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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豐三娘 文 / 雲海一客

    「方岳,你在幹什麼?」

    耿大叔推開院門,看見方岳正趴在院子的草叢裡,津津有味地看著什麼,不禁奇道。

    原來他頭一天又打了一頭野豬,今早要到城裡賣掉,想起方岳被方家放了好幾天假,卻一直沒有露面,心裡惦念著,便扛著已經扒皮淨肚的兩片野豬肉找來看看。

    「兩隻螞蟻打架,沒想到還挺有趣。」方岳笑嘻嘻的抬起了頭。

    看著方岳蓬頭垢面,似乎好久沒有梳洗過的面孔,耿大叔一愣,走上前道:「發生了什麼事?怎麼我覺得你和前些日子有些不一樣了,具體的卻又說不上來。」

    方岳看到他肩扛著兩片豬肉,一拍頭道:「嗨,耿大叔,你這要去哪?」

    「去趟麥葉城。」

    「我和你一起去,這幾天悶得我夠嗆。」

    話是這麼說,方岳可一點沒有悶的感覺。

    他在家呆了整整七天。這七天裡他除了每天去姑姑的墳地呆上一個下午,其餘時間皆回到院子裡修練從羊皮捲上得來的莫名武技,甚至連去山上找黑子都略了去,風雨不綴。

    現在,連他都不曉得自己究竟進境到了何種程度,昨晚又練了一個通宵,當天亮之時,不但不覺犯困,竟覺精神從未有過的震碩。

    按照當地的習俗,守靈七天恰好是一個週期,他原本打算今天就回方家上工,耿大叔的到來讓他改變了主意。他還有兩張兔皮沒賣出去呢。

    耿大叔上下打量著方岳,微皺眉頭道:「方岳,你身上怎麼有股子怪味,掉臭水溝裡了吧?」

    方岳似乎剛剛發現自己有些狼狽的模樣,有些窘迫地笑笑,到深井打上一桶水,也不避諱,就在院子裡洗了臉和身子,換了一身尋常的衣服,又找出一根布繩,繫在額頭之上,束住披散的長髮。

    一切準備停當,臨出門前,又把自製的長弓背上,掛上箭壺。他當然也沒忘記那兩張雪兔皮,隨意地束在腰帶上。

    「方岳,你這是幹嘛?又是弓又是箭,咱們這是進城,又不是去打獵。」耿大叔笑道。

    「如果回來得早,我還要再去獵兩隻。」方岳拍拍身上的雪兔皮。

    兩人出了村口踏上一條向東的小道走去。

    這座村子也沒有幾戶人家,加上居住的零零散散,這一路上到倒碰上幾個人。

    耿大叔瞥了一眼雪兔皮道:「方岳,你的箭術是我教的,所以我清楚得很。以雪兔的速度,你想射它對眼穿還力有未逮,這兔皮上面也沒有箭孔,你到底是怎麼抓的?」

    不知為什麼

    看[書>網『!審美兔的秘密。」

    耿大叔歎口氣,不再言聲。

    方岳心裡暗笑,伸手接過耿大叔掛在肩上的兩片野豬肉道:「讓我來吧。」

    兩人不再說話,悶頭趕路。

    耿大叔四十出頭的年紀,體型粗壯,但其走起路來所展現的矯捷和靈巧,絲毫不遜於大多數二十出頭的年輕人。

    方岳亦步亦趨緊隨其後。

    以前他們也曾一起進過城,方岳勉強能跟上耿大叔的步速,但今天他卻發覺,耿大叔走路似乎比以往快了一線。當他感覺吃力之時,下意識地將心神沉浸在丹田之中。

    此時他的丹田暖暖柔柔的一團,就像隆冬之際在懷裡揣了個暖寶。不僅是丹田,身上另外十二處姑且叫做穴位的地方,亦有一團熱氣。隨著他的心神晉入,十三處熱氣化為熱流,緩緩連在一起流淌。

    正因為如此,他的上半身霎時便如無物般輕鬆異常,雙腿還是原來的一雙腿,沒有重物的負累,速度自然而然加快了很多。

    他在比照著走在前面的耿大叔,耿大叔同樣也在暗地裡觀察著他。

    越走耿大叔的心裡越加驚訝,他現在已經接近平時兩倍的速度,雖然這不是他的極限,但對方越來說應該難以承受才是,何況他的身上還扛著近一百多斤的重物。

    然而方岳的臉上平靜如初,只是眼簾下垂,似在思索著什麼。

    兩個人競賽似地一路走來,四五十多里的山路,只用了平時一半的時間,麥葉城便遙遙在望。

    兩人從西門入城。西門是方氏家族的管轄範圍。

    順著西大街走不多遠,耿大叔領頭向右折去,穿過幾條街道,來到了共管區。在一間山貨鋪子,耿大叔將野豬出手。這家鋪子是耿大叔的老主顧,豪爽地付了九枚銀幣。

    「去喝一杯?」

    方岳有些受寵若驚。以前耿大叔帶他來此,賣過山貨,總是獨自找地方喝酒,讓他自行便宜行事。對於這次意外送上門的好事,自是忙不迭地答應了。

    他們去的那家酒館,與山貨鋪子相隔不遠,位於相鄰的一條街上。

    因離正午還有一段時間,酒館內顯得冷冷清清,有一多半的椅子還倒扣在桌子上。

    兩人撿了靠窗的一個角落裡坐下,耿大叔掏出兩枚銅幣,隨手甩在桌子上,喊了一句「三娘,兩杯大麥酒。」

    話音方落,高高的櫃檯後面響起清脆的回應,接著轉出一位塗紅抹綠、體態豐腴的少婦,手裡變戲法似得多出兩大杯裝滿大麥酒的陶杯。

    「老耿,今天來的這麼早哦。」少婦把酒杯放到桌子上,笑吟吟說道。

    耿大叔「唔」了一聲,舉起杯子灌下了一口。

    方岳也不客氣,亦啜飲起來。

    這種大麥酒,方岳也喝過,和前世非常普及的啤酒,在製作原料和工藝方面極其近似,且成酒的顏色和味道也非常相似,只是口感較為粗糙,濃烈上要醇厚得多,套句前世的話,就是酒精度數要高一些。

    放下杯子,方岳才發覺送酒的少婦並未離開,而是站在旁邊頗感興趣地看著他,不由有些赫然。

    「他是方岳。」

    耿大叔簡單地介紹了一句,便繼續灌他的酒。

    「方岳嘛,我姓豐,你叫我三娘就行。第一次看見你來哦。」她倒是大方得緊。

    方岳道:「以前我想來,耿大叔不讓。」

    「哦?」豐三娘看到方岳背著的長弓,眼睛一亮,「方岳小哥也會射箭?」

    方岳道:「我背這個也就是裝裝門面,和射箭沒什麼關係。」

    豐三娘「噗嗤」一笑,看了耿大叔一眼道:「你們慢慢喝吧。」

    說著,收起桌子上的銅幣,扭著腰肢走了回去。

    「耿大叔,你們很熟嗎?」

    耿大叔原本話就不多,方岳只好沒話找話問道。

    「我經常來,不熟也熟了。」

    其實方岳很想套套巨乞部落的事,耿大叔越是隱瞞,他越是感興趣。但看到更大叔不願說話的樣子,知道問也是白問,只好將要出口的話嚥了回去。

    兩人悶悶喝光了杯中的大麥酒,耿大叔方問道:「你和我一塊兒回去嗎?」

    方岳拍拍拴在腰帶上的雪兔皮道:「我這個還沒賣出去呢。」

    耿大叔道:「剛才你怎麼不賣給山貨鋪?」

    方岳笑道:「我準備到集市上賣個好價錢。」

    耿大叔不再勉強,喝光了杯中酒,抹了一下站在鬍子上的酒沫子,站起身來道:「那我先回去了,你自己小心點。」

    言畢,不理方越的反應,轉身推門離去。

    方岳早已習慣耿大叔說來便來,說走便走,毫不拖泥帶水的習性,也不以為意。轉頭卻看到豐三娘從櫃檯後面探出頭來,看著方岳先是一笑,接著又衝耿大叔的背影偷偷做了個俏皮的鬼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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