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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19章 打探 文 / 朗朗明日

    林氏和錢氏認識是錢氏嫁到了羅家,林氏來參加婚禮,錢氏當年還沒有這麼的潑辣,整個一個害羞的新娘子,被迎親的婦人說的面紅耳赤,是林氏解了圍。

    這樣子下來,加上兩人一個總是生女兒,一個連女兒都生不出,也算是同是天涯淪落人了,一來二去的,自然感情比旁人要好很多。

    林氏和錢氏說著家常,笨笨閉著眼睛,耳朵卻是豎起了的,他心中也是充滿了滿滿的好奇,畢竟今天他奶奶的反常,他也是察覺到的。

    林氏對著錢氏說道:「你也知道我的,馬上都要四十了,這看樣子也是生不出孩子了,就在你姐夫那兒過繼了一個,好歹以後,我們林家香火有人繼承了,我就是去了地底下也能交差了。」

    錢氏看著林氏說的輕巧,心裡不一定這麼的輕快,想到自己要是沒有兒子,還不定怎樣,不管是丈夫和別人生孩子還是過繼的,總共不是自己的孩子,真要到那時候,她能甘心自己操持了一輩子的家就這樣交給一個和自己毫無血緣關係的孩子?

    將心比心,錢氏還是問了出來:「林姐姐,你真的甘心養個不是自己生的孩子?退一萬步,就是真要過繼,也是過繼林家這邊的孩子,那薛家的孩子可是和林家沒半點血緣關係,就是林家長輩恐怕也不是願意的吧?」

    林氏倒是沒有錢氏想像中的不甘,而是平靜的說道:「阿秀,你也知道,我這麼多年沒生孩子,你姐夫對我也沒變,也沒像旁人那樣起花花腸子。現在過繼個孩子,自然要是顧忌他的想法,薛家那個孩子是他大哥家的孩子,他從小看到大,也很喜歡。我已經很對不住他了,自然要滿足他的心願。」

    錢氏心裡卻不是這樣想的,林氏和她不同,薛永昌是入贅到林家的,就是林氏不能生孩子,那也沒什麼。畢竟,男子入贅到女方就已經失去了一些權力,相當於別人家的兒媳婦,要是林家長輩還在,是一定不會過繼薛家的孩子。既然是媳婦一方,那麼也沒聽哪家男子不能生的,哪家媳婦找旁人啊。

    所以才說上門女婿難做,但凡有些能耐的男子都不願意入贅到女子家中,這樣一輩子也不挺直了腰桿子,這是林氏對薛永昌真心喜愛尊重,換個潑辣點的試試。

    錢氏還要些疑惑就問道:「那孩子是姐夫大哥家的?不是說姐夫大哥家自從娶了媳婦,日子越過越好了,他那媳婦可是商戶人家的姑娘,光陪嫁就有一二百兩,而姐夫的大哥家現在少說也要有三四十畝田地了,怎麼會把兒子過繼到你家?」

    林氏歎了口氣說道:「大哥家的日子是好過,光田地就有三十幾畝,家中三間大瓦房,在薛家村也是個富戶了。可我先大嫂福薄,早些年去了,自從我大哥娶了新婦,先大嫂留的孩子自然就是眼中釘肉中刺了。」

    錢氏想了想說道:「按道理說,娘是後娘,爹總是親爹了吧,再說還有娘舅家呢,怎麼就把孩子送出了了?你先大嫂可是個商戶,不比你大哥一個土裡刨食的強啊?」

    林氏說道:「有道是有□就有晚老子,我原先是不信的,可看我大哥和先大嫂也算恩愛,可先大嫂才走了沒幾年,她的孩子就被趕了出來。也算那孩子到霉,他娘舅家在她娘走的前一年去了別的地方發展,這才沒了依靠。」

    林氏看錢氏感興趣,她心中有自己的打算,就和錢氏細細說了。

    原來,薛永昌的大哥薛永豐娶的是沈家姑娘,當年也是薛永豐在沈家鋪子幫忙,沈家男主人見他手腳勤快,人又老實,沈家姑娘又死過未婚夫,就把自家姑娘嫁給了薛永豐,為此還陪嫁了好些銀子。

    沈氏是個會持家的,那陪嫁給薛家添了不少田地,還蓋了瓦房。加上沈氏娘家每年的幫襯,薛家的日子是越過越好了。而沈氏生了一子,生活的也很美滿。

    可惜,人有禍福旦夕,沈氏在兒子七歲時懷了二胎,八個月時流了,身子骨就一直不好了,加上娘家又出了事,不得已搬到了別處,沈氏眼看著一天天的不好了,她看著懵懵懂懂的兒子心中擔心,因為在商戶人家,為了家產,沈氏也看了不少事。

    為此,她趁著身子還能動時,把村長和薛家的一些長輩請了來。立了文書,說明,要是自己不在了,她的嫁妝全歸自己兒子所有,家中三十幾畝田地,和丈夫協商,說明分出二十畝給她兒子,到了她兒子十六歲時,拿她嫁妝六十兩銀子分出去住。

    當然沈氏說了這一切是建立在自己丈夫薛永豐續了弦生了孩子才算數,村長和薛家長輩做了見證,沈氏也算用心良苦,本來還想給她兒子找個得力的岳家,幫忙照看,可身子骨實在撐不住了,沒過幾日就去了。

    不到半年,薛永昌就娶了楊家村的俏姑娘楊氏,這個楊氏算起來還是楊桂芳的唐妹。楊氏進門不到四年就接連抱了兩個男孩,把薛永豐喜的像什麼似得,對著年輕貌美的楊氏是言聽計從。

    楊氏先頭沒孩子還對沈氏的孩子馬馬虎虎,加上那孩子在私塾讀書,每天也就是在家一晚的時間,日子還算好打發。可隨著楊氏生了第二個孩子,家裡的地位也越發的穩固就不行了。

    先是說家裡入不敷出,不讓沈氏的孩子讀書,後來知道了沈氏生前的安排,更是對著沈氏的孩子非打即罵。看著沈家沒人來找她,膽子越發的大了,有次竟然把那孩子推進了河裡。

    薛永豐一開是在楊氏對那孩子不好時還護著,可隨著楊氏一鬧一吵一撒嬌,再把兩個胖胖娃娃給抱著說回娘家時,薛永豐就不怎麼插手了,只要不過分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隨著楊氏去了。

    那孩子被人救起,沒敢回家,就去了村長家裡。

    等那孩子把這事給村長一講,村長嚇了一跳,這打罵自家孩子他管不了,可這後媽謀害繼子卻是不得了的大事。他立馬找上了薛永豐。楊氏知道事情敗露,一哭二鬧三上吊,加上那孩子也沒什麼事,楊氏就被村長警告了。

    那孩子卻是死活不肯回去了,村長起了善心,想起薛永昌還沒個孩子就想著把那孩子過繼過去,以後不再楊氏手底下討生活,也給薛永昌留了後。

    薛永昌看著侄子長大,他先大嫂對他也不錯,這事一出,薛永昌就和林氏商量了。林氏想著她們歲數也大了,是的有個孩子了,看了看那孩子,也確實是個好的,就同意了。

    薛永豐原先不同意的,畢竟那孩子是個頂門立戶的男孩,還是他的長子,要是過繼給他人,就是自己的弟弟,以後唾沫腥子不把他淹了?

    可村長卻說了,不過繼也行,他就報官,楊氏謀殺繼子,就算人沒事,可楊氏也得坐上幾年牢,說不準還得去流放。薛永昌捨不得嬌妻,還有幼子沒娘就答應了。

    林氏為了防止以後薛永昌反悔,特別寫了字據,說明那孩子和薛永昌斷絕父愛關係,以後生老病死,各不相干。

    林氏也是看中了,那孩子對自己親爹是徹底寒了心,親娘又沒人在了,以後只要好好待他,還怕養不熟?再說,看那孩子的行事是個有主意,恩怨分明的。這樣的人,以後他們也好依靠,要是太軟了,本來就是過繼,以後怎麼和村裡人處,又怎麼撐門立戶。

    錢氏聽著這些,還是感慨,這沒娘的孩子可真是可憐!這天底下有幾個後娘是好的,要是自己是個後娘,有自己的孩子,恐怕一碗水也端不平,可這害人性命,卻是萬萬不能做的。這個楊氏這麼歹毒,以後肯定有報應。

    對著那個可憐的孩子自然是有了一份同情。林氏也看出了,說道:「我那兒子,現在給他起名叫林志先,跟著我們也要半年了,做事麻利有勤快。家裡有了他之後,我也寬快多了。他是個知道感恩的,對我和你姐夫孝順的很,我現在是滿足了,以後也不怕老無所依了。」

    錢氏隨著林氏的話說道:「林姐姐,你是個有福的,心放開些,以後日子會越過越好的。看,現在有了兒子,也能了了一樁心事了。」

    林氏看火候差不多了,對著錢氏說道:「阿秀,姐姐求你件事,希望你能答應。」

    錢氏心中道,終於來了!她和林氏磕了半天閒,嘴裡不說,心裡還是不安的。現在事情來了,她反而安下心來,說道:「林姐姐,你講!依你我兩家的關係,只要是能答應的,我一定答應。」

    林氏看著錢氏平靜的面孔還是說出來了:「我想為我那孩子求娶你家的大妞。」話一出口,林氏接下來的話就不難出口了,接著說道:「你也知道,志先再好,他不是我生的。現在無妨,以後娶了媳婦,要是這個媳婦是個藏奸的,志先娶了媳婦忘了娘,那我和你姐夫就晚景淒涼了。我想來想去,還是要找個知根知底,家教好的姑娘。」

    林氏看錢氏沒有出聲,覺得還是有希望的,說道:「你家婆婆和我娘是親姐妹,你和我關係又要好。正好,大妞和我家那孩子相差兩歲,以後大妞要是嫁進了林家,我也不怕志先聽了媳婦的話,對我們不好了。」

    林是怕錢氏擔心,說道:「阿秀,你放心,說句掏心窩的話。我和大妞還有血緣關係,比起志先,自然大妞和我更親,以後你也不用擔心大妞受婆婆的氣。你是知道的一個好婆婆有時候比一個好丈夫還要重要,我在這和你發誓,以後要大妞嫁給了志先,我一定視如己出。我的為人你是知道的,你想想吧。」

    錢氏原先是不願意的,畢竟那孩子雖然可憐,可有那樣的親爹和後娘,恐怕以後有的鬧騰了。再說,不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是親生,真的能對著好,以後要是把大妞嫁進去,受苦怎麼辦?

    可林氏後面的話,說的打動了她。好婆婆的重要性,她比誰都能感受到。要不是她在羅家生兒育女,羅寶根又待她甚好,就憑羅老太太她早就收拾東西回娘家了,哪還端他羅家一碗飯,受羅老太太閒氣啊。

    這要是大妞真嫁給了那孩子,林姐姐做婆婆,林姐姐性子爽利,不是那種刻薄人。再說,是她求娶自己家大妞的,以後去了林家,自然林姐姐要看護一二。那薛永昌是入贅的,雖然是公公,可也做不了林姐姐的主,這樣想來倒是門好親事。

    錢氏對著林氏說道:「林姐姐,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一個人還做了不主,這樣吧,明天我和寶根哥商量商量,後天給你答覆,你就在我家住上幾天,好好歇歇,我保證好吃好喝的把你養胖了走。」

    林氏見錢氏沒有拒絕,知道有戲,也沒好逼迫的太緊,歇了這個話題。和錢氏聊起了其他的家常,錢氏也樂的這樣。

    而聽了全程的笨笨心裡就不知道什麼滋味了。他突然想起前世,自己的親爹親娘各組了家庭,一個也不要他。要不是姥姥姥爺,他可能早就不在了。他只見過幾次自己的親爸和後母。他那時候還是中二的少年,以叛逆為名,實際上是想看看自己的親爸,希望他看見自己能痛哭流淚,說他對不起他,他乞求自己的原諒。

    可惜啊,這就是個白日夢,他去的時候,剛好是他的便宜弟弟十五歲的生日。他看著他弟弟穿著自己夢寐以求的耐克鞋子,全套的運動裝,手上的手錶也是大幾千的物價。他想起了自己的姥爺姥姥,為了給他省學費,基本上餐桌上見不得葷腥,而他自己除了校服就是好心的鄰居阿姨拿過來她兒子的舊衣裳。

    在看看他親爸和後媽對著便宜弟弟慈祥的鼓勵,那樣和睦幸福的一家人。

    他爸看見了他,還以為自己是那便宜弟弟的同學。當時,他一句話沒說,就走了。除了臨陣脫逃,十七歲的他,不知道怎麼面對那些!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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