緘默地帶著手鏈離開他的辦公室。

    路上,我暗暗下了決心:我一定要讓李銘瑄漸漸愛上我,非我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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