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七十四章 被拋棄的靈魂 文 / 鬼執事
「鑽進客棧潛伏了這麼久,折騰了半天,卻只殺一個小小的詛咒鬼洩憤,」盯著杯子裡血酒的安路宸頭也不抬,自顧自的道:「你說,我是該誇你孤身入虎穴的勇氣呢,還是該罵你欺軟怕硬?」
紅色的血酒在杯子裡顫了幾顫,安路宸的背後,緩緩飄出了一個無頭魂魄。
透過杯中血酒的倒影,安路宸神色微凝,「秦越!」
「你知道是我?」
他面前的菜盤裡,豎著一個年輕人的腦袋。
那個腦袋已經有腐爛的痕跡,某些地方的皮肉裡,依稀可以看到蠕動的蛆蟲。
安路宸笑笑,「你潛入的時候我就覺得是你,若非最近瑣事太多,何至於等你自己冒出來……說真的,你出現的不是時候,如果你在我傷重無法自保的情況下出現並誅殺我,絕對比現在容易的多。」
「我不是來誅殺你……」
「哦?」安路宸把手中被子裡的血酒倒在地上,閒閒的道:「這倒奇怪了,我殺了你,絕了你的財路斷了你的前途。而你呢,費心巴力的找到了乾客棧的所在,卻告訴我你並不想殺我報仇……你腦子裡裝的都是憨豆嗎?」
「……」
秦越鬼魂的頭顱瞪著眼睛看著安路宸,不知道該如何搭腔。
安路宸瞥了他的頭顱一眼,從滿是血污的桌子前起身,邊開窗換氣邊道:「說吧,你來這裡究竟有什麼目的?」
「濁客棧在我死後眛了契約,我想把我的靈魂賣給你,請你為我討還公道!」
「眛契約?」
秦越的腦袋死命點了兩下,結果脖頸下巴處儘是油漬。
安路宸膈應無比,皺眉道:「你能不能把腦袋和身子黏到一起?」
「我的魂魄是被你用手刀斷首的,我試了很多次,根本無法粘合,」秦越黑著臉道:「我已經習慣了腦袋和身子分開的日子,你也先習慣著吧——」
「我不想習慣,馬上離開乾客棧,不然我分分鐘將你散魂。」
乾客棧近期瑣事太多,安路宸心裡煩的要死,哪裡還想再招惹麻煩事?
他才懶得管濁客棧眛契約的事呢,現在他自己屁股上的屎還沒擦淨,哪裡有功夫管別的!
見他趕自己走,秦越當即聲色俱厲起來,「你怎麼可以這樣?你們惡魔不都是言出必行嗎?」
「對,只要有契約,惡魔確實該言出必行,」安路宸去櫃子裡取白襯衣換衣服,開櫃子的時候聳肩道:「然而,我乾客棧可和你沒契約,所以啊,你這事找不到我們頭上……快走吧,剛才那個詛咒鬼的死我就不跟你計較了,全當我為當初幹掉你賠罪!」
「說的輕巧——」
秦越的身子走到桌子上,死命的拍著桌子。
因為腦袋和身子不一連,沒控制好方位,巴掌全拍到詛咒鬼遺留下來的血水裡。
血花四濺間,秦越的腦袋做出很憤怒的樣子,「安路宸,如果不是你當初撂倒濁客棧的跑堂殺掉我,濁客棧怎麼會背負契約責任?濁客棧不背負契約責任,又哪裡會眛我的那份契約?」
「說你笨你還真不聰明,」把拖下的血襯衣撂到一邊後,安路宸邊給自己穿上新襯衣邊道:「你和濁客棧簽訂的那份契約不完整你看不出來嗎?」
「不完整?」秦越懵。
他還真沒對這個問題鑽過牛角尖兒。
扣好襯衣扣子後,安路宸召喚出客棧詛咒鬼收拾房間,在詛咒鬼忙碌的時候,對秦越的魂魄道:「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你們那份契約最後,違約後需要付出慘重代價的只有你吧?」
「是啊,有問題?」
「廢話,你和濁客棧雙方的契約,你違約後你得付出慘重代價,它們呢?難道它們不是契約方?既然是契約方,憑什麼它們不把自己違約代價寫上去!」
說這話的時候,安路宸神情激動正義的很。
他似乎忘記了,乾客棧和客戶簽訂契約的時候,也沒寫乾客棧方的違約代價。
在他那較『專業』的指導下,秦越張了張嘴吧,「唔,好像是這個道理……」
「所以,」安路宸兩手一攤,擺出一副無辜樣子道:「你倒霉與我殺你關係不大,你該找的,還是濁客棧!」
經他這麼一忽悠,本來涉世就不是很深的秦越還真信了。
見他抱著腦袋朝門口走,安路宸暗鬆了口氣。
其實濁客棧眛契約的事啊,他知道根結在哪裡。
濁客棧眛契約,不是鑽了契約漏洞。
因為對於契約惡魔來說,契約客戶身上的那個契約印記就是他們的承諾。
承諾若不完成,那個契約印記就會根據問題的嚴重度懲罰他們。
沒有哪個契約惡魔願意被契約印記懲罰,所以,大家是不會明著違背契約的。
濁客棧之所以違背契約,是因為秦越的身體和魂魄上,都沒了濁客棧的契約印記。
秦越眉心的契約印記,早就被當初找上他的安路宸動用人魔之主的權利抹去了。
當時的安路宸覺得秦越和濁客棧的契約是缺德無比的黑暗契約,所以,在看到契約印記的那一瞬間,就動手將契約印記抹去,終止了雙方的交易。
因為契約終止,所以,契約雙方都付出了相應的代價。
濁客棧家大業大,付出代價不覺得什麼,秦越可慘了,死了還無法為自己討回公道——
……
見他傻乎乎的抱著腦袋準備再去找濁客棧理論,安路宸有些不落忍,出聲道:「秦越,這是一條沒有希望的路,我建議你放棄!」
「不是不知道這是一條沒希望的路,我也想放棄,可是,我不知道放棄後我能做什麼啊?」
自打和濁客棧簽訂契約的那一瞬間起,他的魂魄就再也無法踏上光明輪迴之道。
無法輪迴,沒有契約印記的魂魄濁客棧又不肯收取,現在的他,是光明之神和黑暗之神共同拋棄的一個棄子,沒有目標,沒有前途。
什麼都沒有了,除了踏上無望的討還公道道路,還能做什麼呢?
安路宸沒有再留他。
如果當初秦越只是單純的以自己的魂魄和**為代價換取成功享樂,安路宸無所謂將其收入麾下,畢竟是他把秦越害成這個樣子的,他在有能力的情況下,理所應當對秦越負責。
可惜啊,秦越和濁客棧簽訂的契約內容中,他付出的,不僅是他的魂魄和**,還有那一車車無辜乘客的魂魄和**——
這樣的秦越,安路宸即使會動惻隱之心,也不會將其收入麾下。
他怕有一天,自己也會被秦越給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