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節目錄 104 這是個被拐賣的外國人 文 / 秋呆
被人用槍指著,他不是沒經歷過。
他第一次被人用槍指著恰恰是從小到大和他最親近的楊裕文那個催命鬼。他不就是脾氣大了點嘛,盛怒之下把他抽屜裡的文件全都一把火點了。
最後楊裕文就用槍指著他,手都氣得直抖,眼睛瞪得兩個大,好像真的會開槍一樣,他那時候還小,簡直都嚇壞了。
當然他現在才知道那些文件有多重要,當時沒一槍崩了他算他狗命過硬。但楊裕文手抖以後還是把槍放了下來,聲音累得好像剛剛主持過一場電視促銷,溫和又疲勞地跟他講:「這次是我,那下次呢?」
他就冥冥之中頓悟了一下,哦,原來他在毛毛心裡這麼重要呢?從那以後,毛毛在他心裡也佔了很重要的一席之地。雖然他口上不留德,雖然他野蠻又撒潑,毛毛永遠都不會嫌棄他,毛毛默默守護著他,所以他才恃寵而驕,所以他才會聽任自己肆意發展。
如果不是毛毛,那誰會來守護他呢?毛毛是萬能的毛毛,在毛毛身邊,他什麼都不會怕。
之後他每次陷入這種亂七八糟的事裡時都猶記得毛毛那句「這次是我,那下次呢?」。如果對方不是毛毛,就根本不會給他留餘地。但性格都形成了,毛毛不在身邊他也不會示多少弱,一方面示弱實在不是他性格,另一方面他也不想像個傻逼似地等著毛毛來救他。
再雖說老爺子把他養大,但也根本看不上他,把他弄出來他要是不幹點實事出來不就更讓人瞧不起了嗎。瞧不起他沒關係,倒是總有人通過瞧不起他來貶低他家毛毛,這就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再者,眼前這人雖然端著槍,但看上去還沒有當初抱著絕對不會傷害他的心理向他舉起槍來的毛毛兇惡,於是他得出結論:這人不足為懼。
是啦是啦,還把他珍禽異獸一樣地圍觀,雖然他長得像個外國人似的,說不定還真是個外國人,他入的可是正宗中國國籍,從小在中國長大,他那外國人的父母在他腦子裡什麼印象都沒留下過。
最恨那些圍觀的!小時候上學的時候他就因為總被人圍觀把同學什麼的揍了個遍,最後鬧得不可開交,老爺子只好把他接回來找人親自教他。
跟所有的孩子一樣,他完全不喜歡學習,只會對來教他的中年大叔無限發脾氣,老師一露面,就把自己能舉起來的所有東西都砸過去,剩下舉不動的東西都是他用來躲避學習的好障礙。
老爺子給他氣得差點背過氣去,揚言要把他扔到後山去餵野狼。最後還是毛毛出面撫平了老爺子的氣憤,毛毛可真夠寵著他的,不管他出了什麼岔子都有毛毛罩著他,他知道並且享受這一點。
後來毛毛告訴他,他們剛從本家離開到他們現在的聚集地的路上,遇著了人販子團伙。團伙裡分工精細,一批人分別去農村和城裡偷取從不會走的到剛能走的年齡段的孩子,一批人拐帶那些懵懵懂懂的**歲孩子,再由一批人運到鄉下買孩子的地方。
毛毛那時候才十歲,當然整個分家也無意冒犯那個什麼人販子團伙,畢竟正是人心散亂的時候,大伙都一心想遠離本家找個落腳的地方。
但人算不如天算,他們一在小旅店裡落腳,就有個大媽人販子抱著個孩子,來到落單的楊裕文面前和藹可親地說他們大人有事要做,孩子不能帶著,問楊裕文能不能幫把手去他們屋裡陪陪孩子。
那時候毛毛也是個孩子啊,單純得緊,也沒有過多接觸過本家啊分家啊那些的爛事,就像其他普通孩子一樣以做好事為榮。於是他就跟去了那裡去天真善良地幫他們看孩子。
那個孩子就是他,他也是被這團伙拐來要打算低價甩賣的。他跟毛毛的第一次相見就在一個人販子的懷裡,對這世界的一切都毫不知情,一張白紙一池清水。
楊裕文一失蹤在原地,老爺子就立刻叫弟兄們把整個旅店都封鎖起來,害旅店老闆哆哆嗦嗦給110打去了電話。
後來110來了,人販子團伙抓了一小半,把楊裕文和那孩子帶出來讓他們認,楊裕文自然被老爺子認了回去,但那孩子的父母根本不在附近,問了全旅館的人也沒有人來認領。楊裕文被警察放回去的時候懷裡還抱著睡著的他,這孩子眼珠子淺藍淺藍的,像製作精美的人偶,楊裕文那時腦子裡也沒什麼關於法律是是非非的觀念,總感覺看起來善良的事就是真的善良,就出於私心說這孩子是他弟弟,想要把他帶回家裡去。
警察雖然很生氣為什麼為人父的老爺子竟然只認了一個孩子,但也把情況記下就讓他們把孩子帶走了。老爺子在楊裕文的央求下走錯一步,把他留在了楊家。
當然初期老爺子也意識到這種錯誤了,先是有理有據地勸他這孩子要是留下了他父母會有多擔心啊,楊裕文也點點頭,說能理解。
但一看那孩子眼睛藍瑩瑩地盯著他,經過這兩天的邊跋涉邊照顧他,他粘楊裕文粘得緊,一刻離開他都要哭,楊裕文不想把這孩子送走,又感覺這孩子的父母果然還是會傷心難過,也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好。
最後他們找好了落腳點,也終於開始重新打通關係拾起以前的生意,老爺子看楊裕文還是沒有放手的意思,就自己把孩子的照片資料什麼的交給兄弟們讓他們幫著留意。
實在是沒辦法,這孩子的父母大概是回國去了,國內怎麼也找不到消息,他們家才把這個孩子留下來。如果硬說,也能說是楊裕文把他拐到家裡養大的。
後來落了戶口到老爺子名下。本來楊裕文就是老爺子領養的,這回又是以領養的名義,還給了他一個名字,叫楊燁。
楊燁出落得整個一英國落難小帥哥,頭髮就算洗過也總是呈現一種暗金色的光澤,眼睛小時候還藍得挺深,長到現在都有點淺得發光。被老爺子灌輸了一大堆本家該死本家該殺的思想,現在除了那些圍觀他的人,他內心裡最恨的是所謂他幾乎見都沒見過面的「本家」。
但他一直都不用跟那些所謂世俗打照面,以前老爺子非要他去做的事毛毛都替他擋了。這次是毛毛不在這裡他才會出動代表分家出來辦事的,這也有他主觀意見:他也是個正常人嘛,也不能成天圈養在屋裡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啊。正好有這麼個機會,那他就去試試吧。
才有了那些小嘍囉被楊燁欺負得一個頭兩個大還要小心翼翼地指點他這裡應該做吧,這裡這樣好像不妥吧,把老爺子交待的離間的主意跟他一說,他拍腿稱妙,連人都沒帶就單槍匹馬找到d那個女人,趾高氣昂地把老爺子許她的好處跟她一說,她果然就睜大眼睛同意了這次交易。
這女人果然變態,說給她幾具什麼什麼的屍體她就幫忙辦事。需要屍體的女人?這是什麼?傳說中的戀屍癖啊?他對本家的牴觸態度就一下子上升了好幾個數量級。
毛毛這人總是這麼獨斷專行,剛一見面就要做得起不來床,等他醒來的時候就好幾個人守在門口說毛毛不讓他出門,等毛毛過來接他。
可這任務是他接的啊!憑什麼就這樣讓毛毛搶去了!?毛毛有保護癖他知道,那也不能這麼折他面子啊!以後在老爺子面前不就更讓訓得抬不起來頭了嗎!
於是他耍橫說肚子疼要拉屎,就從盯梢裡退出身來。因為長相太顯眼,他準備的假髮也派上了用場,從廁所就直接跑掉了。
那幾個弟兄也不是蠢到家的二貨,一個廁所裡進了什麼人他們能不知道嗎?就立刻跟上了「喬裝打扮」的楊燁,最後演變成楊燁帶著一個大隊伍在深夜的街上亂跑的場面。
後來不知道出門撞了什麼邪星,跑著跑著他就被一個半路殺出的程咬金給一下子拌倒在地拖到了一邊,倆人把他五花大綁一刻沒停留地半拖半拽迅速運走,天知道他還一句話都沒問呢。
最後倆人遇到了眼前這個災星三號,把他扔到地上又考慮來考慮去,結果把他直接帶到屋裡塞進櫃子。
什麼意思!?玩出櫃?出櫃已經落後了!他的出櫃才叫一個轟轟烈烈!
等那些人都走了以後他仍然繼續試圖從繩子裡掙脫出來。誰知道那人綁得也太緊了點,怎麼掙都掙不脫,都感覺自己皮都脫了一層繩子還整個完好無損。
正當他一籌莫展的時候災星三號又回來了,把他放出櫃子,又用奇怪的語言問他要不要把嘴上的封條撕掉,而他因為一直不愛學習,從來就沒學過那些英法德日意的該死的語言!
他氣不打一處來,這根本就是變相歧視他聽不懂漢語!這種人他見多了!遇著就打半死,算毛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