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六章 殺手魔狼 文 / 堯家菇
秦逸就那樣在監控電腦旁邊看著,他的心已經提到了嗓子眼。雖然知道這個鬼鬼祟祟的傢伙,多半是來對付洛煙的,但是他的心中還殘存著一絲幻想,希望這傢伙另有目標。
他透過監控屏幕發現,那傢伙將保安室內的兩名保安毒昏之後,並未急著行動,而是四處張望了一陣,彷彿是在找小區內的監控攝像頭。
就當他抬起頭來的時候,秦逸看到了他的臉。那是一張異常枯瘦的臉,彷彿沒有了半點肉,只剩下皮包骨。他的眼睛很大,眼窩深陷,瞪起來很嚇人,好像是個活殭屍一般。
他的下巴處佈滿毛喳喳的胡茬,好像有一段時間沒整理過了,也可能是故意打扮成一副憔悴模樣,來減少別人對他的注意力。
很快,那白人就將小區內幾處安放攝像頭的位置找了出來,然後尋著攝像頭的死角,緩緩地走動著,看樣子有點像欣賞周圍的風景,一副左顧右盼的模樣。
大概三四分鐘之後,秦逸最不願看到的事發生了。那個白人晃來晃去之後,最終在自己這單元的樓道口前停住腳步,然後伸手去掏他兜裡的萬能鑰匙。
直到此時,秦逸才最終確認,這白人確確實實是來找洛煙的。他知道自己不能再沉默了,必須率先採取行動。
秦逸的大腦快速轉動了起來,他在想在什麼地方幹掉殺手最好。要是在樓道中的話,如果不能將對手一招制住,那麼很可能產生大量聲響,從而將鄰居驚醒。這樣就會把事情變得很麻煩。
倘若是在殺手開洛煙房門的時候,自己從後邊偷襲,一招拿住他的概率就會很高。然後將他拖進自己的房間,快速解決道。
這個方法確實不錯,但問題也是有的。因為殺手必然事先將他身上,可以證明他身份的東西藏到別處了。如果自己這樣快速將他幹掉,那將無法查探他屬於哪個組織,這樣又會給今後的保護工作帶來不便。
第三個方法就是秦逸先行潛入到洛煙房間,等著殺手進來,從而給他來個守株待兔。根據那殺手剛才的手法來看,他通過萬能鑰匙潛入到洛煙房間之後,必然會再次噴吐嗜睡粉,然後再對絲毫沒有反抗能力的洛煙下手。
如果這樣的話,只要洛煙呼入了嗜睡粉,那麼秦逸在她房間內弄出天大的動靜,她都是絕對不會醒來的。即便有鄰居聽到了些聲響,過來敲門,大不了不給他開就是了。
而且這樣,秦逸還可以近距離觀察到殺手的刺殺手法,這樣對於秦逸查探出他屬於哪個組織,有非常大的幫助。
雖然這些想法都很複雜,需要縝密的分析,但秦逸只在幾秒鐘內便思考完畢了。之後他沒有遲疑,快速來到書房當中,從皮箱內把自己多年沒用的軍刺別在了腰上,又隨便取了一小截鐵絲,放在手中。
之後,他便幾步走出了房門,把鐵絲弄彎,在鎖孔中隨便捅了幾下,那門就啪的一聲,被打開了。
秦逸輕手輕腳地走進了洛煙的房間,然後將門關上。由於早已對洛煙房間內的格局瞭若指掌,所以雖然屋裡烏漆抹黑的一片,但秦逸依然放佛到了自己家一樣,很快便鑽進了洛煙的臥室當中。
透過窗外投射進來的淡淡月光,秦逸看到洛煙正蓋著毯子,在柔軟的大床上酣睡著,她睡的很香甜,甚至還微微地打著鼾,完全沒有意識到危險已經臨近。
接著,秦逸沒有停留,將臥室內的一個衣櫃門打開,躲了進去。這個衣櫃上有幾個通風用的小孔,正好可以讓他觀察到外邊洛煙的情況。
他靜靜地等著,六七分鐘之後,終於聽到「啪」的一聲。秦逸知道,洛煙的房門已經被那白人打開了。
之後便是一陣極其細微的腳步聲,那聲音就彷彿老鼠在地上爬行似的,一般人根本聽不到,但還是被耳力異常驚人的秦逸聽了去。
很快,那白種男人便來到了洛煙的臥房中。他用手電照了照洛煙的臉,之後不禁露出一抹極其陰險的笑容。
然後,他便再一次拿起那個小圓筒,對著洛煙的臉吹了一陣白煙。洛煙的頭很快歪了歪,再沒了半點知覺。
「哈哈哈,暴風啊暴風,知道我殺了你女友的妹妹後,你會不會傷心欲絕呢?」那白種男人一臉戲謔地笑了笑,操著一口純正的英語說道。由於不擔心洛煙醒來,他的音調明顯高了一些,再不像之前那般謹小慎微了。
衣櫃內的秦逸,則早已將鋒利無比的軍刺拔出,準備隨時衝出去給這白人致命一擊。不過他現在仍在屏氣凝神地瞧著,為了能盡量多的查探出殺手的背景,他決定不到最後關頭絕對不現身。
從這殺手剛才第一次說的話中,秦逸得到了以下幾個信息。第一,他知道自己曾經的綽號叫「暴風」,顯然對自己當傭兵的經歷瞭若指掌。第二,他之所以要對洛煙下手,是奔著自己來的,讓自己心痛,這無疑是一次慘絕人寰的報復。第三,他敢孤身一人前來行兇,所以並不知道秦逸就住在隔壁保護洛煙。否則,他要對付的第一目標自然是秦逸,而且即便是國際上頂尖的殺手,也要來至少三個以上才有把握取勝。
那白人殺手笑了一陣之後,伸出他粗糙的大手,在洛煙暴露在外的小腿上摸了摸,露出一臉猥瑣的笑容:「多美麗的女孩,就這樣殺掉太可惜了,還是讓我『魔狼』先好好享受一番再說吧。」
說著,那白人殺手一隻手放在了洛煙的臉頰上,另一隻則去脫自己的褲子。
變態!我一會一定讓你不得好死!秦逸在心中怒罵著。雖然怒不可遏,但他依舊還是沒有動手。
從剛才的話中,秦逸得到了一個重要信息,那就是這白人男子的綽號為「魔狼」。秦逸在自己的記憶中快速檢索了起來,看看自己得罪過的犯罪組織或者是財團當中,有沒有一個叫做「魔狼」的高手。
答案是否定的,沒有。那麼也就是說,這白種混蛋只是個上不了檯面的小角色。雖然從犯罪的手法上來看,他可以算是個經驗老道的殺手了,但他現在卻見色起意,想付著寶貴的時間成本,冒著任務可能失敗的風險,去一解自己的私慾。
這麼做的人一般有兩種,第一種是非常厲害的高手,正所謂藝高人膽大。第二種便是喜歡意氣用事的蠢貨。顯然在秦逸看來,這個魔狼是第二種。
很快,魔狼把自己的褲子扒了下來,露出一個寬大的四角褲。然而,就在他想要去撕扯洛煙衣服的時候,戴在他頭上的微型無線電耳麥卻發出「嗶」的一聲。
「混蛋!」
「好事」被人打斷,魔狼咬著牙怒罵了一聲。但他知道耳麥那邊的人他得罪不起的,所以只得用手按了一下耳麥上的接通按鈕。
「鬼狐,我不是早早告訴你了嗎,如果沒有異常緊急的事,不要在我執行任務的時候和我通話,這樣很有可能讓我暴露身份,並導致任務失敗。」魔狼有些不願地說道。
「住口!這次任務的指揮者是我而不是你,你給我理順主次關係。」耳麥中傳出的聲音雖然很微弱,但還是被秦逸一字不差的聽了去。
那是一個女人,操著一口高加索腔調的英語,從聲音來判斷,這個鬼狐不會超過三十歲。那麼就不難理解了,這個魔狼最少四十朝上,被一個可以當自己女兒的女人指揮,自然是有些不爽。
當然,這個女人秦逸也是不認識的,應該是個後起之秀。
秦逸可以很明顯的聽到,魔狼將那一口煙熏火燎的黃牙咬得吱吱作響。雖然他心中憤恨,卻是沒有反駁,氣得半晌說不出話來。
「我知道了,請問您有什麼指示?」沉默了一會,魔狼終於出聲道。雖然這話說的很謙卑,但語氣卻是冰冷的。
耳麥那頭的鬼狐似乎很得意,發出一串銀鈴般的笑聲,之後說道:「我想知道,任務現在進展都什麼程度了?」
「我已經來到那女孩的家中,並讓她中了嗜睡粉,昏死了過去,隨時都能下手。」魔狼如實回答道。
「我知道那女孩很漂亮,你沒有犯老毛病,想要先老牛吃嫩草一翻吧?」鬼狐聲音戲謔道,顯然,她對魔狼其人瞭若指掌。
「沒、沒有,我正在準備下手。」被一針見血地刺到了痛處,魔狼的臉色又不爽了許多。
「最好沒有,要是由於你這色胚『貪嘴』,事後被人查出了些端倪,並找到組織來,看我不把你大卸八塊!」鬼狐異常狠歷道。
「這個我懂。」魔狼好像霜打了的茄子,蔫了吧唧地說道。
「嗯,手腳麻利點,得手之後快些撤離,不要讓人發現你的蹤跡。我們的遊艇四十分鐘後就會從碼頭出發,你如果趕不上,就自己想辦法回歐洲吧。」鬼狐語調輕佻道。
「什麼?四十分鐘,事先不是說中午才開船嗎?」魔狼大驚失色道。
「臨時改了不行嗎?」甩了一句冰冷的話之後,鬼狐就停止了通話。
「嗎的,該死的高加索女人,這你分明是在整我。等我以後找到機會,非把你毒翻,然後揉虐死在我柔軟的大床上。」魔狼雙拳握的吱吱作響道。
四十分鐘對他來說顯然有些捉襟見肘,因為他全速趕向那個碼頭,也至少需要三十分鐘的時間。也就是說,殺掉這女孩,然後處理好痕跡,再潛行出這小區,鬼狐僅僅給他留了不到十分鐘的時間。
不過一想到鬼狐那嫵媚的臉蛋,迷人的身材,還有那冷艷的氣質,魔狼的心就不禁彭彭彭地跳動起來,他想把鬼狐弄上床可不是一天兩天了。他很快產生了一個想法,一會在返程的遊艇上,將那妖嬈的小娘們麻翻了,然後好好地嘗嘗鮮,之後再將她丟到大海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