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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01,離家出走 文 / 馬忽悠

    你們相信有死神的存在嗎?

    我相信哦,因為我現在就是其中的一員。

    我叫羅恆。

    我出生在一個悲慘家庭裡,爸爸愛喝酒,玩k,媽媽則喜歡賭博,下注。

    典型的爛家庭。

    他們如果把錢花完了,就去借,說什麼等我長大之後再還。

    因此他們肆無忌憚的欠下幾十萬的高額貸款。

    這些日子裡,當我得知,他們會讓我長大後還數十萬的高利貸,我就想著逃離這個家庭。

    雖然我還在讀初三,但是我明白幾十萬這種高額的數字,這種價格不是普通人能償還得起的,有些人一輩子都不能擁有上百萬。

    現在,我在策劃著逃跑計劃。

    如果我不跑,那麼我長大後將會成為他們的還債工具。

    首先,逃跑最為需要的就是錢。

    我知道父母把錢放在什麼地方,我應該可以直接把抽屜撬開,拿走全部的錢,然後逃跑。

    只是,我能跑到哪兒去呢,跑出去之後我又能活多久呢?

    我不知道

    雖然我不知道要怎麼做,但是好比在家裡等著承受他們的債務要強。

    來說說我的父母吧。

    媽媽長期沉迷於網絡賭博,一次就是一萬兩萬塊,明明我勸誡她那是騙人的,她還是要一頭扎進去,說騙人就騙人,我玩的高興,而且還讓我以後替她還錢。

    呵呵?

    爸爸呢,經常跟社會上的小混混在一起,聚在一起賭博,玩k,其實他是被那群三流小混混給騙了。

    三流小混混集體出千,導致欠下賭債幾十萬。

    爸爸不單單沒有跟小混混絕交,反而還變本加厲,跟著他們玩k,背著媽媽,去搞年輕女人,這是我在某天放學之後路過一家ktv所遇見的。

    我回到家就告訴了媽媽,媽媽只是撇嘴一笑,說他們倆人自己玩自己的,互不相干。

    呵呵?這還是一個家嗎?

    不是!這不是我想要的家!

    所以我要著逃離這個家

    再來說說我自己的一些情況吧。

    我呢,在學校是一個長相出眾的人,因為我長相可愛,美男吧?

    托我長相的福,我曾經有過一女朋友,她叫陳月琳,這個女孩長得也很可愛,在大家的眼裡,我們就是一對十分搭配的超q情侶。

    但好景不長,我們在一起一年就分手了,因為我在那天說我父母豬狗不如,欠下一百多萬讓我還,陳月琳她第二天就跟提出我分手了,我答應了,我有什麼資格喜歡她,我有什麼資格讓她跟著我?

    我只是一對欠債百萬的父母的兒子,換了是誰都要喊我分手吧。

    後來她跟我們學校一個高富帥好上了,不過這還沒關係,既然我給不了她幸福,她開心就好。

    我現在對我的父母恨透了,我在學校欠債一百多萬的消息也被傳開了,這估計是陳月琳和那個高富帥的傑作吧,全校就陳月琳一個人知道我家裡欠債百萬。

    因此,我也很討厭陳月琳,因為她,害的我我在學校去廁所都被人議論紛紛。

    但我有什麼資本去怪別人呢?沒有。

    打架打不過,也不比別人家有錢,萬一打傷了還要賠錢,可是我賠得起麼?我去打了只會為我將來增添負擔。

    我只能選擇忍聲吞氣的活著。

    現在呢,我想離開這個城市,自己去一個地方生活,新的開始,寧可現在受一些苦,也不要將來一輩子都成為他們的還債工具。

    這一天,我凌晨五點就起床了,靜悄悄的去拿鐵錘和一字螺絲刀撬開了抽屜,這種抽屜不難撬,破鎖一把,直接對著縫隙砸就能開了,而且放錢的房間裡也沒人住。

    撬開之後,我看到一疊疊紅鈔票,我隨手拿了一半,快速的清點了一下,大概五千。

    臥槽,才五千。

    於是我就把抽屜全部的錢都拿走了。

    這一萬塊錢夠我花很久的了。

    背上背包,就開始了我的離家出走之旅。

    出了門,我就大好心情的去kfc吃了一頓早餐。

    因為我現在自由了,所以要好好享受一翻。

    吃過之後,這一頓消費才十塊錢,一碗粥和一根油條,超值啊,平時的我根本沒有這樣的機會吃這種奢逸,因為今天很特殊嘛。

    走路去了車站,拿出學生證買了一張通往另一個城市的巴士票。

    那裡是一個大城市,跟我們這些小城小巷不一樣。

    哪怕現在我過著流浪街頭的生活,我也不要等待著父母早已為我決定的命運。

    票上顯示,車是下午一點才發動。

    看了看車站候車廳的時鐘,才八點。

    這要怎麼等?還有五小時,耍我呢。

    於是我去找買票的理論

    好吧,只能認命了,也難怪,我是早上才買的,能買到下午的算不錯了。

    接下來要去幹什麼好呢,去遊戲廳?算了,一萬塊就省著點吧,還是去幾個我想去的地方散散步吧。

    我來到了公園,這個地方曾經讓我充滿幸福感,這是陳月琳跟我第一次約會的地方。

    我坐在涼亭裡,細細著回味著我的初戀。

    人呢,是不是有錢了就可以了?有錢了就會有人喜歡了?

    我發誓,去到那個城市裡,一定要當一個大老闆。

    我要讓陳月琳後悔。

    讓她為自己離開我而感到後悔,等她來求我的時候我頭也不回的甩開她。

    我就這樣亂想著,迷糊中,我坐在涼亭裡睡著了,大概是因為我起來撬抽屜起來的太早了吧。

    醒來之後,已經是十一點半了,再去吃個飯時間估計就到一點了。

    我特地找了一間離車站近些的快餐館,快餐既實惠,又好吃,付了六塊錢。

    由於我吃得太快了,現在才十二點,距離發車還有一個小時,唉,再去走走吧。

    我想多看一會這個城市,等我回來的時候,我一定要成為一個大老闆。

    終於,十二點半了,我可以提前驗票的,提前上車的。

    驗票員見我十幾歲的樣子,而且今天不是週末,她就問我去那,我說親戚病了,去探望下親戚。

    她誇我真大膽啥的。

    離家出走不大膽能行?

    上了車,自己一個人默默的坐在窗口旁。

    距離發車的時間越來越近了。

    離開這個城市吧,進行自己一個人的旅途吧。

    此時此刻,我心裡一直默念著這句話。

    等目的地到了,我就自由了。

    忽然,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轉過頭一看,是一個二十多歲左右的大姐姐。

    「你一個人嗎?」她很友好的朝我問道。

    我點點頭。

    「不會吧,今天可不是週末,你自己一個人坐長途巴士幹什麼?」

    我沒有作聲,為什麼自己坐巴士讓她自己猜去。

    「離家出走了?」我去,這麼快就猜到了。

    我沒說話,但不否認。

    「你是啞巴?」她一直在打量著我的表情。

    「不是。」我答覆。

    「那就是默認咯?離家出走的壞孩子。」她一副我很明白的樣子看著我。

    「不懂就別亂說,如果我不逃,我這輩子都會累到死的。」

    「為什麼?」她眨眨眸子,像是等待著我說原因。

    我坦白,把我家裡的事跟她說的一清二楚。

    她聽完之後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說我可憐啥的,她抱著我,一直哭。

    這大姐姐也真是的,還把我當作紙巾了不成。

    車上的人越來越多了,她才放開我,我肩膀上都是鼻涕眼淚,怪噁心的。

    然後她翻著自己的手提包,她終於要拿出紙巾來自己擦了嗎?

    可誰知,她拿出一條綠色的東西,然後她撕開拉條,給了一片我。

    「交個朋友吧。」

    我白了她一眼,這是鬧哪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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