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次被挑釁 文 / 香草依依
我永遠站在你曾站過的位置上,只要你退一步,就能再次和我相遇——
季來茴blog
窗外有一縷暖暖的陽光,像金黃色的薄紗輕柔地覆在桌面上,亮澄澄的,然而僅僅只是到桌邊為止,因為我坐的位置剛好是陽光照不進的角落。
相反的,我對面坐的女郎卻整個沐浴在陽光下,像一朵盛開的罌粟花。
「我是該稱呼你季小姐,還是該稱呼你季律師,又或者稱呼你……江太太呢?」對面的女人先行發言。
我盯著面前做工考究的墨色茶具,不用抬頭也彷彿看到了她唇角的那一抹譏笑。
「關於稱呼,你可以直接去問江銘晟。」
我依然沒有抬頭,並不是我沒有底氣,而是因為,我不想看到一張因為嫉妒而變得扭曲的臉龐。
真是可笑,短短的一個月,已經有三個女人找過了我,對面的女人,第四個。
「呵呵,以為搬出江銘晟我就會害怕了嗎?你……算什麼東西?!」
她已經公然向我挑釁,不過很可惜,我還沒有打算反擊,這樣的挑釁,習以為常。
有一句話叫「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就是對我的處境,作了一個很好的詮釋。
被一個優秀的男人長期包養,只是被他身邊的女人們言語攻擊,而沒有撕扯著頭髮高喊拚命,已屬萬幸。
「怎麼,沒臉說話了?還是我的話讓你無言以對?」她反問,語氣得意忘形。
我還是沉默,她更加得意忘形。
「哦,我差點忘了,你……根本就是不要臉!一個不要臉的女人,哪來的臉說話呢?哈哈……」
她笑的極其誇張,以為這樣就能激怒到我,然而,這只是證明了她有多可憐而已。
「一個女人得不到男人的愛,而去排擠他身邊的其它女人,你的情操……也高尚不到哪裡去。」
我站起身,終於肯賞她一眼,看著她因我這一句話而扭曲的臉,得意的笑了。
上帝可以證明,我雖然得意的笑了,但還不至於忘形。
趁她在氣頭上,我又邪惡的補上了一句:「哦,我也差點忘了,在你之前已經有好幾個女人找過我,她們都比你年輕,所以你一定要保重,隨時保持戰鬥……」
對她友好的揚了揚手,頭也不回的走了出去,雖然我不是一個壞女人,但從來都好不到哪裡去。
今天是個好天氣,可惜這樣的好天氣,卻沒有一個好心情。
沿著熟悉而又陌生的街角一直走,很快便淹沒在接踵而至的人潮,直到夜色降臨才茫然發現走了很久。
也許我該回去了,但我卻不想回到那個地方,心裡突然間覺得很壓抑,很想找個地方,可以不懼悲傷的躲藏。
我來到了「天涯」酒吧,已經很久很久沒來過酒吧了,因為他不喜歡我來這種地方,所以我就不能來,只要是他不喜歡的,我都不能去牴觸他的底線。
面前的紅酒已經被我喝掉了一大半,我知道我沒有權利這樣放縱,然而,痛心到某種程度的時候,就沒有什麼是不可以的了。
吧檯上的手機響了,其實酒吧的搖滾樂遠比手機的鈴聲要響的多,我之所以能清楚的確定手機響了,是因為手機發出的亮光提醒了我。
來電顯示上「江銘晟」三個字讓我覺得很刺眼,我從來不敢不接他的電話,但今晚,我想大膽的任性一次,於是我關了機。
如果說江銘晟的前世是如來佛,那我的前世就一定是孫悟空,縱然再怎麼掙扎,也終究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就像現在,我關了機又有什麼用?我明明知道,這座城市到處都是他的眼線,他想找到我,易入反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