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舊愛新歡,總統請離婚

正文 承諾,他用生命來跳舞 文 / 雲檀

    路燈下,慕少卿一掃之前媒體報紙上的意氣風發,此刻的他情緒激動而又失控,那雙漆黑的眼睛裡佈滿了血絲。

    「白素——」慕少卿像是一隻被惹怒的睡獅,因為憤怒,喉嚨中迸發出低低的怒吼,「你怎麼能這麼狠?既然活著,為什麼不聯繫我?你怎麼忍心這麼折磨我?」

    白素身體一僵,眼睛裡漸漸升起了一層薄霧。

    這兩年來,有誰不知道s國副總統慕少卿工作之餘最喜歡的休閒運動就是挑戰極限,這些極限運動以風險度和死亡率極高而出名。

    兩年內,他徒手攀巖十八次,在懸崖峭壁上不依賴任何安全輔助,身手矯捷,完成多項引體向上、轉身、跳躍等驚險動作。

    他速降滑雪六次,其中有一次遭遇雪崩,被埋在冰雪之下,被救出來的時候已經失去了意識,經過一夜搶救才甦醒過來。

    他高速賽車十次,在和死神進行生死遊戲的同時,出事兩次。最嚴重的那一次,他駕駛的威廉姆斯賽車忽然失去了控制,狠狠的撞向混凝土牆。

    那天,陌生城市小旅館,白素坐在床上觀看現場直播,當她看到車身在猛烈的撞擊中翻倒,一個車輪像玩具飛盤筆直拋向天空時,她忽然間覺得很冷。

    他受了重傷,聽說肋骨斷裂三根,幾度徘徊在生死邊緣,整整昏迷了一個多星期。

    她下樓買水,聽到市民議論,轉身回去的時候忽然倉惶落淚。也就是那天,她的右手臂被業界權威醫生判了死刑。

    他休養了半年,身體剛恢復,就又不怕死的開始進行低空跳傘。危險度比高空跳傘還要高。他在懸崖、高塔上起跳,因為距離有限,打開傘包的時間只有5秒鐘,每一次都驚險萬分。

    後來他迷上了蹦極,有記者尾隨,發現他獨身一人在太平洋一個小島上,僅僅在腳上綁了一根籐條,就要從50多米高的「跳台」上縱身躍下。

    記者嚇壞了,連忙現身阻攔。那記者後來回國寫了一本書,書名叫《生死極限:我眼中的s國副總統慕少卿》

    那位記者說,當天他並未阻止成功,想到蹦極危險就跟駕駛時速160公里的奔馳汽車時,他就兩腿打顫。

    記者擔心慕少卿出事,所以一直閉眼不敢看,所幸只是虛驚一場。

    後來記者有幸獲得慕少卿同意,對他進行採訪,忍不住問他近兩年為什麼會這麼喜歡極限運動?

    慕少卿說:「其實我一直都很喜歡挑戰極限,但我曾經答應過一個人,我要死在她後面,所以計劃只能擱淺。」

    慕少卿說的是誰,其實國民都隱約猜得到。

    她活著的時候,他保護自己的生命,只因一個承諾。

    她死亡之後,他放縱喜好,只因承諾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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