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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八章 意外意外 (完) 文 / 長沙滿哥

    我們家樓上就住著一位張局長,他們局裡也需要招三個公務員,從公務員開始考試開始我至少碰到了1o個問他們家具體樓層的人,這當中有手裡提著高檔紅酒香煙的普通群眾,也有開著豪華小車大腹便便卻手裡什麼也沒有提(紅包塞在褲兜裡)的大款。我甚至還兩次看到一位農村老大媽跟她的兒子,她兒子高高大大相貌堂堂,戴著眼鏡,一副文質彬彬樣子卻又顯得特別能幹,可以說是一表人才。第一次見到他們是上午,他們提著好多的土雞蛋(至少有2oo個以上)和幾條草魚問我張局長的家,我帶他們上樓,並敲開了張局長的家門。第二次見到他們是當天下午,他們坐在院子門口賣土雞蛋,五毛錢一個,很多人圍著看,卻很少有人相信他們的是正宗的土雞蛋,畢竟如今騙子五花八門太多了,裝學生妹子清純行乞的,裝鄉下人傻不溜秋賣古董的,人們又以為來了一個裝可憐賣假土雞蛋的。只是我跑上前去一口氣買下了他們剩下的16o個雞蛋和一條草魚,一共1oo塊。那個老媽媽認出了我就是送他們送樓的,拉著我的手說他們是從鄉下來的,目的是為了給想當公務員的兒子說點關係,他們進一趟城不容易,這些雞蛋都是她從鄉下買來的,因為他聽說當官的都喜歡正宗的鄉下土雞蛋,因為這東西補腎(我估計是她聽誰瞎說的!)可是這個張局長的夫人在他們剛進門不久就把他們給趕了出來,還把他們留在茶几上的東西給扔了出來。她面帶哭相的說:「你看,雞蛋都破了好幾個,這幾個我就不算錢了,我退你錢,我數數,一共七個,七五三十五,我退你三塊五。」

    我說別別別,就一百塊吧,別找了,我不喜歡零錢。老大媽這才歡天喜地的將錢放進好幾層衣服的裡兜裡,說今天碰到貴人了,只是看樣子兒子的公務員夢想基本上是破滅了,你要知道這大熱天的雞蛋拿回去家裡沒有冰箱肯定得臭,所以就想賣掉,眼看著雞蛋賣不出去草魚開始有點變色了他們有點慌張了的時候我出現了,老大媽拉著我的手說了不知道多少遍謝謝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最後我不得不提醒他們要趕緊走要不然等下沒有車了他們才離開。

    我把雞蛋拿回家媽媽煮了幾個吃以後說味道好極了,這才是正宗的鄉下土雞蛋,你看蛋黃多圓,多黃,蛋白跟玉石一樣,城裡人就喜歡這樣的雞蛋。()我嚷嚷一句說:「可是當官的不喜歡。」媽媽問我說嚷嚷什麼呢?我自言自語的說:「如今當官的都喜歡洋妞,土雞都不喜歡了誰稀罕你的土雞蛋!」媽說你這孩子怎麼了?我說瘋了,一個大學生要是畢業了找不到工作還要被鄙視真的會瘋的。

    第二天好幾個鄰居找到我,說聽我媽媽講昨天我買了好多正宗的土雞蛋,一定要分幾個給他們,我說那一塊錢一個,他們二話沒說就開始搶購,一下子我賣了14o元,除去昨天的1oo元成本,我還賺了4o元和一條草魚。

    我一直在尋找這個老媽媽和他的兒子,我想告訴他們如果她兒子沒有被選上公務員的話我們可以一起來賣土雞蛋,因為我也是大學本科畢業,也沒有工作,這人和土雞蛋一樣,是金子總會光的,可惜我一直沒有能夠找到他們,我估計他們對公務員失望了,對星城失望了,對當官的失望了,說不定她的兒子現在正在冒著烈日在挖紅薯呢?其實挖紅薯也挺好的,至少比貪官好,怎麼說身體還是健全的,良心還沒有被狗吃掉!只是可憐他戴副眼鏡,幹農活多少有些不方便啊!

    說到吃我們就來說說公款吃喝的問題,我記得五六年前有一家報紙上登載過一副對聯,這副對聯曾經流傳全國,被各大報紙,也為普通百姓津津樂道,對聯的大致是這樣的:迎賓十菜一湯,嘗八寶雞、鳳凰腿、全家福、山珍海味,直吃得挺腹伸腰,花公款何必小氣;陪客一桌十座,品五糧液、杏花村、味美思,喝他個昏天黑地,慷國慨幹嗎傷心?這對聯是五六年前的,現在時代進步很快,我看應該改改了,現在都是拿魚翅漱口,拿燕窩填肚,酒就更不用說了,不帶點洋味的別拿上桌。

    現在吃喝講究「名正言順」,吃喝品目繁多,花樣翻新,於是五花八門、正兒八百的歡迎會、歡送會、獎勵會、表彰會、檢查會、鑒定回、總結會、慶賀會、評比會、驗收會、交流會、定貨會、取經會、傳經會、座談會、討論會、布會、年前會、年終會、學術報告會、經驗交流會、男女青年搭配聯誼會等等各種會議應運而生,無會不吃,無會不喝,無會不(獎金,財物)無會不拿,這就產生了人們順口所說的「要實惠,去開會!」

    7大吃大喝,讓無數正直善良的我國民眾(當然也包括有些正氣的幹部)極其反感,很多人都認為用公款大吃大喝是一種犯罪,記得有一位縣委書記曾經說過:「吃是最大的犯罪!它把黨的威信,吃沒了;把當官的良心,吃沒了;把老百姓的信心,吃沒了。」

    但是在我國現有的法律條文中,對吃喝沒有相應的懲罰措施和處理辦法,所以有些當官的大言不慚的說:「最大的犯罪」又怎麼樣?「吃沒了」又怎麼樣?所以他們依舊是官照樣當,嘴照樣吃,手照樣拿,你能夠怎麼樣呢?

    上樑不正下樑歪,上面的黨政幹部拿公款大吃大喝,下面的鄉鎮官員能不吃嗎?於是鄉鎮官員吃完了招待費,吃完了財政,就到附近的酒店去吃,吃完了寫個欠條,拿個公章一蓋完事,前一段時間星城的《瀟湘晨報》上不是報道了某個貧困縣的鄉鎮幹部吃垮了三四個酒店,最後不是連洗腳按**摩都打白條嗎?

    我真的寒心,我真不知道這種每天沉迷在歌舞酒樓的所謂「人民公僕」,又有幾分清醒和精力來為人民服務?黨紀國法在他們手中還能存在幾分公正?在這種當官的領導下,我國的未來又將怎樣?他們知不知道,他們這樣下去,要亡黨亡國的啊!

    2oo6年3月在兩會期間,有一個湖南的教授(人大代表)提出了「究不在其極,而在其必」(原話我記不清楚了,大概意思是這樣的)此人提出要免除貪官的死刑,他認為貪官不要採取「極(死)」刑,而是要將所有的貪官都抓起來,而且是「必」須抓起來,(他的具體意思我沒有太懂,因為當時沒有怎麼看新聞,如果有差錯,希望這位人大代表諒解並希望讀者能夠留言幫我改正過來,我的聯繫qq:3o424379)。

    我不知道這位人大代表統計過沒有,我國到底有多少監獄,能住多少人?我國的貪官都是享受星級待遇的,一般都是獨立的監房。我想如果把我國所有的貪官都抓起來的話,估計把內蒙古草原全部建成監獄都不夠用。

    再來看看老百姓是怎麼說這些當官的吧:「十萬當官九萬貪,還有一萬剛上班」;「手裡沒有錢,下來轉一圈,口裡沒有味,開個現場會」;「上午講正氣(開會),中午講義氣(喝酒),下午講手氣(賭博),晚上講力氣!(肯定不是陪老婆睡)」。

    2oo6年7月,在星城的大街小巷,到處都打出了關於打擊「兩搶(搶劫,搶奪)一盜(盜竊汽車)」的公告,我記得最清楚的一條標語是「飛車搶劫,拒捕的當場擊斃」!和貪官比起來,我覺得飛車搶劫的不算什麼,飛車搶劫傷害的只是某一個人,或者說是某一群人,而他們確實是因為生活困難才去搶劫的。而貪官傷害的少則是一個地方,多則是一個城市,一個省,甚至是對整個國家的傷害,而且當官的雖說錢不是很多,但是生活還是過得去,至少吃的穿的還是有,這就是明顯的吃著碗裡的,望著鍋裡的,罪不可赦,更重要的是,一個貪官往往能讓很多的人民群眾對當官的失望,對當地政府的失望,對我國**的失望,甚至某些地方就是因為某些貪官引起群眾與政府對立。這種由於貪官引的群眾和政府的對立就足夠讓貪官槍斃一千次,一萬次,有什麼理由赦免他們死刑呢?

    我翻閱了很多的職務犯罪,大多數的貪官貪污並不是為了讓自己的生活變得很好,很多是為了兒子,女兒,老婆甚至*,大部分的高官都到了暮年,他們希望自己死後子女和老婆和*們的生活可以變得好一點,所以他們拒不承認錯誤,拒不交代轉移贓款的下落,就算財產被查封了,也寧願「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因為國家法律對「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只能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內。我想試問:這種貪官跟「拒捕」的搶劫犯有什麼區別,又能否對他們「當場擊斃」呢?

    我個人認為,貪官的死刑是不能夠赦免的,非但不能夠赦免,還應該加重,如果中央下個文件:「貪污(受賄)人民幣一萬,開除公職,開除黨籍,判有期徒刑一年,貪污兩萬,判兩年,以此類推,貪污十萬,拉出去槍斃!舉報貪污的,經查證屬實的被舉報人貪污一萬,舉報人獎勵兩千,貪污兩萬,獎勵四千,貪污十萬,獎勵小汽車一台。(獎勵給舉報人總比給貪官們開去泡妞好!)政府官員公車私用一次,罰走路(被罰人可以乘坐公交車或者的士,不報銷車票)一個月,私用兩次,罰走路半年,私用三次,取消使用公車的權利。舉報公車私用的,經查實,被舉報人公車私用一回,舉報人免費使用公車一天(政府派司機,防止國有財產收不回來),私用兩回,免費使用三天,私用三回,送125摩托車一輛。(國有財產有限,不能夠再送汽車了,同時需要補充的是這個文件針對的是文件放以後的貪污受賄和公車私用,如果前面的也追究的話,我估計我國的官也沒有剩下幾個了。)」

    試問,如果如此,我國的官還會那麼明目張膽的貪污受賄嗎?我國還會出現那麼多豆腐渣工程嗎?還會出現貪污幾千萬甚至上億潛逃國外的人嗎?我國的公車還會出現私用氾濫的情況嗎?還會出現拿著公車當「花車」賺外快的嗎?我國還會出現連世界盃都進不去的情況嗎?最後一種情況可能會有的,但是我敢保證,只要我國沒有貪官,只要我國的公車不再私用,就算把我的腦袋拿去當足球踢,我也要訓練出11個像模像樣的傢伙來。如果我國的官覺得沒有油水太清淡要下崗的話,我第一個頂上,雖然我不會說謊不夠圓滑不懂得欺上媚下左右逢源玲瓏官場,但是我以我在起點的人格保證如果我當官了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對得起良心,對得起百姓,對得起**和讀者。當然我也需要政績,我上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成立一個「懲治貪官聯盟協會」,簡稱「懲貪盟」,這個「懲貪盟」由網友讀者自願組成,不談界限,無須學歷,沒有狌別出身歧視,只要你有一顆正義的心,都可以加入。我們的廣告語是「誰敢得罪貪官?我!!!」我們的宗旨是「殺一個貪官,救十個貪官!」我們的口號是「哪裡有貪官我們就出現在哪裡」,我們的法律條文就是上面中央下的那個文件,我們開通24小時老百姓投訴專線,絕對不會出現「壓案不辦,先去吃飯」的現象。最好是政府能夠給我們一些特權,甚至給我們兩把槍,我們就可以去國外,將潛逃的國外申請難民保護的貪官秘密暗殺,行刑的時候,我們都會說:「我代表人民槍斃你!」

    寫到這裡的時候,女朋友在廚房叫我過去幫忙洗碗,我不肯,我說我在忙寫文章呢,不信你過來看看,女朋友跑到書房將上面瀏覽了一遍後破口大罵:「你腦子進水了啊?叫你寫篇現在吃香的玄幻小說到飛盧,說不定可以進vip賺點稿費讓我減減肥,買個mp4或者把廁所裝修一下,刮點3o8貼點瓷磚,你倒好,你看寫的什麼別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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