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四章 致命的邂逅 文 / 夢如煙散
「彭!」籃球被狠命的砸進籃筐裡。
「好棒!」一個女孩兒在旁邊拚命的呼喊助威。
「老大,看看兄弟這雙鞋很棒吧?」灌籃成功後的男孩兒朝著籃下惡狠狠的盯著他——的球鞋的一個大胖子說道。
「很好!好滴很!」胖子笑瞇瞇的說道,笑到牙都咬緊了……
「還是小涵好,要是韓老大買的鞋子,肯定不對碼!」男孩兒撇撇嘴,然後接下旁邊女孩兒遞過來的水杯,咕咕咚咚的喝了一半,然後舒爽的打了一個長長的嗝。
「怎麼沒有嗆死你?」胖子腹黑中。
「小天,你已經打了二十分鐘了,是時候回教室學習了。」趙婗聲音很細,很低,但是對於面前的黑炭頭卻如同聖旨一般!
「好的!十秒鐘就走!」我忙不迭的點頭,拎起水杯,以及拖鞋(打過球後腳太臭,趙婗很煩,所以我是全校穿拖鞋最早的人,也是唯一一個有兩雙拖鞋的人——一雙在教室,一雙在宿舍。)然後就是只花費六秒鐘的洗腳以及四秒鐘的穿鞋時間。
手機,現在,咱已經擁有了,畢竟競賽成績在那裡放著,韓老大看了那個高興勁兒,比自己當年拿到全國二等獎還高興!
不過我已經不在乎了,全身上下就手機最值錢——韓老大很給力的買了一部一千三的!或許對於那些富二代神馬的這不算什麼,但是,對於我一個哭哈哈家的孩子來說,這就是天!這就是地!這就是所有!所以我將這部手機送給了我的天地——趙婗,然後將她的手機收繳了!不過被搶了手機的趙婗還挺高興的親了我一口!其實,我只是想要個大屏的,而她的是四點五的,我的知識三點七的,所以……
不過我也沒傻到去解釋什麼。畢竟這主動獻吻對於趙婗來說,可不是神馬輕而易舉就可以做到的事情,有吻不要?我有那麼傻嗎?
我是一個很好馴養的人,尤其是馴養者是自己喜歡的人時,這就更輕而易舉了。在趙婗的潛移默化之下,現在的我已經沒那麼多的弱智行為,但是貪吃這一項畢竟已經養了十幾年了,現在雖然改了不少——至少不會被食物所誘惑,但是一旦去餐廳或者參加聚會,那麼吃得最多的還是最黑的人——現在的李元彬早已經不是我的對手了……
每天簡單到極致的生活——起床,洗漱,學習,早餐,上課,午餐……
貌似我的高中生活就會一直的這樣平淡的過完,然後再考上和趙婗一樣的高校,這就是我的高中結局吧,但是時間的威力,有時候,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強大……
那是一個平淡的早上,但是卻又是一個不平淡的早上,因為這是全校舉行歡送競賽入圍學生的會議,而我,趙婗,以及四班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