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文 / 月下桑
雪花的到來對於部落來說是一件很好地事情。
他會編毛衣。
雪花溫笑著坐在一群雌性中間,他手把手的親自指點部落裡的雌性如何選取合適的獸毛,然後將毛編成線,只見長長的毛線在他手指間纏繞著,只用兩根小木棍靈巧的穿插,最後居然變成了一件前所未見的好看衣服。
「哇!」以西塔為首的部落雌性被這鬼斧神工的技巧震撼到了。
不再嫌棄他誤會自己的性別,西塔認真向他討教起來。雪花是個好老師,他無私的教會了雌性們毛衣的基本織法,除此之外,對部落雌性亂糟糟猶如鳥窩一般的糟糕髮型再也無法忍受、他還額外附贈了編小辮十八式。
看著部落雌性腦袋上各式各樣的小辮子,孟九昭衝著雪花「啊」了一聲。
有時間教她們編小辮,你就不能指點一下他們如何設置部落安防?這個安全都無法保障的時代,小命比小辮重要多了啊~男神!
「可是我根本不會設置部落安防啊,我的特長是唱歌,織毛衣還有編小辮。」
「啊!」既然你的特長在生活情調方面,那你好歹可以教教她們如何做飯啊!克拉做的飯真是太難吃了!孟九昭快忍不住了。
「我可是完全不會做飯啊,我說過,我的特長是唱歌,織毛衣還有編小辮啊,唉,你的頭髮雖然整齊可是沒什麼造型,讓叔叔給你辮個麻花辮吧,你的臉很圓,梳個麻花辮最可愛了!」
 ̄▽ ̄男神誇我可愛!
受寵若驚的孟九昭兢兢業業的任由男神給自己綁了三個麻花辮,然後,後知後覺的發現自己做了什麼的孟九昭暴躁了。
現在不是編辮子的時候啊~口胡!
所以說,藝術工作者的境界真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
據說拿到時空膠囊優先購買權的人無一不是行業佼佼者,他們有的是流行百年的偶像藝人,有的是一副畫作價值一顆行星的畫家,還有人是著名的作家……帝國給予這些人優先購買時空膠囊的特權,就是希望這些精英可以在災難時期盡可能的保存下來,這被稱為諾亞計劃。
如今來看,制定這個標準的人絕逼是個逗比!
在這種廢土重建的大型災難之後,你要這幫偶像畫家作者活下來做什麼?
讓他們畫畫寫小說唱歌嗎?
難怪發展了這麼久,這裡的生產力還是如此之低,一幫藝術家喂——
孟九昭鬱悶了。
不過布萊克和白卻很高興。
他們仔細學習了織毛衣的方法,然後,用兩個人的毛給孟九昭織了一件特別厚實的小毛衣(路易也貢獻了幾根毛毛)。
毛衣很醜,針腳也歪八扭七,可是等到毛衣穿在身上的時候,孟九昭的眼睛熱熱的。
明明自己身上的毛還沒長好,卻仍願意拔掉身上的毛給他織毛衣——
「寶寶這下就不是禿毛崽嘍!」看著穿著粑粑牌溫暖毛衣的幼崽,布萊克眼裡亮晶晶的。
孟九昭的眼裡也亮晶晶的,他摸了摸身上的小毛衣,然後雙手撐住地面,腳上拚命用力,他站了起來,踉踉蹌蹌走到布萊克身邊。
「白!你看!你看寶寶會走路了!」和每個為人父母的人一樣,孩子的任何微小進步在他們眼裡都是舉世無雙的盛舉。
布萊克的語氣變得歡快無比,他激動的叫自己的伴侶趕緊過來看。
白很快聞訊而來,他和布萊克緊張的看孟九昭向他們走來,雖然孟九昭走的很不穩當,可是他們卻忍住了想要抱起他的*,靜靜的看他努力走過來。
孟九昭搖搖晃晃的走著,終於,他堅持不住了,腳腿一軟,還沒等他落在草垛上,一雙有力的臂膀隨即接住了他,孟九昭抬頭一看,就看到布萊克緊張兮兮的臉,孟九昭笑了,他笑得眉眼彎彎,眼裡像有星星閃爍,他抱住布萊克的臉,在布萊克的臉上啾了一下,然後又在白的臉上啾了一下。
「啾~~~」看到一臉期待看著自己的路易,孟九昭對他招招手,最後也在顛顛跑過來的路易……的呆毛上親了一口。
雖然上廁所沒衛生紙,雖然吃的東西沒有鹽,雖然環境簡陋危機四伏。
可是孟九昭覺得很幸福。
這輩子,他終於有了真正的家人。
上輩子他是孤兒,他嘴裡的爸爸只是他所在孤兒院的院長,院長雖然對他很好,可是那種愛是博愛,和布萊克、白還有路易給他的愛是不一樣的。
路易,謝謝你,謝謝你讓我有機會來到這個世界上,得到了如此珍貴的家人,謝謝——
和爸爸兄弟滾做一團,孟九昭對上輩子那個路易衷心的感謝。
***
新人的加入給大家帶來了新的流行時尚,這讓部落的雌性多少開心了很多,可是仍然掩蓋不了那些怪物存在的事實。
由於縮小了狩獵範圍,每天可以獵食的獵物本身就少了,隨後,有部落獵手在現有的獵場發現了獵物的殘骸以及奇怪的巨大腳印。
經過檢查,他們發現那些殘骸上的痕跡和菲爾兄弟身體上的完全一致的。
這說明了什麼?
那些怪物開始在他們的獵場獵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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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有了這些可怕的競爭對手,他們能夠獵到的獵物也就更少了。
「啾~~~~」路易抱著自己的小肚子在地上滾動。
他最近有點沒精神。
也難怪,最近由於獵到的獵物少了,大家分到的食物都少了,即使前幾天飽飽的吃了一頓大餐,如今卻早就消化掉了。
布萊克和白看著自己的幼崽,有點發愁。
和他同樣發愁的還有兔子埃姆。
這裡環境不好,只要是能吃的食物大家都會吃,所以兔子也是可以吃肉的,可是他們的主食畢竟是草,如今部落的肉還有一些,可是草卻一點都不剩了。
他爸爸吃肉太多都便秘了。
當時一個人都敢跑那麼遠去摘嘎吱草的埃姆其實為了家人可以變得很膽大,於是,當他看到布萊克和白準備偷偷溜出部落狩獵的時候,他也毅然而然舉爪報名了。
狩獵的人很多,可是像他們這樣拖家帶口一起狩獵的真不多。
「西塔形容的怪物聽起來真可怕,真希望我們不要遇到。」埃姆小心翼翼的走著,他的爸爸哥哥蹦蹦跳跳走在前面,就像兩個雪糰子。爸爸總能找到可以吃的東西,所以埃姆放心的讓爸爸帶路了。
「我們過去的時候西塔周圍只有三頭猶他盜龍而已,所以我們也沒有見過那些可怕的怪物。」布萊克皺著眉,如果可以,他也不希望自己遇到什麼難以對付的怪物對手,畢竟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他們並不打算在埃姆面前現出原形。而且,白的牙——
孟九昭:——/
布萊克和白至今也沒有意識到別人嘴裡的怪物指的就是恐龍,這——神一般的理解力。
不過也難怪他們搞不清,西塔嘴裡武力值爆點的可怕怪物和在他們面前脆弱不堪一擊的猶他盜龍實在不像一種生物。
「猶他盜龍一般都是群居的,上次獵到的那三頭不知道還有沒有同伴,如果這次能夠僥倖獵到兩頭就能讓寶寶和路易吃飽了。」布萊克心裡盤算著,
「猶他盜龍是什麼?」外大陸的埃姆自然不知道布萊克他們那邊種族的劃分與名稱,聽到不明白的名詞就好奇的問了問。
「就是我們第一次見面時候請你吃過的那個肉。」
「啊!就是那個長的很可怕的傢伙啊!那次我以為會死呢!」想到那次經歷,埃姆心有慼慼,「幸好你們很輕易就把他殺掉了。」
「那些傢伙動作很快,可是力氣並不算很大,而且只要不讓他們一起進攻,單只猶他盜龍很好抓噠!」白毫不吝嗇的提供經驗。
「真的嗎?那我們今天就想法抓一條你說的那個猶他盜龍吧?你別說,他們的肉雖然有點硬,不過仔細嚼還是很有嚼頭的,有點懷念哩!」埃姆認真的說。
孟九昭 ̄▽ ̄:你一定是這個世界上最勇敢的兔子,一頭想抓一頭恐龍吃的兔子,必須點贊!
「不過那些猶他盜龍跳來跳去很煩人,跑的又快,稍不留意很容易跑走……」布萊克卻不那麼樂觀,他和白還是幼崽,力量並不比成年的族人,速度也是。上次是運氣好,由於西塔在那裡成為了猶他盜龍注意的目標,他們才能趁機抓到三頭猶他盜龍,如果由他們狩獵的話,一定很難抓到一頭以上。
「等到你們發現那個猶他盜龍的蹤跡之後,我們來挖洞吧,別看我力氣很小,不過想吃肉的時候也會捕獵的。」埃姆很有行動力,他很快開始思考捕捉獵物的方法。
「我們要準備獵物喜歡吃的東西,放在我們準備獵食它的地方,一般我會在原地挖很多洞,這樣,等到獵物過來的時候,我就會跳出來追趕它,等到它踩空的時候,就被抓到了!」埃姆興奮的提供著自己捕獵的經驗。他的經驗給布萊克和白打開了一扇新的大門。
從來都不知道,捕獵還有這麼多準備工作的,對於從來都是「跑→跳→撲」三個步驟補到獵物的布萊克和白來說,埃姆的經驗聽起來厲害極了。
聽起來就很好玩!(☉o☉)
終於,他們找到了猶他盜龍的蹤跡,根據腳印,他們發現對方的數量至少有五頭。
他們準備獵殺這些猶他盜龍。
埃姆仔細詢問了猶他盜龍的步伐長短和身高,然後根據這些數據,圈定了位置,然後幾個人一起很多洞。這些洞挖的很深,一旦陷進去絕對是坑死你沒商量。
「好了,接著就是準備他們喜歡吃的東西了,對了猶他盜龍是吃肉的還是吃素的呢?」埃姆擦著額頭上的汗,問完這個問題才覺得自己大概問了個傻問題。
「長了那麼厲害的牙,肯定是吃肉的吧?那麼,我們就要準備肉。」
埃姆四下張望了一下,最後指了指還在努力加深洞洞深度的哥哥。
「就是你了!哥哥身上肉最多最軟了!」
作者有話要說: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