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4章 文 / 月下桑
天氣是真的暖和起來了,這種溫暖是循序漸進的,具體反映在地面和獵物的數量上。經過不知道多少年才形成的冰層緩慢的融化了,原本細細窄窄的河川變得越來越寬闊,大面積的土壤露出來,越來越多的植物破土而出,就像一個信號,冬天過去了的信號,大地在短短幾個月間脫掉了銀白色的外套,籠上了一層綠紗。
部落裡的獸人們最近不太好過,大家都在忙著掉毛,由於掉的太快,不少人都成了斑禿。對於這群寒帶土生土長的獸人們來說,在沒有什麼事比脫毛更讓人不舒坦了,一身厚實的皮毛從出生就跟著他們,乍一下子變輕,大家走路都不自在了。路易也沒能倖免於難,好在他有孟九昭特意做給他的刷子,每天及時刷去快要脫落的毛,他看起來還是一隻體面的小雞,孟九昭的刷子一下子走紅了整個部落。
部落裡的成年獸人對周圍環境的變化都持謹慎態度。
地上長出了好多從來沒見過的植物,打獵的時候也越來越頻繁的遭遇從沒見過的生物,這片土地似乎一下子變得陌生了。他們在不斷適應著變化的環境,可是環境的變化似乎遠比他們適應的速度快。
幼崽們卻無憂無慮,他們覺得外面好玩極啦!
他們正是好動的時候,老師們也不是全天都空閒,有時候大人們顧不上他們的時候,幼崽們就開始偷偷摸摸溜到外面,慢慢的,小傢伙兒們涉足的範圍越來越遠了。
雖然知道這樣做可能是危險的,不過孟九昭太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所以他也就默許了這種探險。
在孟九昭的要求下,幼崽們是沿著河流的流向外擴大探險的範圍的。
河邊天生適合植物生長,孟九昭陸陸續續發現了四種可以吃的植物!
最早被他發現的是一種叫地花的植物,顧名思義,通體碧綠,可是卻長得像一朵開放的小花,地花在地球上生長了超過一萬年的時間,生命力非常頑強。孟九昭剛發現就被波拉搶走了。也是因為這一茬,孟九昭欣慰的發現部落裡的雌性幼崽還是有像妹子的一面的。
「真好看!」波拉搶過地花,愛不釋手。
瓦什部落的人,從小到大都沒有見過「花」這種東西。不過他們本能的知道這種形態是美好的。
沒搶到地花的娜姬她們也停住了腳步,大家紛紛在河邊找了起來,最後還真被她們又折騰出來幾朵,這些地花明顯是剛剛長出來的,非常小。
「這是什麼?」將一朵地花戴在耳朵上,可可扭頭看向孟九昭,「能吃嗎?」
畢竟不是孟九昭以前時代的女性,這裡的妹子更注重實用價值。
「……能。」孟九昭點點頭。
得到他回復的妹子們就立刻撒歡去找更多的地花去了。
地花,草葉根莖均可食用,其葉可入藥,散瘀止痛,可治療月、經、不、調。
你們將來會需要的。
大概……可能……也許……吧?
看著妹子們上躥下跳的身影,孟九昭默默地把地花的功效嚥了下去。
地花雖然好看,不過生啃並不好吃,孟九昭後來發現的一種果子卻非常好吃。那種果子長得像柿子,吃起來也像柿子,不過卻是長在土裡的,被以為發現花生的孟九昭一把拔起來,然後扽出了一長串。
這個果子被霸道的波拉用她自己的名字命名了。
聽著大家討論著「今天我吃了三個波拉」什麼的……好吧,既然波拉本人都不在意,他也就不說什麼了。
發現這些植物充其量算是發現了一些飯後甜點,驚喜在後面!
他們發現了一個角羊群!
角羊是很挑食的動物,它們只吃新鮮的草和果子,貧瘠的瓦什大陸可容不下這麼嬌氣的住戶,於是長久以來瓦什部落獵到的角羊就非常少。然而角羊的肉是真的非常鮮嫩好吃,最年老的角羊肉也堪比壯年角牛的嫩度。第一次吃到角羊肉的時候,白都驚呆了!布萊克雖然沒在臉上表露出來,可是也忍不住把骨頭都嚼碎吃了。
再然後,他們就很少吃角羊了。
瓦什部落獵到的角羊是緊著有幼崽的家庭分配的,而布萊克家分到的角羊肉又是緊著孟九昭吃的。
作為一個貨真價實的人類,孟九昭的牙口無法和部落裡的任何一個人相比,角羊肉對他來說,是軟硬適中的食物,發覺自家的禿毛崽對角羊的接受度非常高以後,布萊克和白就小心翼翼的節省下來每次得到的角羊肉,留起來全部給孟九昭吃,就連路易也只能每次分一小條。
所以孟九昭從小的願望就是每天抓一頭角羊,給爸爸吃!
可是,瓦什部落附近的角羊是那麼少而珍貴……
這種情況下,一群軟綿綿的角羊就這麼呈現在了孟九昭眼前!
孟九昭激動壞了!
瓦什部落的少年殺手軍團一出馬,獵回了三頭角羊!
五頭雌性分到了最大的和最小的兩頭角羊,堪塔斯兄弟則得到了體型適中的那頭。
雌性幼崽們當天下午就把獵到的角羊吃掉了。
孟九昭卻硬生生忍住口水,和路易一起把角羊拖回去了。
現在,布萊克和白每天除了和大家一起探索地盤、尋找食物以外,還要固定在其他人離開後去遠處練習飛行,所以他們回來的比其他部落成員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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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們家的禿毛崽和路易很懂事,晚上部落會統一給大家燒飯吃,巢穴裡也時刻留著肉乾,他們倒也不怕幼崽們餓到。
不過想到當年爸爸離開後,他們兩個相依為命、一到夜晚就互相抱著瑟瑟發抖的日子,他們還是加快了腳步。
白是第一個進入巢穴的,一進門就踩到了一個軟軟的東西,白嚇了一跳,急剎車的同時不忘伸開手臂擋住還沒進來的布萊克,白急忙向地面看去——
他一眼就看到了自家的兩隻幼崽。
路易委屈的啾了一聲,他爬起來,屁股扭了兩下,直到被爸爸踩扁的毛毛重新立了起來,他才重新高興起來。
幸好踩到的是路易——白心有慼慼然。
布萊克急忙拉過幼崽們檢查起來,特別是禿毛崽,翻來覆去,連小獸皮都揭起來檢查了一遍,確認兩頭幼崽都沒被白踩傷,他這才鬆了一口氣。
孟九昭紅著臉拉下小獸皮,然後期期艾艾的拉著布萊克讓他看地上。
布萊克他們這才注意到地上居然有一頭角羊?
「今天沒有見到角羊啊?」布萊克腦中第一個想法就是這個,為了給他們家嬌氣的禿毛崽多能點喜歡的食物,布萊克和白一向很注意角羊的蹤跡。「誰給你們的?」
就等布萊克說這句話。
孟九昭隨機驕傲的挺了挺小胸脯。
「爸爸,這是我和路易獵噠!我說過,要一天獵一頭角羊給你們吃噠!」
布萊克和白大吃了一驚!
要知道,角羊可不是一般二般的難找啊!何況角羊的速度也是數一數二的!
能夠找到一頭角羊並且成功獵殺它,這可是好獵手的象徵呢!
兩個爸爸立刻高興起來,白當即就拎起了地上的角羊,好傢伙!比他們家禿毛崽還重呢!不過……
這頭角羊的毛……怎麼濕噠噠的?
換了只手,白皺著眉聞了聞適才抓著角羊的手:一手路易的口水味。
「呃……剛剛等你們回來的時候,路易餓了……」眼巴巴的看著好吃的角羊,想吃又不能吃,於是,每次忍不了的時候,路易就舔一遍這頭角羊,等到下一次又想吃的時候,就再舔一遍——
翻來覆去幾次,等到布萊克他們到家的時候,這頭角羊已經快被路易舔掉一層毛了。
「想吃你們就吃啊!這是你們自己獵到的角羊呀!」看著路易眼巴巴瞅著自己的小眼神,布萊克笑了。誰知——
「不行,這頭角羊是給爸爸吃的。這頭角羊我們不吃,只給爸爸吃!」寶寶卻嚴肅的拒絕了,路易也附和的啾了一聲。
看著幼崽們討好的看著自己的四隻大眼睛,布萊克和白覺得自己的心軟的像這頭角羊的毛一樣(←當然,是被路易舔濕以前的毛)。
於是,在兩頭幼崽的虎視眈眈下,兩個爸爸把這頭角羊分了屍,一人一半,連骨頭也沒浪費,一點不剩的吃了。
這是他們吃到現在最好吃的肉!
兩頭青年堪塔斯非常幸福的想。
作為中途就和父親走散的幼崽,布萊克和白是兩頭非常沒常識的幼崽,他們在懵懂的年紀就有了自己的蛋,養活自己都很困難了,他們還需要額外負擔兩隻更小的幼崽,其中一頭還是異常脆弱的人類,其中的困難可想而知。
沒有人認為他們可以平安的把幼崽養大,當年和他們分別時候祝福他們的固倫撒也不例外。
撫養幼崽的過程中,他們經歷了食物異常短缺的困難時期,遇上了可怕的地動,還遭遇了對堪塔斯幼崽來說最大的災難——脫毛和換牙。
以上任何一種困境中,成年的堪塔斯都可能為了保全自己,放棄當年的幼崽。
可是,這兩頭沒常識的幼崽堅持下來了。
他們不懂什麼常識,他們能付出的只有愛。
然後如今,他們收穫了來自自己養大的幼崽的、更多的愛。
作者有話要說:最後一段其實是一直想說的事情。
冬天,兩頭堪塔斯幼崽種下了一棵愛
春天,他們收穫了滿樹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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