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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1章 陰謀之先後 文 / 清一男

    黃美麗今天很高興,這不只是因為她今天穿了新鞋子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她剛剛發現劉天牛的鞋子竟然露出了腳指頭。

    在五班,劉天牛應該算是最窮的一個了,因為家境的原因,他平時很自卑,一直沉默寡言,既不與同學交往,學習又不好。

    劉美麗沒興趣研究他學習為什麼不好,也許是沒有良好的學習環境,也許是腦袋笨,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又有捉弄的對象了。

    這節課為什麼這麼長?為什麼還不下課呢?劉美麗有些急不可耐了。她急切地希望從劉天牛身上找一些樂趣,以彌補她早晨在校門口看到一班那兩個漂亮小姑娘時所產生的怒氣。

    呸!一對小狐狸精!憑什麼總有同學跟她們打招呼,憑什麼自己就沒人答理。不就是長得漂亮嘛,誰稀罕!

    不過話又說回來,她們身邊的那個葉叢長得還是挺精神的,要是給自己當護花使者那該多好啊。可惜他的興趣在那兩個小狐狸精身上,呸!有眼無珠的玩藝,誰稀罕!

    聽說一班又新來了一個帥哥,白白淨淨的,一看就是大城市裡的人,有機會去看看。

    ……

    整個一節數學課,黃美麗都保持著標準的美人托腮姿式,恨不得把自己的春心掏出來亮給全班人看,恨不得向全班同學公佈:看啊,我是女孩子,我也有春心萌動、春潮氾濫的時候呢!

    水至清者無魚,人至賤者無敵。誰都不知道,是什麼樣的父母才能培養出黃美麗這樣標準的賤人。

    終於熬到下課了,黃美麗的享樂的時候到了。

    她走出座位,用自認為最美的姿態,將全身的屁股扭出波浪型的運動,來到了劉天牛的面前。

    坐了一節課了,好動的男生們推搡著向外面衝去,準備將有限十五分鐘玩出四十五分鐘的效果出來。一個男生沒注意,微微碰了黃美麗一下。

    「哎呀——」黃美麗發出一陣讓人肝跳的顫音,「你把人家的新鞋子都踩髒了。」

    在四中,黃美麗的大名誰人不知,誰人不曉?作為同班同學,那更是深有體會。

    那男生嚇得一高兒跳老遠,嘴裡一個勁地道歉:「對不起,對不起。要不我幫你擦擦?」嘴上這樣說,人卻越退越遠。

    黃美麗一捋稀薄的黃發,在滿天的頭皮屑裡,饒有風情地沖那男生拋了一個媚眼:「討厭,人家是女孩子,不要了。」

    那個可憐蟲一捂嘴,「嘔——」,轉身就往外跑。

    跑了就跑了吧,反正她的目的也不是那小子。

    劉天牛已經感覺到事情要不妙,在他警惕的目光中,黃美麗費力地彎下腰,用小蘿蔔似的手指捏出一個蘭花指,輕輕地鞋子上彈了彈,然後最清晰的聲音說道:「才穿的鞋子就被踩髒了,只好再買一雙了。」

    突然,她好像發現新大陸一般尖叫道:「哎呀,劉天牛腳指頭都露出來了,你穿的是涼鞋嗎?」

    劉天牛的臉一下子漲紅了,他飛快的將腳藏到了凳子底下,那種無地自容地羞愧,差點令他昏厥過去。他無法移動,因為那樣的話,勢必要露出那雙令他蒙羞的鞋子來。他只能不停地移動著他的腳,以躲避同學們的視線。同時,也將他的頭深深地埋在課桌下面,用手指用力地摳著屁股下的凳子,一直摳到手指甲流出血來——他無法令同學們轉移注意力,但至少可以想辦法轉移一下自己的注意力。

    黃美麗滿足了,咧著大嘴走開了。課間的時間很短,她還有新鞋子需要展示,簡單逗一下就夠了,沒必要把有限的時間全浪費在這個窮小子身上。

    但她卻沒有發現,就在她離開教室不久,鄒大力路過她的座位,同時,她的書包下面也多出了一張折疊的很整齊的紙片。

    如果周俊傑此時能看到這張紙片的話,他一定會大吃一驚。因為那紙條的質地、筆跡和措詞,竟然和他當初寫給方小秋的如出一轍,所不同的是落款處——那裡端端正正地寫著他的大名。

    至於紙是哪來的?誰叫某人報體育項目的時候用鉛筆寫來著。

    ……

    放學了,方小秋懶洋洋地趴在桌子上,看著葉叢幫她收拾書包。

    「葉叢,」方小秋道,「天暖和了,什麼時候帶我去抓兔子呢?」

    葉叢看了看窗外,操場邊上的葦場裡還是一片肅殺景象,一陣風吹過,捲起滿天的枯枝爛葉,別說綠色了,甚至連積雪都沒完全融化。

    這丫頭也太心急了。

    他笑著哄她:「天還冷,兔子還沒出洞呢,再等等。」

    「還要等啊。」方小秋苦著小臉,「我都等大半年了。」

    柳若蘭勤快,書包早就收拾完了,聽見方小秋在撒嬌,就回頭笑道:「葉叢你也是笨蛋,你不會買兩隻兔子提前放到葦塘裡,然後領著小秋去找啊!」

    「是個好辦法。」葉叢先讚了她一句,話峰一轉,又認真問柳若蘭,「不過有一個問題,怎麼才能讓兔子老老實實呆在原處讓我們找呢?」

    方小秋也點頭:「是啊,把它們一放,還不立馬就跑得無影無蹤了?」

    「你有小秋啊。」柳若蘭壓抑著笑,指著方小秋對葉叢道,「我給你出個主意吧。你在小秋脖子上栓條繩子,讓她趴地上聞,順著兔子留下的氣味不就找到了?」

    方小秋大怒,抓住柳若蘭的手,一口咬在上面,一邊咬,還一邊含糊不清地罵道:「細丫頭,嗚要細小狗第一個先咬你!」

    柳若蘭被咬得呀呀直叫:「乖小秋,我錯了,我錯了還不行嗎?」

    葉叢趕緊打圓場:「好了,好了,稍稍報一下仇就行了,省點時間我們一會好去醫院。」

    方小秋很奇怪,不由自主地鬆了口。「去醫院幹什麼?」她不解地問道。

    葉叢壞笑道:「打狂犬疫苗啊。」

    方小秋惱怒地跳起來,吡著小白牙,張牙舞爪地撲到葉叢身上:「葉叢,我把你也咬死得了!」

    他們在這邊鬧個不停,那邊卻惹惱了一個人。

    這人當然是周俊傑了。

    在他的心目中,他正在經歷人生中最大的苦難。苦難的源頭就是方小秋。

    一直以來,對父母到北通暫住的決定,他是一百個不同意,但他的意見被理所當然地忽視了。中國的家庭就是這樣,誰的家就由誰做主。孩子想做主?等你自己有家再說吧。

    於是,這個偏僻、落後、塵土飛揚的小城就成了他暫時的家,這所滿是土裡土氣學生的學校就成了他暫時的寄讀之所。

    然而,有句話怎麼說來著?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仗,他萬萬沒想到的是,在這樣一個從裡到外泛著泥土味的地方,竟然令他得到了意外的收穫。

    方小秋,一個純淨的如水仙花般的女孩,從見到她的第一眼開始,周俊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他自詡看書很多,見識也不是這些鄉巴佬能比的。所以,按照他在北京時的作法,接下來就該擺闊、扮酷、請吃請喝,就像他在《金瓶梅》書裡看到的那樣,從拉近距離開始試探,到最後的十成把握,他非常有信心能達到。

    一個沒見過世面的黃毛丫頭而已,能有什麼難度?

    於是,他先寫了一封情書悄悄地放到了方小秋的座位裡。心裡沒有底,也就沒敢留名子,只用一個大寫的「j」來代表他的小名「傑」。

    情書送走了,也被方小秋看到了,可是,周俊傑很快地的發現,這其中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那就是始終有一個人像綠頭蒼蠅似的沾在方小秋的身邊。這只蒼蠅叫葉叢,按照他用幾根冰棒換來的情報來看,貌似還不是一個善茬子。

    當然,這點困難是難不倒他的。爸爸曾經說過,如果有一堵牆擋住了你的路,最省力的辦法是繞過去。

    其實這後邊還有一句話,如果繞不過去,而你又拆不動它,那就花錢找能拆動它的人來拆。但後面這句話與這事無關,此刻不提也罷。

    周俊傑最佩服的人就是爸爸了,所以對他的話始終牢記於心。

    繞過牆的方法其實挺簡單,周俊傑毛遂自薦地上當了班長,當然,班長這個職務本身對他並沒有任何吸引力,吸引他的是任班長時可以隨意接近某人,同時再隔離某人的那種特權。

    可是,令他沒有預料到的是,班長、班主任這些令普通學生膽戰心驚的名詞,放到葉叢這裡卻完全不起作用,令他在方小秋面前大丟面子。對周俊傑來說,這簡直是奇恥大辱。

    換成別人,可能會躲在角落裡哭哭鼻子,背地裡編編葉叢的瞎話,或者找幾個社會上**教訓他一頓。可他周俊傑不會,他才不會擺弄這些上不了檯面的陰謀呢。

    在他的眼裡,即使是陰謀,那也有高中低檔之分。編瞎話,找人,那都是小孩玩的東西,低檔的沒法再低檔的手段,他是絕對不會用的。他要採用的,是那種讓人有苦說不出,打掉了牙齒還得咽到肚子裡的高招。

    至於到底用什麼高招?嗯……他暫時沒想出來。

    這也難怪,即使周俊傑來大城市,即使他心機深沉,即使他有一個陰謀家般的父親,但他仍沒有脫離少年的階層,他的社會閱歷根本無法支撐他的陰謀夢想。

    他沒想出來,然而卻有人想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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