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7.一九七九年那是一個春天 文 / 西風黑馬
我邊吃雞蛋掛麵湯,邊聽四姐說著她的工作。
寫材料,其實主要指領導講話、文件編寫、調查報告、典型材料等,在九十年代以後,統稱公文。
其實在六十年代,特別是在「文化大革命」中,這種東西已被錘煉得爐火純青。大字報、小字報、無中生有的專案組調查報告、拔苗助長的「假大空」典型材料等等。它的格式是固定的,只要填上迎合時代潮流的時髦詞語就成了,類似於封建時代的「八股文」。
在九十年代,一些大學還專門開設了「公文寫作」為公共課,對此我是很不以為然的。恰同學少年,風華正茂,所謂百家爭鳴,百舸爭流!經這麼一個「八股文」培訓班出來的人,文章則都戴上一副千人一面的臉譜,可惜了許多年少。
但你要官場上掙扎,還必須戴上這個臉譜。否則便會被打入「另類」,連一個「好文吏」也作不上,更何談「好官」了!前生五年縣委秘書的生涯,使我對這副臉譜的應用,更是磨練得得心應手。
我把一些公社常用公文的格式、寫作技巧,給四姐簡單地講述一遍,還給她舉出一些例文,便於她理解。
「切記,寫這些材料,不需要漂亮的詞語修飾。簡潔是它最大的特點。它不同於詩歌、散文、通訊,也不需藝術的誇張,和小說是不一樣的。」我最後又強調了一點,「四姐,吃完飯了,去看看你們辦公室的報紙吧。」
我得把國家的政策動向瞭解得多一些,雖然報紙上不一定都能及時地刊載出來。但這也是當時瞭解全國動態的唯一渠道。電視未曾普及,全縣也只有縣委有一台;電台信號太差,只能收省電台一家;電腦?聽都沒聽說過。
四姐把近期的《人民日報》、《j省日報》、《梁州報》,都給我抱到她宿舍(辦公室主任權真大,連書記的《人民日報》也敢動)。拉上門,她又回辦公室,寫她的材料去了。
翻開七月份的報紙,7月1日、2日《人民日報》、省報頭版頭條,都是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勝利閉幕的消息。會議通過了黨中央提出的把全國工作著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
這可是國家的一項重大舉措,我急忙拿出筆摘抄一些要點。
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增選彭真等人為人大副委員長,任命陳雲、薄一波、姚雲林為副總理(此時葉劍英為委員長,鄧小平、等為副總理)。
老將都出馬了。「四人幫」餘黨下台後形成的政治真空,迅速被務實的老將們填補上來了。看來黨中央的糾錯平反工作已近尾聲。
大會還提出,國民經濟要進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八字方針。這一個八字方針,對於在十年浩劫造成的國民經濟近於全面癱瘓的復甦、提高,起了很大的積極作用。
特別是這次大會,還提出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一系列措施,出台了《中央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政府組織法》、《選舉法》、《中外合資企業法》等七部法律。
在《組織法》、《選舉法》中,進一步明確了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全國人大,詳細闡述了各級人民代表的選舉方式。這對於恢復和加強被「文化大革命」摧毀的我國政權機構、人民當代作主的國體制度,是相當重要的。而「文革」十年靠「打、砸、搶」、「造反有理」的搶班奪權的無政府主義狀態,也一去不復返了。
刑法中明確規定:保護私人所擁有的一切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它生活資料,以及依法個人,家庭所有或所用的自留地、自留畜、自留樹等生產資料。
刑法中還規定: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它權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機關非法侵犯。嚴禁聚眾打、砸、搶,嚴禁非法拘禁、誣告陷害;對以暴力或其它方法,包括用「大字報」「小字報」,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的,處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春天來了,春天來了!我看到這裡,不禁替全國的老百姓,拍額相慶。
這幾部法律出台的重大意義,沒經過那個時代的人,是絕對領會不到的。特別是八0後、九0後的那些年些人。他們理所認為: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人身權利更是要得到首先的保障,至於肖像權、言論自由權等,那也都是人權的基本保障。
看來有必要在這裡,給他們補點歷史知識(不敢說是補課,咱沒那水平,互相切磋)。
在五、六十年代起,特別是六十年代「文革」起的十年中,、「四人幫」一夥所造成的危害,是極其嚴重的。毫不誇張的說,中國已到了亡國的邊緣:國民經濟一片癱瘓,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整個被砸爛;學生不上課搞串聯;工人不開工搞武鬥;解放軍不練兵搞支「左」;砸爛公檢法,黨委靠邊站。老幹部是走資派——下台;知識分子是臭老九——打到;「打、砸、搶」不學無術的造反派,橫行天下。農民老百姓一邊種地,一邊搖頭:不是咱不明白,而是這世界變得怪。
在這種情況下,哪有你的人權和私有財產的保護權?國家主席在任就被造反派拉出、批鬥,直到死亡;多少老元帥、老將軍(那可都是扛槍帶兵的),時刻提心吊膽,隨時準備接受「小將」們的批鬥、再教育。那都是傷筋痛骨、「觸及靈魂」的再教育啊!有幾位元帥、將軍,就是含冤倒在了這些「教育」之下。
國家主席、元帥、將軍們的命運都是如此。村裡的平頭老百姓,就更慘了。家裡餵了點雞、豬、羊的,咱給你「割資本主義尾巴」:搶光、殺光;溝溝畔畔種了幾棵樹的,砍光、燒光;你敢口出怨言,稍加反抗,不用公社的人說話,大隊支書,民兵連長就有這權,一聲令下:基幹民兵,把他捆起來送學習班。
那時候各大隊都有基幹農民,出於備戰需要,全都是荷槍實彈。公社、大隊都有學習班,不聽話的抓起來送到學習班。那可不是給你本《毛選》讓你學習!一繩子先吊起來,沾水麻繩、木棍、大頭鞋(所謂翻毛皮鞋),幫你進行觸及皮肉的「靈魂深入鬧革命」。當時相當一部分人,就死在了這種學習班裡。死個人,也沒關係,通知家人來領:自絕於人民、自絕於革命,帶著一顆死不改悔的花剛巖腦袋,去見他的老祖宗了。家屬日後還要受到不時的牽連,替死人接受批判。當時大隊支書、民兵連長,可是能掌握一個人的生死命運的。
九十年代流行一句話:別拿村幹部不當乾糧。要擱在當時,老百姓才是乾糧,誰想吃就吃。
至於民主問題,在我國還有些歷史原因:舊中國直接從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脫胎而來。封建主義、官僚主義,家長作風等封建意識、倫理道德觀念影響嚴重。長期以來不少人,把民主看作是工作作風問題。甚至看作點綴(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還有不少這種現象)。以「人治」代替「法治」,把個人的意志,強加到一切法律之上,只要集中,不要民主,把整個社會搞得毫無秩序可言。
這次出台的七個法律,雖然只是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律建設的開始。但標誌著社會的一切,已納入良性發展軌道。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將從根本上把「人治」轉向「法治」。雖然這七部法律除「中外合資法」外,均在八0年一日一日施行。
看到這裡,我不禁得意忘形,哼出一首當時尚不存在的歌:「一九七九年,那是一個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