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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五十二章 警鐘長鳴 文 / 排雲掌

    「大人,如此不給歐領事面子,是不是太過了點?」

    等送走了怒氣衝天的英國領事,回了後院書房後,張松忙不迭提醒道。&

    「張先生別說了,那歐竟連那樣的混帳事都敢跟我提,沒讓人將他叉出去就算給面子了,只不過說了幾句不客氣的又算的了什麼?」

    吳可卻是不以為然的擺了擺手,坐在書案前的太師椅上沒好氣道。

    「萬一歐領事心有不岔,想挑事怎麼辦?」

    張松滿臉愁苦擔憂道。

    「他有本事就試試,真以為咱們是軟柿子好捏啊?」

    吳可眼中閃過道道隱晦凶光,不甚在意了搖了搖頭:「越是在這種時刻咱們就越不能輕易退讓,否則這位英國領事還不得得寸進尺啊?」

    「對了!」

    好似想起什麼,吳可不待張鬆開口便猛一拍大腿,急忙開口提醒道:「等會先生給城裡那幫官員透透風,讓他們老實點別沒事跟英國領事瞎折騰,真犯到我手上可不會講什麼同僚情面!」

    「放心吧大人,我知道怎麼做!」

    張松聞言先是一愣,而後爽快點頭答應下來,遲疑片刻終究沒忍住心頭好奇,有些不好意思問道:「不至於吧,難不成還有官員傻到這時候跟洋人攪和到一起,就不怕朝廷和大人怪罪?」

    「只能先敲敲警鐘,真有那不曉事撞在手上,我也不會客氣什麼!」

    吳可神色冷淡之極,說出的話讓張松心中寒氣直冒:「總有些沒眼力界的玩意看不清形勢,以為洋人勢大便不顧體統結交,為其辦事以撈得好處,對於這等貨色難道我還要放手輕饒不成?」

    張松默然不語,他可不敢打這個包票。

    滿清官場一片污濁,林子大了什麼鳥人都有,還真可能有那為了錢財可以不顧一切的貨色,為了這樣的不堪角色說話,他都覺得污了自己的嘴,反正他作為幕僚該盡的義務已經盡到就是。

    「當然咱們也不能啥也不做,免得那位英國領事還以為咱們怕了他們似的!」

    吳可再接再厲開口道:「等會我就知會城外駐軍將領,讓他們作好準備,過幾天輪流到虎門一帶搞一場有點規模的軍事演習,務必要讓洋人知道咱們也不是好惹的!」

    「不不不,這點花費一點都不過分!」

    張松提出演習花費過巨的問題,他可是知道鄉勇隊一次實戰訓練花費就不在少數,更不用說規模可能過萬的軍事演習了,單單就是槍彈藥的損失就不是一個小數目,只怕一次演習下來沒個上萬兩銀子打底都不成。

    吳可對此卻很不以為然,眼下可不是省銀子的時候。

    鄉勇隊三萬大軍駐紮城聲勢鬧得很大,可廣州城官民沒見識過鄉勇隊的真實戰力,某些軟骨頭說不得灰心喪氣之下便頭腦發熱誤入歧途,加上英國領事此時又逼迫過緊,正是大搞演習穩定民心震懾宵小之時,區區上萬兩銀子又算得什麼?

    再說了,羊毛出在羊身上,只要鄉勇隊表現出足夠的實力,吳可就不信偌大一個兩廣地區沒幾個聰明的鄉紳,不知道掏銀子巴結討好?

    見吳可心意已決,張松也不好再勸,而後輕輕轉換了話題,有些好奇問道:「大人是不是過於敏感了,我覺得那位英國領事的提議,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啊!」

    「這個,領事裁判權的事兒,我記得都跟你說過吧?」

    吳可聞言就是一愣,看過去的眼神中滿滿都是不爽。

    「這個……」

    張松滿臉尷尬不知該說什麼是好。

    「有話就說,吞吞吐吐做甚?」吳可沒好氣喝道。

    「聽是聽大人說過,可就是沒怎麼鬧明白?」張松有些不好意思道。

    「嘿,你真是……」

    吳可一時都不知道該說什麼是好,不過轉念一想頓時心頭凜然:就連身位自己心腹幕僚的張松,都對之前言明的領事裁判權一頭午睡,更不用指望其他人了。

    不行,作為身邊的心腹幕僚,一定要知道自己為何如此不爽洋人的舉動,必須要替自己時刻查漏補缺省得犯了大錯還不自知,所以必須得為這位好好解釋一番洋人搞出的領事裁判權,以及自己的真實心意和想法才成。

    再一次不惜大費口舌詳細介紹了列強搞出的領事裁判權的險惡意圖,並言明了其中的一些暗手以及對大清主權的嚴重侵犯。

    最後總結,列強通過諸多不平等條約,在華取得並擴大領事裁判權使之獲得了對華進行政治、經濟、化及其他種種特權。

    這些特權制度嚴重損害了大清的主權和尊嚴,產生了諸多弊端。

    當然他不會說,從一定意義上說,領事裁判權在華的產生、擴大及其實施也促進了國人法律意識的轉變,使他們開始反思大清現有的法律制度,同時領事裁判權對大清法制的現代化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此時他想要身邊心腹幕僚徹底認識到洋人的險惡,自然是將洋人說成頭頂聲瘡腳底流膿不懷好意的陰謀分子,著重說了領事裁判權對大清司法主權,以及包庇洋人罪犯等方面的大害。

    司法主權是主權國家基本權利的組成部分,列強在華實施的領事裁判權制度就對大清司法主權產生了極大的危害。

    首先,領事在審理案件,

    ,特別是在審理混合訴訟案件時,他們所適用的法律是領事國籍國的國內法,在製作法律書時也是依據其國內法。

    在一個主權國家之內實施諸多國家的法律,就會紊亂該國的法律體系,對該國的法律權威也會造成極大的威脅。

    其次,在領事裁判權確立的初期,權利的行使較為混亂,領事官怎樣行使權利也沒有一個統一而又明確的程序規定。

    領事官所採取的措施一般是根據其國家的行政指令、命令,而不是完全依照其國內法。由領事官代行法官職責就有可能在適用法律時出現不規範的情況,當然在那樣的情形之下也不可能使判決達到公平、公正、效率。

    尤其是美國,在較常的一段時間之內,其領事法庭不規範、商人領事制、法規不全的情況普遍存在;同時法庭中擔任法官的領事多沒有經過專門的法律訓練。由商人來適用法律,其結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而領事裁判權使在大清犯罪的外國人,無論其犯有多大的罪行,都要接受其國籍國的法律審判。

    由於有領事的庇護,一些殖民者特別是鴉,片走私分子,更加有恃無恐地對大清進行多種方式的侵害活動。

    從司法實踐上來看,外國人在華犯罪,領事法庭的判決往往也是以無罪釋放結案,使罪犯逍遙法外。

    如1846年7月4日,英國商人康吞(pton)為一果販的尖聲叫賣所煩擾,衝出其寓所,踢翻水果攤,趕走了叫賣者。

    7月8日,一名叫邱奇(church)的外國人也以同樣的原因棒打一果販,康吞也加入其中,把這一果販打成重傷。數百名中國人為此而攻擊英國商館從而引起了一場風波,並造成極為嚴重的後果。

    可即便如此,英國領事卻以罰款的方式了結此案。

    在一封英國外交部致康吞的信中說,政府完全同意這種罰款,唯一的遺憾就是由於對你的審判程序上的缺點而使得你逃脫了處罰。

    一些傳教士也利用可以到「內地遊歷、傳教」的權利胡作非為。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也曾說:「合眾國的權威曾被人嘲笑過,並且我們在國旗曾經被用來掩護所有在中國的流氓。」

    當然不可否認,領事裁判權的出現以及發展完善,在客觀上對大清傳統法律觀念的轉變有一定的作用,也使大清舊式的法律形式和落後的法律意識遭到極大的衝擊。

    中國傳統的法律化就其思想內容而言具有鮮明的人治色彩,皇權至上、法自君出為其主要的表現形式;同時也具有「禮法結合」這種具有濃厚儒家倫理化色彩的特徵。

    從法律的表現形式、結構體繫上看,中國的法律表現為「諸法合體、刑民不分」,這種狀況一直延續至清末。

    列強在中國獲取領事裁判權往往借口中國法律野蠻、殘酷。這種欲加之罪做法雖言過其辭,但也能折射出中國法律制度的落後,與西方法律制度的巨大差別。

    隨著領事裁判權在中國影響的加深,清政府的一些官員也意識到領事裁判權對中國的危害,曾有收回領事裁判權的嘗試。

    由於外國法律的引進與介紹,一些自由、平等、人權等法律精神、法律理念也傳到了中國,從而推動了中國立法和司法過程的民主化和現代化的進程。從某種意義上說,領事裁判權制度在中國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中國法制的現代化建設。

    當然弊大於利,領事裁判權是近代中國在司法主權半殖民地化的一個標誌。

    它是列強通過其領事,依照本國法律對在另一國領土之上的本國僑民行使司法管轄權的制度,是列強經由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強加給近代中國社會的沉重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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