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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八章 澳門夜總會 文 / 大禹王

    談完在香港合作辦公司的事,王金林帶著羊加官乘電梯去到位於八樓的夜總會。門口的知客通傳後,很快就有跟王金林相熟的媽媽生迎出來,媽媽生把他們帶進一間很大的豪華包廂。包廂裡面對著門是一排沿牆擺放的長沙發,可坐十多個人,沙發前是一張長茶几,茶几上放著瓜子糖果,沙發對面的門邊是卡拉ok設備。王金林和羊加官剛在沙發上坐下,就有服務員給他們倒上茶,送上果盤。

    王金林用廣東話跟媽媽生嬉皮笑臉地交談了幾句,媽媽生便笑瞇瞇地出去了。羊加官聽不懂廣東話,但是從他們調笑時曖昧的表情看得出來,他們是在用一些男女之間的事情來打趣對方。沒過多久,十來個妙齡女郎跟在媽媽生後面魚貫而入,面對著長沙發一字排開站在包廂中間。

    從第一眼看見這些夜總會小姐,羊加官的心跳就開始加速!她們上身穿著透明薄紗做的衣服,說是穿著衣服,可是透過衣服,她們胸前雙峰上粉紅色的峰尖清晰可見,只有袖口和下擺的花邊可以顯示出她們身上穿著衣服。下身穿的也只是僅能遮蓋隱秘處的一塊窄得不能再窄的三角布。

    這些夜總會小姐看上去個個都是二十歲上下,燕瘦環肥,貌美非常。每一個人的臉上都掛著甜甜的微笑,用盡渾身解數吸引客人的注意,讓客人喜歡自己,不由男人不動心。羊加官感覺自己褲襠裡面不由自主地脹了起來。

    王金林像主人一樣招呼羊加官:

    「老羊,你先來,看看喜歡哪個,從她們中間隨便挑兩個。」

    羊加官雖然不是政府官員,可是他是入黨多年的老黨員,畢竟受黨多年的教育,知道這是違犯黨紀的事。再加上他又是第一次見到這種場面,不知道王金林叫他挑兩個小姐是什麼意思,挑兩個小姐來幹什麼?羊加官內心在猶豫,一時不知道應該怎麼辦,嘴裡卻下意識地說:

    「不,不,我不要小姐,你自己來,用不著客氣。」

    可能王金林見慣了像羊加官一樣初次到澳門夜總會的國內朋友,知道他們第一次來夜總會肯定會有些束手束腳。所以,王金林不由分說幫羊加官挑了兩個小姐,為自己也挑了兩個。挑完小姐,媽媽生帶著其他小姐退出了包廂。

    四個近乎全裸的夜總會小姐馬上分別坐到羊加官和王金林兩邊。小姐身上濃烈的香水味立刻熏得羊加官意亂情迷,他坐在沙發上不知如何是好。王金林卻老實不客氣,左擁右抱,兩隻手在身邊的小姐胸前和大腿上忙個不停,嘴上還不忘和小姐**。

    羊加官身邊的小姐見他十分拘謹,大概估計到他是個夜總會的初哥,便主動把胸前的肉球貼在他的手臂上,輕輕摩擦,羊加官的手臂立刻感覺到她們胸部的溫暖和柔軟,她們的峰尖在他手臂皮膚上來回滑動時引起他內心陣陣衝動。同時,小姐的嘴巴慢慢湊到他的耳邊,嬌聲嬌氣地問他:

    「老闆,你喜不喜歡我呀?」

    羊加官尷尬得滿臉通紅,不知道如

    『看書網』全本小姐跟羊加官的夢中情人當年留在他腦子中的形象簡直一模一樣,一種終於能夠得償夙願的驚喜使他喜出望外,他所謂的道德底線立刻被拋到九霄雲外。羊加官馬上指著「夢中情人「說:

    「好了,我就要她吧!」

    羊加官找到「夢中情人」,打破了僵局,使王金林、媽媽生和羊加官自己都鬆了一口氣!「夢中情人」立刻高興地走到羊加官身邊坐下來。她溫柔地問羊加官:

    「老闆,要唱歌嗎,我幫你點首歌吧?」

    羊加官並不知道接下來王金林怎麼安排,於是問王金林。王金林想了想,回答:

    「我看你平時也不怎麼喜歡唱歌,今天辛苦了一天,現在時間也不早了,還是早點回房休息吧!」

    說完,王金林讓兩個小姐去換衣服,他們兩人坐在包廂裡等小姐回來。乘小姐們換衣服的時間,王金林交代羊加官,小姐的小費港幣一千元,按慣例要羊加官自己負責,其他費用他包了。這一千元是夜總會包廂消費之外,小姐提供性服務的基本報酬。

    如果需要其他服務,例如按摩,可以向小姐提出來。當然,小費相應也要多付一些。如果對小姐的服務滿意,可以隨意多給些。但是,再不滿意小費也不能少於一千元。付這一千元小費後,羊加官有權留小姐過夜,至於留不留小姐過夜,由羊加官自己決定。

    時間不長,小姐們換好普通衣服回來了。在從夜總會到房間的路上,羊加官瞭解到,「夢中情人」名叫小芹,來自安徽蕪湖附近的農村。她身高一米六十左右,模樣清純靚麗,身材苗條可人,平常話不多,說話時總帶著一絲羞澀的微笑。

    進到房間,小芹放下背包,先插上電開水壺燒開水,然後主動提議和羊加官一起洗一個鴛鴦浴。洗鴛鴦浴時,小芹主動為羊加官擦洗後背。然後她問羊加官,要不要自己幫他洗洗下體?待羊加官點頭後,再開始為羊加官的下體擦肥皂,和輕柔地把他的下體搓洗乾淨。洗完,小芹叫羊加官先上床等她。

    小芹從浴室裡出來,先從開水壺裡倒一杯開水兌成溫水,然後從背包裡拿出一個保溫杯和一些其他東西放在床頭櫃上。羊加官問她保溫杯裡裝的是什麼?她說是冰,等一下她為羊加官做「冰火三重天」服務時會用到,…

    小芹為羊加官服務完後,羊加官對服務十分滿意,他給了小芹小費港幣1500元。羊加官忙碌了一天,想獨自睡個好覺,就沒留小芹過夜。小芹當然求之不得,因為她可以馬上回到夜總會,重新站到見客的隊伍中,爭取下一單生意。

    第二天中午,到大堂退房時,王金林問羊加官昨晚感覺怎麼樣?羊加官不由得概歎:

    「說實話,結婚十幾年,我還從來沒有從**中得到這樣的享受!自己跟妻子幹那兒事,最多就是半分鐘,一分鐘的快感。可是,小芹的舌功,波功和冰火三重天使我一次又一次飄飄欲仙。真可謂是行行出狀元!難怪有些人會迷戀夜總會小姐,拋棄糟糠之妻。

    「一般的家庭,丈夫有要求時,妻子能有求必應,不給你臉色看就算不錯了,丈夫怎麼可能要求妻子像夜總會小姐那樣服侍他呢!丈夫敢向妻子提這樣的要求,妻子不跟你鬧離婚才怪呢!我現在才理解為什麼有老婆的男人會到夜總會去花錢,原來他們是要買從妻子那裡得不到的性服務。特別是那些盛年已過,雄風不再的有錢男人更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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