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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4章 額頭中槍 文 / 落魄小書僮

    柳姐雖然受到了驚嚇,手還有些發抖,可仍然堅持著把積壓下來的帳目給結算了,這一下子,就連那些平時凶悍的大哥們也豎起了一根大姆來,就憑孫易的信譽,不跟他合作跟誰合作,至少不用擔心被坑。

    幹工程的最怕的就是碰到那種用你的時候好言好語商量,等活幹完了翻臉不認人,要錢就攤手,沒錢,如果真沒錢也就罷了,可是有錢去吃喝賭,偏偏就沒錢給下面的人結帳。

    這種事孫易是不幹的,自己賺錢就賺乾乾淨淨的錢,至少養自家女人的時候不會有任何負罪感,這是他為人的一條底限。

    柳姐很懂孫易,所以她寧可自己受到驚嚇,心神不寧,也要先把帳目算完了,把帳全部結算之後,她已經是全身乏力,面紅耳赤,連一點力氣都提不起來了。

    這一段負責的正是閒哥,正好閒哥剛剛過來轉轉,生怕自己的活幹得不利索,正見柳姐已經快要昏過去了,胖胖的身體出奇地靈活,趕緊把柳姐送上了車,親自開車向林市的醫院行去。

    在路上把電話打給孫易,告訴他柳姐生病的消息,孫易也急了,搶先一步到了醫院,還找了熟人給安排好了單人病房和床位。

    柳姐被送了過來,在醫院檢查了一圈,沒什麼毛病,就是開始發燒,還是醫院的老中醫給摸了脈,才確定是受到了驚嚇以至邪寒入體,住幾天院就沒事了。

    孫易和閒哥出了門,在樓梯間遞了煙點了,閒哥抽了幾口煙,猶豫了一一下道:「易哥,我看這事不簡單,柳姐雖然沒說啥,但是那輛車上……有些痕跡像是用槍打的!」

    「什麼?」孫易一愣,柳姐的性子溫和,為人又有著最樸實的一面,道上的那些大哥又給自己幾分面子,誰又會去為難她,甚至還下這種殺手呢?

    孫易立刻下了樓,找到了停在院子裡的猛士車,果然,在前車窗,還有側窗上,都有一個個的白點,圓圓的還有放射性的裂紋,槍槍都是奔著駕駛位去了。

    孫易的臉色一下子就陰沉了下來,竟然敢動槍去威脅自己的女人,倒底是誰,難道真的活膩歪了?

    「這事,只怕還要請道上的兄弟幫留意一下!」孫易淡淡地道。

    閒哥卻忍不住打了個寒顫,孫易的語氣雖然很淡,可是那蘊含的殺氣卻讓人不寒而慄,讓閒哥忍不住想起了在北河灘時,一身浴血的孫易,易哥平日裡與大伙吃吃喝喝,高談闊落,敞亮而又仗義的一個人,時間一久,甚至讓人忘了他成名戰是用自己的命打出來的。

    「沒問題,回頭我就交待相熟的哥們幫著查查,肯定跑不了他!」閒哥點點頭道。

    兩個人一邊說一邊向醫院裡頭走,剛剛走到門口,一個拄著拐的病人從裡面走了出來,戴著一個運動帽,帽子壓得低低的,還戴著一副白色的口帽,甚至還架著墨鏡,把自己捂得嚴嚴實實的。

    這種人在這家醫院裡很常見,因為這家醫院不僅僅是以外科出名,同時出名的還有男科,所以經常會有把自己捂得嚴實來看病,免得傳出去丟了男人的尊嚴。

    孫易和閒哥與這個拄拐的病人擦肩而

    看:書?^網同人子彈直接傷及了腸器,不過並不嚴重,已經進行了必要的縫合,胸口處的子彈卡在了骨頭上,崩飛的彈片有些麻煩,現在還不確定有沒有其它的碎粒在體內,只能等患者渡過危險期之後再考慮二次手術!」

    「最嚴重的就是數額頭處中的那一槍了!」

    聽到醫生這句話,韓大隊的心也不由得微微一沉,暗叫一聲壞了,頭部中彈,死亡的機率相當的大,哪怕當場不致命,也極有可能無法搶救,畢竟大腦是人體最脆弱,也是最神秘的部位。

    「子彈被頭骨卡住了,雖然沒有深入大腦,但是要取出來也不容易,我們決定暫時不動,等患者醒過來之後,再詢問他的意見,畢竟我們可能要取掉一塊頭骨,這是大手術!」醫生說道。

    韓大隊忍不住挑了挑眉毛,隔著重症監護室的玻璃看著頭上纏著崩帶,還有血跡的孫易很是吃驚,這傢伙簡直就是屬貓的,有九條命啊,連額頭中槍都打不死他。

    這時,取了證物的刑警老張一看就從彈頭上看出端倪來了,向韓大隊道,「子彈是鉛頭復裝彈,而且發射藥也是自製的復裝藥,威力有限!孫易這小子身體比一般人壯實幾倍,肯定能挨過來的!」

    韓大隊點了點頭,這小子的命可是真夠大的,對方對他連射五槍,肯定是有什麼深仇大恨的,韓大隊清楚孫易在林市干翻了李老大,在松江市又掀起好大的地震,仇家肯定少不了,當下安排了幾名警力輪翻看守。

    狼哥開車離開了醫院,身體還在微顫個不停,腎上腺素過量的分泌之後,讓他的身體又酸又痛,動一動都像針扎的一樣,可是想想那些紅通通的票子,都讓人激動不已。

    忍著身體上的刺痛拔通了那個神秘人的電話,「辦好了,挨了五槍,有一槍打在腦袋上,他死定了!」

    「你等等!」對方說完就掛斷了電話,過了五分鐘,電話又打了回來,「嗯,我很滿意,尾款你去林松公路的第二個小路口取!」

    對方說完就掛斷了電話,狼哥卻微微有些猶豫,對方不會殺人滅口吧,看看手上的槍,還有剩下的五發子彈,膽氣又足了起來,老子也是用槍殺過人的漢子,還怕黑吃黑嗎,到時候誰吃誰還不一定呢。

    狼哥忍著身體的不適重新發動了車子,他已經打定了主意,只要拿了錢,自己就要離開林市避避風頭了,畢竟自己拄著拐,又瘸著腿的樣子很多人都看到了,目標明顯,警方要找自己,只是時間問題。

    開著有些殘破的現代車,直奔那條舊公路的第二個路口,這第二個路口是一條小路,直通山裡的路,一般只有秋天和冬天才會使用兩個月,平日裡只有一些進山遊玩的人才會走這條路,很僻靜。

    拐下了小路,走了幾百米,就見一輛黑色的漢蘭達正停在那裡,一個戴著墨鏡的大漢叼著煙倚在車身上,見狼哥來了,扔了煙一腳捻滅,伸手從車裡拎出一個很普通的盜版書包。

    狼哥一隻手背在身後握著槍,警惕地下了車,緊盯著這個墨鏡大漢小心地走了過來。

    墨鏡大漢不屑地哼了一聲,揮手就把書包扔到了他的腳下,「這是你的尾款!老闆多給了你十萬塊,出去躲躲風頭吧!」

    「多謝了!」狼哥沒有多說什麼,伸手撿起了包就要走。

    「等等!」墨鏡大漢叫道。

    狼哥的心裡一驚,幾乎要拔槍射擊了,警惕地看著這個漢了道,「怎麼?後悔了?」

    「不是,把槍留下,那槍只是借你用的!」墨鏡大漢指了指他背在身後的那隻手道。

    「不,我認為,這只槍是送給我的!我要留著防身!」狼哥索性把槍拔了出來,指著這個墨鏡大漢冷冷地道。

    大漢也舉起了手,臉上儘是似笑非笑的表情,對他的行為很是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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